Blog Entry: 四年級部落格 ID: 224609

2006/11/09

冰可樂與溫開水

本文在新浪的網址  http://blog.sina.com.tw/grade4/article.php?pbgid=15096&entryid=224609
王文華部落格






冰可樂與溫開水

文/王文華
聯合報 2006.10.31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最喜歡的飲料從冰可樂,變成溫開水。更明確地說,從冰可樂、黑咖啡、麻辣鍋,變成溫開水、熱牛奶、地瓜稀飯。如果到咖啡廳,不能只點溫開水怎麼辦?那就來杯「無咖啡因」的咖啡吧。

「要不要甜點?」我搖頭笑笑,好像服務生問的是:「要不要出軌?」找到位子坐下來,咖啡冷得特別快。也不知道是因為咖啡冷了,還是嫌四周太吵,坐不到五分鐘,我就走了。

走在大街,反而舒服。我可以這樣走半小時,惦記著醫生說走路是最好的運動方式。走回家,一身汗。沖澡前先把水龍頭打開,水變熱了才跳進浴缸。洗的過程不再哼歌,忙著摸身上有沒有腫塊。沖不到三分鐘,腳底積滿了水。該死,掉落的頭髮又把出水口堵住了。

沖完澡趕緊穿上衣服,免得受涼。坐在床上,我突然了解到:OH MY GOD,我是中年人了!

我跳起來,像逃離命案現場。誰說我是中年人?我只是「成熟」了!「成熟」?噗吃,我想唬誰?「成熟」是新聞稿上的用詞,「老」才是日記上會出現的字。

別被報紙騙了!報紙標題或行銷術語會稱你為「熟男」,只有健檢報告才敢直接說「老化」。誰願意老呢?誰願意承認自己步入中年了呢?我可以用落健、敷面膜、打肉毒桿菌、穿淺色衣服、搜集Hello Kitty、玩線上遊戲、買設計師的球鞋、取俏皮的MSN代號,但這些都掩蓋不了以下的事實:

以前到女校參加聯誼,現在到女校參加家長會。
以前可以在公車上看漫畫,現在要往後傾才看得到小標題。
以前10點才出門,現在10點就想睡。
以前一覺睡到12點,現在6點就醒來,半夜要起來上兩次小號,但大號卻兩天不來。
以前看的是「MTV」的影片,現在看的是「MRI」的影片。
以前只在乎晚餐有沒有肉,現在要注意晚餐有不有機。
以前到7-11買東西看價錢,現在第一眼看卡路里。

我們這群五年級同學,今年39歲了。不管以古今中外或現代醫學任何寬鬆的標準,我們都已晉升為「中年人」。大家的家庭狀況、財富地位大不相同,但在「老化」這件事上,卻出奇的公平。

剛認識時,15歲,最常見面的場合是西門町的冰宮。談的是:「聽說誰偷騎摩托車」、「聽說誰帶馬子去墮胎」。溜完冰後堵在一樓電梯口,等著女校的學生走出來。

大學畢業,20出頭,最常見面的場合是婚禮。談的是:「聽說誰和女友分手了」、「聽說誰最近出國了」。婚禮後會鬧洞房,鬧完洞房再殺到「Room 18」。

30多歲,最常見面的場合是醫院。婦產科病房中,談的是:「聽說誰離婚了」、「聽說誰在做人工受孕」。探望半小時後大家識趣地離開,一起去吃手工餅乾喝下午茶。

現在,最常見面的場合是喪禮。第一殯儀館中,談的是:「聽說誰也走了」、「聽說誰得了cancer」。鞠完躬後,大家趕去上班,相約星期天上午去爬陽明山,最好是走能出汗的「十八份」。

從「Room 18」到「十八份」,我這個世代的「五陵少年」,就這樣變成了「Dirty Old Men」。

會變成「老不修」,因為中年男人喜歡年輕女人。男人到了中年,一切都變少:話語、頭髮、睪固酮、女友的歲數。
我們高中偷騎摩托車時,曾唾棄那些開賓士車載美眉的老男人。我們幻想自己是《鐵達尼號》的窮小子傑克,可以用愛的力量,把不快樂的蘿絲從富豪魔掌中拯救出來。曾幾何時,「老」傑克也伸出了魔掌,載著新一代的蘿絲。我們變成了我們曾經發誓,要鬥倒的人。

抗老的方法推陳出新,變老的過程卻一成不變。這樣看來,似乎在身體老化的過程,我們的心態沒跟著變老。20歲時喜歡20歲的辣妹,40歲時還是喜歡20歲的辣妹(只不過追之前會三思而後行)。我沒有親身經驗,但猜測60歲時還是會喜歡20歲的辣妹(會追的人很少,因為她可能是兒子的女友,而一世英名也捨不得就這樣斷送)。

除了辣妹,很多物質的欲望,也不會因為年紀而減退。車位、官位、名錶、豪宅……而且因為經濟情況越來越好,要求的等級越來越高。60歲的男人最不需要戴錶(都有秘書提醒),但他們的錶最好。60歲的男人膝蓋變得不好,但他們的樓層最高。

話說回來,在很多時候,我們的心態的確老了。以前喝汽水,現在練氣功。以前是卡奴,現在收到帳單立刻到便利商店繳款。以前融資炒網路股,現在定時定額買海外基金。以前吃晚飯約八點,KTV唱完還要去喝永和豆漿。現在吃飯約六點,九點不到就回家帶小孩。以前四月分到墾丁參加「春天吶喊」,三天三夜不睡。現在四月分到深山打禪七,三天三夜不講手機。上班時心情越來越沮喪,下班後手機越來越不會響。越來越不知道現在在演什麼電影,越來越不認識周刊封面的女明星。

我在這些中年朋友之間,還算是活得比較年輕的。不是因為我「人老心不老」,只因為我的工作。媒體,特別是演藝圈,是最著迷於年輕的行業。我不是青春偶像,但我訪問青春偶像。訪問他們,當然要了解他們。同齡的朋友都在研究「納豆」,我到處打聽「黑眼豆豆」。朋友們打開報紙看黃金的行情,我打開報紙看周杰倫跟誰在一起。

知道我常跟年輕人混,同學們聚會時會要我幫他們補習。我得拿出筆記,戰戰兢兢地解釋:「九把刀」不是廚具、「無名小站」不是奶茶店、「李準基」不是李季準、「幽魂娜娜」不是包娜娜、「同人誌」不是同盟會的報紙、「火星文」沒有出現在史蒂芬史匹伯的《ET》之中,而MSN上火紅的彎彎,並沒有演過21年前的《星星知我心》。

講這些話時我心知肚明:江山代有才人出,新一代在建築一個全新的世界,那裡面有沒有我們,沒有太大關係。我們曾經狂飆過,那時代已經過去。現在這是他們的世界,而我們,只是借住在這裡。

老同學們聽了我的「時事報告」,常會搖搖頭、笑一笑、有點羨慕、有點不屑地轉移話題。那表情我見過,20年前,當我跟父母解釋羅大佑、楊德昌、李麥克、《洛城法網》時,他們也是同樣的表情!

無形中,我們變成了我們的父母。這聽起來像巨變,但發生也只在轉瞬之間。問任何一個中年人,他都會告訴你,大學舞會彷彿只是昨天的事。對那些還單身的中年人,大學舞會甚至可以是今晚的事。我們的肚子大了、膽子小了,但內心很多感覺,跟青春期沒有兩樣。

這是歲月最狡猾的一點:它讓你的身體和心態都老了,卻讓你的渴望依然年輕。於是我們只好找一堆老莊道理,把渴望的烈火澆熄。

去電台訪問另一個青春偶像之前,我到麥當勞買晚餐。服務員年輕可愛,我忍不住問她的年齡。
「我16歲。」她驕傲的說。
「16歲就能出來打工喔?」我問。
「對啊,出來賺學費。」

年輕可愛,又自信獨立。我直覺的反應是想問她的電話,進一步認識她。
但我立刻想起:我有一個高中同學,她的女兒今年也16歲。

我拿了餐飲,站在原地多看了她一眼。

「還需要什麼嗎?」她問。
這是我最後的機會……
「我再點一杯冰可樂吧。」
==============================================================
王文華:Body

最近愛上的一個字,是「Body」。

快到40歲,我猛然發覺:這輩子用「心」太多,用「身」太少。

不只是我,我們這一大票乖乖讀書、努力上班的朋友都一樣。

國中開始,我們就和自己的身體聚少離多。為了準備聯考,體育課被拿來考數學。汗水,被函數,所取代。我們被灌輸的觀念是:運動,就是「玩」。要考第一志願,不能貪玩。

高中時,軍訓課去打靶。教官說:「打靶很簡單,你們只要瞄準前方圓靶的紅心。」同學說:「報告教官,看不到靶。」教官說:「你是說看不到紅心嗎?」同學說:「報告教官,看不到整個靶!」眾人大笑,那同學十分得意。那種優越感的邏輯是:我們近視深到看不到靶,表示我們書念得好。把書念好最重要,我們又不當軍人,沒必要打得準。 

這就是當時對Body的態度:不只冷漠,甚至折磨。白天上課,晚上補習。一天三餐,都有防腐劑。沒變成木乃伊的唯一原因是:我們年輕。年輕,經得起揮霍。夜裡K書到三點,六點照樣站在巷子口等公車。一上車就睡,學校前一站自然醒。那是個哪裡都可以睡、一秒鐘就醒得過來的年紀。

年輕時對Body唯一的興趣,是「性」。但因為對身體全盤的無知,當然搞不懂「身心合一」的道理。那時有經驗的同學,不但「靈肉分離」,而且只有「局部反應」。性的動力不是愛或歡愉,而是好奇、虛榮、和同儕壓力。我們不懂「愛」,卻很會「比」。

大學時,我第一次意識到Body的和人的關係。有一次準備期末考,猛K美國作家梭羅的《湖濱散記》。讀到第十一章,一段話打動了我。梭羅先導正了我們對身體的嫌棄:「有些事物以現代的品味來看,不登大雅之堂,但印度教的祭司,卻覺得很高尚。祭司教導人如何吃、喝、拉、撒,提昇了這些原本低下的瑣事。」

我想:是啊!莊子不也說「道在螻蟻、道在屎溺」嗎?為什麼從小到大,我天天都在吃、喝、拉、撒,卻把這些東西看得如此低下?
梭羅接著說:「每個人都在建一座廟。這座廟就是他的身體……我們都是畫家和雕刻家,所用的材料就是自己的血肉骨頭。一個人去改良他的身體是高貴的,破壞它則是低賤的。」

半夜兩點,我熬夜破壞身體,讀到這一段話,為自己20年的「低賤」行為流下冷汗。《湖濱散記》是偉大的「精神」食糧,都提到了「身體」的重要。我自以為滿腹經綸,為什麼全身還是輕飄 飄?

這些迷惑和思索只持續了幾天,期末考結束後就通通忘掉。我又回到了典型的大學生活:白天睡覺、晚上熬夜、吃垃圾食物、從不運動。休閒場所不是舞廳,就是電腦房。生命是一場全年無休的party,我們似乎永遠不會耗盡電力。 

到美國讀書時,功課壓力更大。腦力不夠,只有壓榨身體。進了圖書館,可以一坐八小時,連上廁所的頻率都減少了。當時我還得意地想:這就像對日抗戰,以空間換取時間。美國人念得快,但我能撐得久!

畢業後去紐約工作,碰到一個讓我真正看到「身體」的人──現代舞始祖瑪莎葛蘭姆。那時她已經過世了,但她的舞團卻感動了我。看完他們的表演,不知為什麼我竟哭了。過去我都是為語言或故事而哭,從沒想到動作也可以這樣感人。我買了一本瑪莎葛蘭姆的傳記。書中引用她的話說:「身體能表達語言說不出的東西……身體是不會騙人的!」

這句話扭轉了我「重心靈、輕身體」的觀念。那些舞者讓我第一次發現:身體,竟然可以這麼多話、這麼辯才無礙!身體是不會騙人的,用語言和文字扯謊,只要念頭一轉。用手和腳扯謊,旁人立刻就看得出來。

瑪莎葛蘭姆讓我開始尊敬舞者、運動員,和其他用身體工作的人。他們和我完全相反:我搞心機,他們練臂力。我只會賣弄口舌,他們可以風馳電掣。好的舞者,不只是秀身體,也動腦筋。他們的腦和身體一路暢通,旁人很清晰地感受到他們的想法和情緒。而我,動不了身體,再美的心靈都像覆蓋了一層毛玻璃。 

我雖然羨慕他們,但當一個上班族,也不能做什麼。偶爾去劇院和球場感嘆一番,回到辦公大樓還是一定要坐電梯。Body跟著我,但我並不感覺到它的存在。 

不感覺到身體的存在,其實是最幸福的。就像是住一個房子不用付房租 ,又從不會有漏水等麻煩。可惜這是年輕的特權,到了某一個年紀,身體會冷不防地敲你的門,向你追討多年的債務。
1996年,我在紐約工作。有一天早晨起來,上背部劇痛。我開車去看醫師,轉頭看後照鏡都很困難。醫生說我姿勢不良,扭傷肌肉。給我吃肌肉放鬆劑,好了一些。但我那部位的感覺,就再也不一樣了。十年來,我看遍中西醫,始終無法根治。不管白天黑夜、春夏秋冬,我背著一個拿不下來的行李,永遠走不到目的地。

我對不起身體,終於得到了報應。

背痛之後,我學會保重。不僅是身體本身,還有所有進入身體的成份。吃、喝、拉、撒,不再是生存的必要之惡,而是最基本的快樂原則。別問我「吃飽了沒」,問我「吃『好』了沒」。一盤好的食物放在面前,鼻子敞開、口水流出來。吃到嘴裡,舌頭被撫慰、牙齒激動地想飛。我的感官甦醒了,就像身體的窗通通打開,花、鳥、彩虹,全飛了進來。

「保重」還是消極的,對於身體,我更喜歡「欣賞」。大學時喜歡美女,得立刻為自己辯解:「她其實很有靈性!」現在欣賞美女,完全不動腦筋。羅浮宮的維納斯,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麼,但她身體的比例和彎著身的嫵媚,令我著迷。

大學時喜歡美女,一定要追。現在碰到美女,不必知道她是誰。台北東區的美女,擦肩而過,大部分不會再見。但瞄到她們的倩影,一整天都高興,在夜幕低垂之際,還不禁想起她們旭日東昇般的迷你裙。

身體的美,不止在身材,更在生命。朋友告訴我,當他在產房看到老婆痛到五官扭曲,血、水、和其他無以名之的東西潰堤而出時,他才發現女人最美的一面。那一刻,生命的血水,輕易地比過完美的三圍。當嬰兒的頭探出來的那一刻,他突然領悟到:身體,其實比心靈還有靈性。

我當時不在產房,無法完全體會。但當我看到他的baby從一粒餃子長大成一顆粽子,我不得不站起來,向他太太致敬。 

至於我呢,如今我碰到最美的女人,都在瑜珈教室。

因為背痛,我開始練瑜珈,它讓我清楚感覺到身體的每個部位,以及我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在我彎不下腰、抬不起腿、撐不起肚子、腳根踩不到地板的那些片刻,我清楚地感覺到:我的身體在跟我拔河。我跟身體說:「放了我吧!」但它卻繃得更緊。我突然恍然大悟:它不願放過我,是因為這麼多年來,我從來沒有放過它。

所以我慢慢地做,慢慢地,和身體說悄悄話。我道歉,我發誓:你的委屈我都知道,以後我會對你好。

我雖然知道練瑜珈時應該毫無雜念,專心和自己的身體說話,但老實說,我更享受偷瞄厲害的同學綁麻花。那些瑜珈做得好的女生,不管高矮胖瘦,就是美!某些動作,我的身體扁得像刈包,臉上痛苦地像水餃,她們的身體卻露出柔和的線條,臉上帶著輕鬆的微笑。你說,我怎麼能不愛上這樣的女人!當她們做出完美的「橋式」時,我想跟她們說:「你能不能當我的老師,我們來做些更有趣的事。」

上完瑜珈,回家路上,經過高中時的補習班。那些學生像我當年一樣,唯一的運動是背沉重的書包。突然間我好想告訴他們:「你知道嗎?我的人生翻轉了過來。高中時,動腦就可以無往不利,浪費時間去動身體,反而分數會低。現在,當年熟背的東西很少派得上用場,大家關心的是養生和太極。我的朋友沒有人因為少讀了一本書而活不下去,倒是有人因為多了一顆腫瘤而提前離場。活下來的朋友雖然讀了很多書,但沒有任何興趣,排解寂寞的唯一方法,也是一夜情。」

他們當然聽不下去。別說他們,就連我那些在職場中野心勃勃、汲汲營營的中年朋友們也聽不下去。於是我經過補習班,繼續向前走。天氣很好,我一時興起,一路走回家。走了一個小時,到家時衣服已汗濕。我把衣服脫下,終於了解,為什麼印度教祭司認為吃、喝、拉、撒都很美麗。那衣服上的汗,是我細胞的汁液!靈魂的結晶!是我──嗯……好啦好啦,我承認我誇大其詞了。你看吧,文字是會騙人的!

但身體不會。滿身大汗很舒服,於是我摘下眼鏡,坐在陽台,突然間,在黑夜中,不遠處,這一生第一次,我看到了高中時那個圓形的靶。
==============================================================
怕癢的權利               ‧王文華
 
上個月到紐約看iPod的旗艦店,回國時在機場買了一本《巴菲特之道》("The Tao of Warren Buffet")。這本書收錄了大師的智慧語錄,其中最打動我的一句是:  「人生要成功,只需要做對幾件大事就好。」
 
巴菲特的意思是:人生和投資一樣,不需要整天疲於奔命,每小時喊進殺出。你只需要做足功課,選中幾個好的標的,專心去做。長期下來,就能成功。
 
巴菲特身價約一兆四千億台幣,一輩子也只不過投資了可口可樂、迪士尼、美國運通、華盛頓郵報等20家公司。他投資過的公司數目,恐怕不及台灣隨便一個菜籃族。
 
不過「做對幾件大事」啟發我最深的,倒還不在投資,而在人生上。
 
台灣的教育制度充滿考試和比賽,養成我們「無役不與、每一次都要贏」的人生觀。
小到整潔比賽,大到大學指考,每一件事我們都要競爭,每一件事我們都力求完美。
 
這樣長大的我們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很累,第二是不懂優先順序。
 
累容易理解。那些大考小考抽考聯考都第一名的,最後固然上了第一志願,但也第一個得到肝炎。固然都考上醫學系,但都缺乏人際關係。
 
累只影響到個人,不懂優先順序就影響到公司。大小事都要做對的員工有一個特色:就是履歷表特別長、加班加得特別晚。履歷表長,是因為他實在捨不得把某些成就刪掉,殊不知他認為嘔心瀝血的功績,老闆只覺得雞毛蒜皮。加班加得晚,是因為他事必躬親,而且不分輕重緩急。他不願錯過e-mail inbox中任何一條,卻因此忘了老闆催了幾次的報告。
 
所有的人,包括老闆,都知道:公司的事是做不完的。那些能準時下班,而且還把老闆客戶伺候地服服貼貼的員工,並沒有天縱英明,只是清楚priority。
 
我曾看過一位傑出總經理的inbox,裡面看過的e-mail,大約是沒看過的,十分之一。
 
他說:「我只挑重要的主題看。」我問:「那些隔夜沒看的message,會不會讓你心癢癢的?」他說:「我一天收200封e-mail,我沒有怕癢的權利。」
 
那些從小第一志願,為公司鞠躬盡瘁的員工都怕癢。他們要把大小事都做得完美,所有人都面面顧到。可惜的是,老闆不會看到小事做得好,只會感覺大事做得慢。
 
朋友不會感謝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覺得這位老兄怎麼總是遲到。 
老闆年終做績效評估,只看幾個大案子。陪我們走到最後的,只有 一兩個好朋友。
 
如果我們要完全比賽,那人生真的很難。如果我們只求打贏,那人生變得很簡單。
 
選對了工作和婚姻,已經成功了一半。搞清楚工作和婚姻中的priority,你還可以準時下班。至於那些沒看的e-mail,就等幾天吧。畢竟巴菲特大師,是連電腦都不用的啊。
 
◎刊載於《Cheers》雜誌 2007 年6 月號 專欄「快樂工作人」

==============================================================
晚餐吃點什麼呢? (王文華).....

人生,也可以換一種方式

我當老闆時和一位來應徵工作的年輕人面談,我問他的頭四個問題是:「有沒有女朋友?」
他說:「我還年輕,想專心拼事業,目前不想交女朋友。」
「你去過最好玩的地方是哪裡?」
「我不喜歡出去玩,我喜歡在家研究電腦。」
「那你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我都全心全意工作,吃得很隨便。」
「會做菜嗎?」
「我家附近有很多吃的,不用自己做。」

他可能以為這些答案都展現出專業精神,會為自己加分,於是得意地看著我。但我連學歷和經驗都懶得問,就跟他拜拜了。
我已經活得夠粗糙了,但就連我都知道:除非是極度專業的人才(比如說實驗室的科學家),一般來說,好的員工,必須先是一個好的情人。 工作要做得好,生活品質得高。或是說,好的員工,對生活必須有起碼的興趣。

這位應徵者沒有興趣,也沒有謙虛。他沒有生活能力也就罷了,他還看輕那些能力,覺得自己花錢就可以買到,何必自己學。花錢可以上好的餐廳?但體會不出美食背後的文化意義。

花錢可以坐頭等艙去義大利,但站在競技場中央不會有思古之幽情。「吃」只需要像機器人一樣張嘴閉嘴。但「品嚐」就需要用到五官和心。

我也曾經張嘴閉嘴過。在美國念書時,覺得讀書最大,其他一切都是浪費時間。有一段時間,我請中國餐廳每晚送便當給我。他們五點送到大樓門口,進不了大門,就把便當放在地上。我六七點回到家,有時下著雨,就在公寓門口地上,一堆廣告傳單之間,挖出又濕又冷的晚飯。上樓後一邊吃,還一邊翻著課本。

十多年後,我的經濟狀況比當學生時好的多,吃的東西卻一樣溼冷。六七點窩在辦公室,沒事做了,但也不想回家。跑到附近麵攤上隨便吃碗麵,匆匆又趕回公司,生怕錯過了重要的E-mail。肚子飽了,甚至因為吃得太快而很脹,但味蕾很懶散,心情很空虛。我也曾是個賭徒,野心勃勃地想:
一旦我考上第一志願,或是當上總經理,或是找到天命真女,一切的問題都迎刃而解,那天以後,我就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為了那些快樂的日子,現在苦一點沒關係。

繼續做夢吧,王文華。在聯考制度下長大的我們,有這種想法很正常。

我們都是延遲快樂的高手,擅長讓人生在未來某個終點線等候。但聯考制度下長大的我們,後來也都發現:得到第一志願和天命真女之後,他媽的,竟然有新的問題!

被延遲的快樂不但不生利息,反而連本金都沒有了。 人生不會在未來某個終點線等候,他與你打一個照面,你不抓住他,他說走就走。陪伴你的只剩感嘆,和打不完的玻尿酸。於是我戒了賭,開始用定存的方式,一天一天累積快樂的利息。如果沒有命一把贏到大的快樂,那我就一餐一餐累積小小的幸福。

今年以來,我開始講究每一餐。未必要山珍海味,但就算是蚵仔煎,也要細嚼慢嚥。未必去大飯店,但就算是路邊攤,資料也要搜集齊全。我把每一餐,當做生命給我的一個機會。當我打開餐巾、舉起刀叉,我聽見生命對我說:「你可以透過食物和旅行來認識、享受我。」

用這種方式你賺不到錢,得不到名,但是快樂卻一點一滴地發生。原汁原味,絕對實在。和愛情相比,食物不會可歌可泣,但至少不會騙你。「沒有愛情的時候,你就多吃!」Eat and live. Oh, My God!

沒有愛情的時候,你就多吃!我飽讀詩書,卻發現這才是真正的醒世箴言!九月初的周末,晚上十點吃完美食,和一位老友在街上巧遇:「最近忙什麼?」我問。
「忙著補習考金融證照,」他感嘆地說,「沒想到到了我們這個年紀,還要上補習班。」
「有什麼關係?我也在補習。」我說。「你補什麼?」
「想報一個旅行團,到瑞士學烹飪。」他愣了一下,然後慢慢笑出來。

Yes ,我的老友懂了!那微笑的源頭是一種醒悟,醒悟到經歷了名、利、愛、恨,到頭來人唯一能真正擁有的,是一顆熱騰騰馬鈴薯。醒悟到天上會飛來很多真、假、虛、實,真正對你好的東西,都是從地底下長出來的。「報名時別忘了我。」他叮囑。我點頭,就像高中時答應幫他報英文補習班一樣。

對工作,我們都已鞠躬盡瘁。

對人生,我們才剛要開始。

當你看著遠方 ,將會錯過腳底下的財富 ~~~ ============================================================== 

我40歲,我迷惑      王文華  刊載於《聯合報》副刊 2007,05,08

HBO最近常提醒我:我已經40了。
 
兩個月前的早上,HBO在演《七個畢業生》。
這部1985年的片子,講的是社會新鮮人的故事。
主題曲《聖艾摩之火》,曾經紅遍半邊天。
主角羅伯洛、黛咪摩爾、安德魯麥卡錫是當年的青春偶像。
 
如今,黛咪摩爾45歲了,不再是青春玉女,忙著照顧家裡的小弟弟。
而羅伯洛在現在年輕人心中,可能已經變成了我這一代人的勞伯狄尼洛。
「聖艾摩之火」指的是水手在暴風雨的夜空中看到的光芒,可以指點航行的方向。
40歲的人,已經從水手變成火光。
 
一個月前在上海的旅館,又看到HBO演「40處男」。
主角40歲還沒有失身,最後愛上了有個青春期女兒的媽媽。
嗯……這種案例雖然很少,但這種心情卻非常普遍。
我們在行為上雖然身經百戰,但心態上都是40處男。
 
一個禮拜前在紐約,我經過約翰藍儂在西 72街的故居。
1980年,藍儂在家門口被自己的歌迷槍殺,死時40歲。
 
我從72街散步到53街,走進「現代藝術博物館」。
來這裡,當然要到五樓看梵谷的「今夜星光燦爛」。
梵谷結束自己生命那一年,37歲。
 
回台灣的飛機上,看到CNN訪問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巴拉克‧ 歐巴馬。
他今年45歲,很多人把他跟甘迺迪相比。
甘迺迪當選美國總統那年,只有43歲。
 
突然間,圍繞在我身旁和心中的,都是 40歲的人。
 
我當然可以厚著臉皮,繼續賴在30歲末期。
畢竟回國後去診所看病,藥袋裡的處方單, 寫著我的年齡是39歲3個月。
健保局是慈善的,算年齡的方法很科學。但我想唬誰?
論中國人的虛歲,我已經41。
 
40歲,是什麼感覺?
老實說,跟30歲沒什麼差別。
我們會覺得自己老的唯一原因,是身旁的人老了。
孩子慢慢長大,父母身體不好。
我們這才驚覺:已經40歲。
 
過年時,參加高中同學會。
來了十個同學,卻有三十個人。
大部分時間不是同學之間敘舊,而是照顧妻小的需求。
「不要跑」、「慢一點」、「這個不許碰」、「那個放下來 」。
管教聲亂劍齊飛,大家在小孩背後步步相隨。
很少機會坐下,一坐下就低頭看時間。
好不容易找到空檔,先啃一口白飯,再打聽哪裡有好的幼稚園,好的醫院。
 
打聽醫院,當然是為了父母。
40歲,要照顧上下兩代。
有時候父母,變得比小孩更像小孩。
很多同學把父母接到家裡來住,卻沒有時間親自照顧他們。
於是操著鄉音的爸媽被操著菲律賓音的小女孩推到公園,
爸媽看著樹上的蜘蛛,菲傭看著手機螢幕。
 
子女雖然「不孝」,但開完會後還是會溜出來陪爸媽看病。
坐在醫院擁擠的塑膠椅上, 不時低頭看手上的黑莓機。
牆上紅色的數位號碼緩慢前進,有時還突然倒退二十號。
那一刻,我們後悔自己沒有學醫。
 
我們學了文法商,但到了40歲似乎都變成商人。
學文的同學現在和文的唯一接觸是看《壹周刊》,但看的還是社會財經那一本。
當年我們談風花雪月,如今只談金銀銅鐵。
每個人都知道「勤美樸真」,誰還記得當初的校訓「勤樸誠勇」?
 
我們墮落了嗎?也沒有。
大家還是清清白白地賺錢,壓抑了大部份的邪念。
庸俗了嗎? 不盡然。
孩子還是通通送才藝班,琴棋書畫學不完。
我們只是慢慢從書本中,走到現實裡。
雖然在隨波逐流,但還是用力地播水和換氣。
 
同學會只來十個人,因為一大票去大陸了。
「現在大家在上海吃飯,比在台灣頻繁。」
感嘆的這位同學全家搬到上海,孩子上當地的雙語學校。
他繼續說:「現在上班天,坐港龍從上海飛香港,飛機空得很。
為什麼?因為大家不飛了,通通住在上海了!」
此話一出,另一位同學立刻用「愛台灣」回堵。
搬到上海的這位站起來,吃了一塊鳳梨酥。
  
我們是欠台灣最多的一群。
我們念公立高中、公立大學、受國家的栽培、享盡榮華富貴。
然而一旦要開始盡義務時,大家都跑光了。
第一波跑到了美國,在那裡過著舒服生活。
第二波跑到了上海,在那裡開創未來。
 
「你愛台灣嗎?」同學追著問。
 
「當然愛。」上海的同學說。
 
「愛怎麼沒有行動表示?」
 
「我想40歲這一代,都受了兩種迷思。
一種是小時候的愛國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了美國。
另一種是現在的愛台灣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上海。
愛在台灣,一向是政治的工具,不是真誠的關懷。」
 
「好虛偽的風涼話。」
 
我們看氣氛就要變僵,趕緊起來打圓場。
有人講起林志玲,有人說他認識林志玲。
在故意營造起來熱鬧中,我知道這兩個同學以後不會講話了。
他們高中時曾是橄欖球隊最好的搭檔,一起衝過大半場,一起受過傷。
 
我知道他們倆個都愛台灣,我知道我們都是。
但我們貢獻得不多,的確應該羞恥。
我們 曾被期許成為社會的中堅,現在拼命匯錢到國外投資證券。
我們曾被期許成為國家的棟樑,現在在被拘提前逃離桃園機場。
 
為什麼會這樣?
很簡單,因為我們其實沒有高中時自以為、和大家覺得的、那麼優秀。
我們會讀書考試,也許能泡泡馬子,
但20年後,當每天的生活變成在幼稚園、醫院、辦公大樓、候機室之間奔波,我們
也捉襟見肘了。
慢慢的,我們不知道怎樣去愛國,只好把愛的範圍縮小到自己的家。
我們自私,但也無私。因為伺候的順位,永遠是子女、父母、老闆、配偶,然後自己。
 
是啊,我們還是保存了一點點好學生的本性,它顯現在永遠把孩子擺在第一。
誰不喜歡買Gucci?但為了幫孩子買鋼琴,我可以穿達新牌雨衣。
誰不想周末晚上去威秀看電影,但為了陪孩子,我可以在家看迪士尼。
孩子搞定了,再照顧父母。
父母睡著了,再回公司加班。
於是很多夫妻三個月沒有性生活,為什麼?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和力氣過自己的生活。
 
你問40歲的人最近怎麼樣,標準答案是「累」。
20歲,你因為玩而累。
30歲,你因為工作而累。
40歲,你因為家庭而累。
為家庭而累,是三者中唯一在自己身上看不到立即成果的。
喔,不對,在自己身上會有成果。
那個成果叫肝腫瘤。
更可怕的,是憂鬱症。
 
我已經有好幾位同學,因為憂鬱症而自殺。
他們都是我們那一屆最有才氣的。
他們走了,留下我們這些比較平凡的,繼續跟人生奮鬥。
孔子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我們已經四十,感覺像困在熱鍋。
 
同學會結束後,大家各奔東西。
 
「你要去哪裡?」我問同學。
 
「幫老婆買生日禮物。」同學說。
 
「喔,你老婆過幾天生日?」
 
「我老婆上個月生日!」
 
我們都笑了出來。
孩子吵得要吃麥當勞,硬把他拉走,他頻頻回頭說「我們再約吃午飯」。
我揮揮手,點點頭,但當然知道,他沒有時間跟我吃午飯。
看著他的背影,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我們都會OK。
我們走到這一步了,應該就可以再走下去。
像螞蟻上樹的粉絲,灰頭土臉,但軟而不斷。
像麻辣火鍋的湯頭,久煮不爛,越陳越香。
我們會忘掉你的生日,但會補上禮物。
我們會遲到,但我們遲早會到。
今夜星光燦爛,聖艾摩之火在燒,40處男在街角得到第一個親吻,
但願他知道未來的性愛只會越來越少。
孩子在哭,爸媽在叫,我們不年輕,也不老,會繼續在迷惑之中,搖啊搖。
============================================================== 

當空氣變得稀薄…我在玉山學到的人生道理                             王文華/聯合報

我的老闆朋友們曾夢想去摘星,如今忙著摘掉像星星一樣大的腎結石。我們都無法回到過去,卻可以來到離過去最近的地方。那地方在今晚,叫作玉山山頂……


老闆變小孩

我有一群朋友,是各行各業的大老闆。可是到了玉山,都變成嗷嗷待哺的小男孩。爬玉山,讓我們重新學到人生的道理。

我們固定爬山五年了。三個月前有人突然說:「住在台灣這麼多年,怎麼能不去爬玉山?」其他人也一時糊塗,以為自己還二十五,衝動地答應了。

爬玉山分兩段,第一段從2600公尺的嘉義縣東埔山莊走到3420公尺的排雲山莊,小睡後凌晨三點再從排雲山莊上3952公尺的主峰山頂。也有人單日攻頂,簡稱「單攻」。因為我們有幾位已經是阿公,所以沒有人想單攻。

道理No.1:董事長變原始人

星 期四下午,十七位隊員脫了西裝領帶,跳上遊覽車。半夜一點,才到東埔山莊。大老闆一向高高在上,到這裡立刻矮了一截。寢室是通鋪,洗臉台沒有熱水。唯一的 一卷衛生紙放在客廳餐桌,唯一的垃圾桶在室外。沒有E-mail、沒有手機訊號、沒有名片可以交換,更沒有祕書可以使喚,第一個人生道理,油然而生:我們 花了一輩子想當董事長,偶爾要回來做原始人。

做原始人,從呼吸開始。

習慣了錦衣玉食、三溫暖的浴室,突然間睡通鋪,紛紛叫苦。原定七點起床,六點不到都醒來了。當床和我們的背一樣僵硬,沒有人想賴床。

走到門外吸山裡的空氣,一夜失眠都值得了。如果山裡的空氣是山泉水,平地的空氣則是鹹豆漿。山裡的空氣乾、清、純,雖然稀薄,但原汁原味。好東西不求濃烈,濃的東西通常都摻了雜質。在山裡,我們忍不住一直呼吸。在平地,我們只是允許空氣飄進鼻子裡。

No.2:輕裝簡從

吃完早飯,背起登山包,核對身分,坐車到登山口。看著前方山勢,感覺背上的重量,這才醒悟:我們是綿羊。

從登山口到排雲山莊,約走七小時。這段路不陡,但有些地方很窄,而窄路旁就是萬丈懸崖。散步經過,都要小心,不要說身上還背著四十公斤的行李。

我們學到的第二個人生道理:輕裝簡從。

大老闆習慣有跟班,身後總有人提東西。大老闆也有錢買玩具,所以出國需要三個LV皮箱,和一袋高爾夫球桿。但那是平地,行頭讓老闆稱頭。在玉山,行頭只會害老闆氣喘。

登 山包上肩那一刻,我後悔台北的生活太複雜,而我竟把那種生活的道具都扛了上來。筆?不用了,沒燈給你寫字。手機?不用了,沒訊號。充電器?別傻了,沒插 座。保養品?別笑死人了,上面連洗手池都沒有。上玉山,要把生活必需品減到最少:防水保暖衣帽、頭燈、鐵碗鐵筷、毛巾,這就夠了。其他東西都用不到,也背 不動。董事長的生活,總是不斷往上加。原始人的生活,必須一直向下減。

No.3:沒人能踽踽獨行

因為大家都背了不必要的行李,每隔半小時就要休息。休息時,補充水分,和第三個人生道理:人生路像玉山,你不可能獨自走過。

嚮 導是個像《海角七號》中茂伯那樣直爽的老鳥,休息時他警告:「玉山只有一條路,每天幾百人在上面,但山難還是一直發生。你要注意前後的人,不然自己或別人 掉下去,沒人會聽到。」此語一出,我們突然覺得前面山友的屁股真好看。嚮導威脅:「你們一步一步好好走,不要受傷,我做了三十年,從來不背活人!」

大 老闆常把活人當死人一樣使喚,但在玉山,沒人聽你使喚,於是我們學到求助的重要。求助別人,除了掉下山崖時有人聽到,是當背包重到扛不下去時,有人分攤。 扛不下去,未必是因為什麼大東西。有時候只因為多裝了六顆公家的蘋果,就變得寸步難行。走了三小時,來到白木林觀景台。我偷吃掉一顆,把剩下五個交給一位 比我還瘦小的隊友。「你OK嗎?」我問。「我OK啊。」他回。毫不起眼的對話,是我能走下去的唯一原因。

No.4:不需要吃那麼好

八 小時、十次休息後,我們在下午五點到達排雲山莊。八十個來自各國的山友齊聚一堂。那真的是「一堂」,整個山莊只有一間教室那麼大,兩間通鋪寢室以穿堂隔 開。飯菜裝在鐵製洗臉盆中,放在門外,大夥兒摸黑著舀,一下雨就把洗臉盆拿回屋內的穿堂。我們吃著摻了雨的花椰菜、香菇、蠶豆湯,咀嚼出第四個人生道理: 人不需要吃得那麼好。

這裡沒有頂上魚翅,因為頂上是3952公尺的主峰。這裡沒有進口紅酒,五度的溫度只有紅色血液在竄流。黑漆漆的廚房煮出來的粗茶淡飯,卻讓習慣吃排毒餐的老闆們吃了三碗。

原 始人日出而做、日入而息。寢室七點半熄燈,平常此時我們甚至還沒踏出辦公室大門。我和剛認識的女登山客「睡在一起」。熄燈後,我們零星的交談就像天上的星 星,既遙遠又接近。這裡沒有KTV讓你唱歌,我卻發現講話是自古以來最好的娛樂。隔著睡袋沒有任何肢體碰觸,我卻覺得她才是我的公主。

兩 點半起床,清粥小菜後分批攻頂,趕在五點半前登頂看日出。一顆顆頭燈照在漆黑的山路,好像星星掉到山壁間彈跳。但抬頭看星星,它們還在天上,閃亮得像櫥窗 裡的Tiffany鑽石。我的老闆朋友們買得起Tiffany,卻已失去了去買Tiffany的心意。我的老闆朋友們曾夢想去摘星,如今忙著摘掉像星星一 樣大的腎結石。我們都無法回到過去,卻可以來到離過去最近的地方。那地方在今晚,叫作玉山山頂。

登 頂前一小時最危險。因為路窄而陡、空氣稀薄,而且一片漆黑。平時體力最好的朋友因為懼高症而開始發抖,平時最吊兒郎當的朋友卻自願殿後。一位朋友牽著另一 位,半步半步走。一位朋友低下頭喘氣,大口大口吸。任何人有狀況,整條隊伍停下。但沒有人不耐煩,因為每個人其實都嚇得要死,偷偷把握別人出狀況的時機喘 息。

No.5:玉山無法征服

最 後十分鐘,天色慢慢放亮。我發現黑夜很漫長,但天亮只在一瞬間。終日沉溺於挫折,挫折便奴役了你。但當我們把挫折或黑夜當作習慣,陽光便悄悄出現在山的另 一端。漆黑的山路和沉重的行李下,解脫似乎遙遙無期,但我們不停下腳步。不停就是不停,就算龜步和龜息,還是要走。登頂沒有獎杯,陽光出來反而很熱。但我 們繼續向前走,因為後退很boring,而且沒有朋友同行。

太 陽和我們同時到達山頂,我沒有預期的那麼高興,因為想到待會兒還要原路走回去。但那一剎那,我疲憊而和平。另一隊說:「恭喜你們征服了玉山!」但我知道: 我們並沒有征服玉山。日出日落,玉山一直在那。這麼多年人來人往,一直有山難。沒有人能征服玉山,我們只是在爬玉山的過程中,逼出了自己體力和內心的極 限,然後用一步接一步的方法,突破那些極限。沒有人能征服玉山,我們頂多只是征服了自己。

No.6:重心放後面

登 頂後大功告成?不!其實下山比上山危險。因為下山速度快,容易傷膝蓋、扭到腳。人生也是這樣。大家總以為上台難,一輩子汲汲營營往上爬。卻沒料到下台更 難。爬上檯面的比比皆是,優雅下台的有幾個?嚮導大吼:「側身、蹲低、重心放後面!」這對大老闆們,豈不是強人所難!我們花了一輩子強出頭、往前衝,怎麼 能叫我們蹲低一點、重心放後面?但不服氣歸不服氣,仔細一想有道理。畢竟我們都已經開始人生的下坡路,不需要也不應該再頂天立地、正面迎敵。就把重心放後 面吧,讓更年輕的人才去搶、去爭、去衝鋒、去達陣。下坡路再繼續衝,又能衝到哪裡?上坡時忙著攻頂,眼中只有山頂。下坡時沒有目標,反而能欣賞上坡時錯過 的美景。

三天兩夜的旅程,就像一夜情:壓著重物、不停喘息、沒有前戲、大汗淋漓,結束後第一件事,是去沖洗。

我 們回到各自原本的生活,玉山上的登山包換成更重的業績壓力,玉山上急促的呼吸變成公司中找人出氣。山下,我們的床不像山上那麼硬,唯一硬的是我們的心。山 下,我們的食物不是放在臉盆,唯一丟在臉盆的是下屬的尊嚴。訓練到能上玉山的狀態要三個月,恢復到山下的狀態,只要一念間。 但 那個周末仍偶爾在我心頭浮現。會議室中的氣溫,有時比山頂還低。商場的空氣,有時比山頂更稀薄。在現實世界,我們不得不把道德的標準降低,卻發現越低的地 方,空氣反而越稀薄。於是當我在平地呼吸困難時,會想起在高山上朋友們互相「打氣」的情景:分攤背包、掩護撒尿、深夜聊天、一起失眠。我知道:那才是難以 「單攻」的高峰,那才是我們走這一趟,真正的意義

==================================================

風吹乾了我就走【王文華】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
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拿得起,放不下  相遇簡單,告別難。
 
找工作,找愛人,都簡單。離開他們,難。
 
追求,是科學。放下,是藝術。
對於工作、愛情、友誼、名利,大部分的人,包括我,總是放得太晚。
 
一個星期三的早晨,我從陽明山苗圃登山口上七星山。前半段輕鬆,過了七星公園,石階變得陡峭。
繞了幾個彎,到一個轉角,一位老先生坐在路邊。他光著上身和雙腳,洪亮地叫:「早!」
我邊喘邊回應:「早!」他吃著蘋果,氣定神閒。我猛吸空氣,狼狽不堪。
 
我們在窄小的石階上對看一分鐘,一句話都沒有。我看著他的臉,猜測他已經七十歲。
他背後的樹上掛著一件白色汗衫,不動如山,好像也有七十歲。
「不冷嗎?」我問。
「不會啊。」他給我一片蘋果。
「天天爬?」我猜天天爬的人身體才那麼好。
「偶爾來。」他微笑說。
他如此省話,我還有一半路要爬,所以站起來準備走了,「我先走了。你是往上還往下。」「往下。」
「待會兒我下來時也許還會見面。你會坐多久?」
「不一定,」他看看樹上的汗衫,然後說:「風吹乾了我就走。」
他講的是汗衫,還是人生,當時我不知道,也沒有多問。
 
晚了三個月
 
在人生很多事上,有的人總是走得太早,有的人太晚。我屬於後者。
 工作上,我依戀安逸。當早已不能發揮所長,或賺進大把銀兩,我還原地踏步,不忍離開。
 感情上,我更難放手。當感動、感情、感覺都慢慢消失,忌妒、猜疑、爭吵慢慢開始,我還是苦苦相逼,一定要逼對方講出道理。
對我這種人,任何事結束的時間,比應該結束的時間,都晚了三個月。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拿的遣散費比較高,也可以很快找到新工作。現在離開,遣散費減半,僅有的少數工作也早被搶完。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你們還可以做朋友。因為爭吵僅止於動口沒有動手,你也還沒有跟另一個男人狹路相逢。
現在離開,所有美好回憶都被最後的醜陋掩蓋,你們在彼此心中從成人,變成小孩。
 
為什麼不走
 
誰想要這種結果?雖然當初也知道拖下去會有風險,但最後的結果預料不到,而且常比預料的更糟。
不走的原因,是以為人定勝天。
 只要我努力加班,會拍馬屁,不可能裁到我。殊不知老闆自己都要被裁,哪還能夠保你?
 只要我忍氣吞聲、努力挽回,她一定還會愛我。殊不知愛情不是健身,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穫。
就算有對等關係,也剛好相反。我們常是以最壞的態度,對待對我們最好的人。
 因為相信人定勝天,我們總是想挽回。所以辦公室或街頭,常有人拉拉扯扯、威脅利誘。
丟在地上踐踏的,除了美好的回憶,還有僅存的尊嚴。很不堪的場景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當過主角。
 
不甘心
 
不走的另一個原因,是不甘心。
 我在公司二十年,這公司是我幫忙創建的,我一輩子都給了公司,你怎麼可以裁我?
 我跟你在一起二十年,幫你打下事業。我把青春全給了你,你怎麼可以愛上那個狐狸精?
 很庸俗的台詞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說過。
當我們從觀眾變成主角,講出曾瞧不起的台詞,心中的情緒不是憤怒,而是不甘心。
為什麼我付出這麼多,得到這麼少?為什麼我對你這麼好,你也曾經對我那麼好,但如今我是流浪貓,你把我當成路上的一泡尿?
 有沒有一個開關,只要我找到、打開,老闆或情人會立刻回心轉意,我們馬上可以回到從前。
有的!一定有的!所有分手之際的歇斯底里,都是想要找到那個開關。
 但並沒有那個開關。企業不講道理,愛情更沒邏輯。當老闆或情人變了心,他就變了心。
風度好的會編個藉口,風度不好的乾脆換個門號。你永遠不知道真正的答案,因為那個變心的人也不知道答案。
就算有那個回到從前的開關,也不是一開即亮,而是慢慢發光。一見鍾情只需要一個眼神,破鏡重圓要花上整個餘生。
 
自然節奏
 
如果該走的遲早要走,那該什麼時候上路呢?
 我當然不知道,其實也不想知道。分手若有公式,那段愛情也許根本就不值得開始。
 這就是七星 山老 先生給我的啟示:遵循自然的節奏,風吹乾了就走。
 當你對這份工作或愛情已經很久沒有感覺,緣分應該就真的盡了。當你持續地懷疑老闆在為難你,老闆應該就真的是要請你走路。
當你持續地懷疑老公有外遇,十之八九你老公在胡搞。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不過「直覺」跟「本能」常是矛盾的。當我們直覺到老闆討厭我們,本能的反應是辯解。當我們直覺到另一半有外遇,本能的反應是去抓姦。
辯解和抓姦,只會讓對方更反感。逆風而行,能走多遠?
 
今天不登頂
 
我告別老人,走向七星山主峰。山頂風大霧濃,一個人危險。我想了想,在山頂前一百公尺折返。
為什麼一定要攻頂?為什麼一定要插旗?為什麼一定要說清楚?幹嘛非得水落石出?
走到這,其實一切都已明朗。最後 一百公尺 的朦朧,可不可以就讓彼此留在回憶中珍藏?
 下山時,老人已經走了。現場的果皮清得乾乾淨淨,彷彿從來沒有人坐在那裡。
我在他剛才坐過的地方坐下,五分鐘過去,發現那位子其實根本沒風。
我笑一笑,這個老傢伙,誰知道他在這裡坐了多久?誰知道沒風的地方,衣服要多久才乾?
 
我不想追究,慢步下山。然後在我的心底,吹起一陣暖風。人生很多糾纏,但風已將它們吹乾。
曲終人散,我還待在原地幹嘛?上路吧,前方還有更多美景呢。 
==================================================
食物里程
文∕王文華

「當季」和「當地」

我們這些出過國留學的人,都很假仙。
也只不過在國外待了幾年,回到台灣後,卻喜歡用舶來品。
我們都有一種成見,只要包裝上有英文或日文,品質一定較好。
還會說花多一點錢沒關係,我們重視「生活品味」。

對於沒有包裝紙的東西,我們當然會追查它的身世來源。
蘋果,要吃日本的。梨,要吃韓國的。牛奶,要喝紐西蘭的。巧克力,要吃法國的。
我對自己這樣的行為一直不以為意,你說我臭屁我不在意,反正我是雅痞。

一直到我學了「食物里程」的觀念,才恍然大悟。
「食物里程」('Food Mile') ,指的是我們嘴巴和食物原產地之間的距離。

里程高,表示食物經過漫長的運送過程,一路上交通工具所消耗的汽油,和隨之而生的二氧化碳,破壞了環境。

沒想到吃什麼東西,還跟二氧化碳扯得上關係!

「食物里程」要低,大家要盡量吃「本地生產」的食物。
夏天的芒果,台灣最好,很少人會去吃進口芒果。
會買進口水果,是因為想吃當季台灣沒有的東西。

所以要減少「食物里程」,首先要吃「當季」的東西。
當季的食物新鮮、便宜,何苦違背自然,折騰荷包,去吃大老遠跑來的祭品?

快樂的秘訣,是做最自然的事。

很多的煩惱,都是因為我們違背自然。
生命有它固定的節奏,最舒服的姿態是跟著它一起流。
鄰家的青梅竹馬很美,幹嘛去追俄羅斯的美眉?
順天應時,你活得白白胖胖。扭轉乾坤,你會害死了很多人。

「當季」和「當地」,除了新鮮和少污染,另一個好處是活絡了本地經濟,改良了都市與農村的關係。

「愛台灣」不用上街頭,在家裡吃台灣水果就可以。
「低食物里程」的另一好處,是減少了進口商、經銷商等中間人的加成,讓食物鍊的兩端:農人和消費者,都能夠得到最好的待遇。

英、美兩國對「食物里程」算得很精。
2005年7月,英國政府統計,每年因為運送食物而產生的二氧化碳,占全國總量的1.8%。
這1.8%,豈不是「冤大頭」的污染?

要餵飽人類的肚子,當然要消耗能量。柏克萊大學教授 Michael pollan 估計:
製造食物所消耗所有的能量,只有1/5 是發生在農場,另外4/5都發生在加工和運送過程。
所以不想 製造冤大頭的污染,我們得多吃沒有加工、就近生產的食物。


用嘴投票

在美國,許多學校發起「農場直達餐廳」運動。
讓學校的午餐,不再是大量製造的冷凍食品,而是鄰近農場送來的鮮美佳餚。
我們也許沒機會去美國的學校,但在美國各大城,都可以逛到「農家市場」(Farmers' Markets,最有名的在 L.A.,1934年開張)。
食物由當地的農家直接拿到市集來賣,不再大費周章地送到經銷商的中央倉庫。
每個周末,紐約的工會廣場(Union Square)都有農家市場。
來自紐約州的農家以便宜的價錢賣新鮮的蔬菜水果、花草樹木、麵包餅乾,以及人情溫暖。
在大太陽下,我跟農人買東西,聊生活。在充滿日光燈和冷凍庫的超級市場,很難有這種感覺。

美國各地都有類似的市場。

西北部的奧勒岡州講究環保,大城波特蘭有一家「新季節」 ('New Seasons')超市,所有的肉和蔬果都標明原產地,27%是當地生產。

為了讓民眾易於辯識便於購買,「當地產品」都貼上黃色標籤。
「新季節」甚至把一些瀕臨絕種的食物,如 紅鯛魚,貼上紅色標籤,規勸消費者不要購買。
甚至讓消費者免費試吃不同魚類,證明黃標和紅標一樣鮮美。

這樣一來,「食物」,變成了新型態的「選票」。
你買什麼食物,表達了你的政治立場。
那些政府沒做到的事情,一般老百姓可以用食物購買來解決。
政府沒照顧好農民,老百姓買農民的食物彌補。
政府沒管理好食品衛生,老百姓就買有機食品。
「有機食物」,在全球是 9,600億台幣的產業。9600億若換成選票,不知有多少。
「用嘴投票」,當然不會有政府的政策來得有效。
但當政府的政策遙遙無期,消費者至少可以先靠自己。


食物的「民族主義」

在台灣,「食物里程」的觀念還不普遍。
但我最少可以做的,是在鄰近的市場、買本地的蔬菜水果。
[ 肥水不落外人田 ],用在食物上最為貼切。
當你買本地的食物,你買到新鮮、健康、更少的油錢、更好的空氣。
同時,你也默默地幫助了那些,從未謀面、卻一直「養」你的農民。

除了消費者直接跟農場買東西,很多餐廳也開始直接跟農場交易。
永豐餘生技從事有機農業很多年。他們在宜蘭有一大片有機農地,雞、豬、菜、豆腐,什麼都有。
永豐餘在台北開了一家「齊民有機火鍋」,餐桌上的食材,自然是農場中的作品。

學會「食物里程」後,我收斂了歸國學人的臭屁,努力尋找產地最近的東西。
經過水果攤,看到那些豐滿的梨,我還是會問:「哪裡產的?」老闆大聲叫:「韓國的!」
他也許以為這是最好的賣點,殊不知這對我是最深的痛處。
「哎,韓國的。」我把玩許久, 忍痛放下,就像離開一個豐滿的美女。
唉,我不能愛你。
因為在食物上,我有了民族主義 !

品嘗  王文華

告別式上的西裝


【聯合報╱王文華】 2009.07.07 02:57 am


是福氣,不是應當

我們都聽過這句話:把每一天,當做最後一天來過。

不管是汲汲營營的生意人,或是一無所有的流浪漢,每個人都同意這句話,卻很少人做得到。

人,很容易被聽到的人生智慧打動,但很難長久地去實踐它。

除非自己得了癌症,不會打從心底珍惜現在的健康。除非失去了父母,很難懂得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道理。人生道理大家都聽得「懂」,很少人聽得「進」。大家都看 得「透」,很少人看得「開」。不管年紀多大、成熟度如何,我們都無法在壞事發生之前,預先學到壞事的教訓。而總在壞事發生不久後,就忘了當時曾刻骨銘心學 到的東西。

這是上帝跟我們開的玩笑。祂給了人類這麼多寶藏,卻忘了給充分使用這些寶藏最重要的工具,那就是珍惜。

對於這些寶藏,不管是健康、友誼、愛情,我們太容易覺得自己值得、應得,於是習以為常、理所當然,甚至揮霍濫用。直到有一天,當我們像輕易地得到一般,輕易地失去了,才驚覺過去能擁有,不是應當,而是福氣。

跟很多人一樣,我享盡福氣,但還是常常生氣。我有很多既得

偷來的時光
分類:網路流傳的好文章

2011/03/05 04:34

偷來的時光

王文華

他們說,85度是咖啡最好喝的溫度。我說,58度是友情最香醇的濃度。
 
十二月一個禮拜一下午,大陸冷氣團南下。整理家裡,發現兩瓶金門高粱。標籤上寫著「58度」,我想起「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拿起手機,開始約朋友。
 
朋友分好幾類:一


發表於 2006/11/09 06:47 PM
| 未分類[] | 回應 [] | 引用[] | 人氣 [] | 推薦 [] |


最近的活動←上一篇 │首頁│ 下一篇→藝術饗宴
本文引用網址:

引用列表()

回應列表()


寫得真好!

Mark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9/14 01:03 PM 回應 


在婚姻中,愛很『重要』,但不『必要』...

 

我40歲,還沒結婚。

我媽催得快放棄,我一點都不急。

我談過幾次戀愛、約過一些女生、主持過很多婚禮、甚至

祝福過我的情敵。人來人往,從沒想結婚。

 

我老覺得:既然有蛋白質女孩,幹嘛要蛋白質太太?

每次鬧完洞房,雖然不能在洞房住下,但也覺得甜蜜。

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當然會和她交換手機。

愛情很重要,所以繼續快樂地約會就好。

既然能當鬧別人的主持人,何必去當被鬧的主角?

 

但2006年年底,我想結婚了。

唉,這都要怪我那大學同學!

這同學在10月第二次結婚,兩次我都是伴郎。

他和前妻在兩年前離婚,這兩年過得不好。

工作不順,身體也出了狀況。

肝臟檢查出一個良性瘤,虛驚一場。

婚禮前一晚他對我說:"我們遲早要走,我不希望走的時候,孤單一個人。"

這理由聽起來很牽強,於是我問他:"你愛你的新老婆嗎?"

"當然愛,但老實說,不像我對第一任老婆那樣愛!"

他的坦白嚇了我一跳,

他繼續說,"你看看,我那麼愛我前妻,最後還是分開。"

在婚姻中,愛很『重要』,但不『必要』。

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我們一起經營生活。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生活的『活』,過日子的『過』,

很少夫妻,是把『愛』放在嘴邊的。

 

我仔細想想,還真沒錯。

我的夫妻朋友們,出門時牽手都很少,更別說示愛了。

"我勸你做兩件事。" 同學說:"第一,健康檢查。第二,

結婚。

 

"2006年10月,我做健康檢查。

我躺在病床上,看著冰冷的電腦斷層儀器向我伸出魔爪。

我伸出手,想摸,卻摸不到一雙溫熱的手掌。

那一刻,我約會的女孩,都在忙各自的事。

她們不會來,我也沒有找她們。

儀器啟動時,我猛然發現:

我有去party的女伴,卻沒有去醫院的伴侶。

我有很多同享樂的女友,卻沒有一個共患難的對象。

而人到了某一個年紀,患難,慢慢變得比享樂多。

伴侶,慢慢變得比女伴重要。

 

健康檢查完後,我坐在醫院的長廊,看到一位老太太,

推著輪椅上的老伴。

他們從走廊,走到草地上曬太陽。再從草地,慢慢走回病房。

半個小時,一句話都沒說。

老太太沒有低下頭說"我愛你",

但兩人的表情卻這樣滿足、如此篤定。

我猜進病房後,老太太也不會說"我愛你" 。

 

但我確定,她會在病床邊守到天明。

明早起來,她更不會叫老公"Honey"。

但我確定,她仍會幫他吊點滴。

太陽不用證明它明天會升起,我如果像太陽愛地球一樣愛你,不需要在嘴巴上裝滿星星。

 

夫妻生活,只需要出現、及陪伴。

情人約會,需要不停地講笑話、或轉餐盤。

在醫院角落,我回想這一兩年來的許多約會,其實都是

同一場表演。觀眾也許不同,但節目都一樣。

散場都在半夜一點,不太敢在白天見面。

 

我幻想:有沒有一場約會,是一輩子的呢?有沒有一場約會

,是可以在醫院的房間?當然有,那種約會,叫婚姻。

走出醫院,我想結婚了。

 

可惜結婚不像健康檢查,只要掛號繳錢萬事OK。

結婚需要對象,找男或女友很容易,找對象很難。

 

還好我有整個2007 年。我把這想法告訴同學,

他在短信中寫著:惡有惡報,這下子會有很多人要來鬧你

洞房。我回他:放馬過來,你們的招術我都知道。

但這並不是我真正想說的話。

 

我真正想說的是:謝謝你,謝謝你讓我想結婚,藉由婚姻,

變成一個更好的男人。

 

愛情美好的並不全是因為它的"結果",而是"過程"!

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的......^^

 

 

「心」因為寬容顯得真實!

 

「愛」因為寬容才被看見!

 

「幸福」是懂得原諒才開始的!

 

 

王文華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9/13 05:15 AM 回應 



In the court of law the three Harvard students and Madoff were judged accordingly.  They paid the price.  For the young Harvard kids, that was a lesson to learn- a precious lesson to learn.  They were young and hopefully they would become better persons.  For Madoff, his deed will continue to drag people down including his son who killed himself last December...  That's a tragic price to pay.
Nobody threw any stones.  We only throw a few coins a day to read the tragic stories unfold everyday.

2nd ston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9 04:13 PM 回應 


I agree that our society pins too high an expection on the gifted and the talented. But, by singling out few Harvard students for stealing and proliferating it on blog, I'm afraid we risk 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 Bernard Madoff is by far the most nefarious thief in the financial history. He graduated from a college I believe very few of us have ever heard.

1st ston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7 11:04 AM 回應 




In the court of law there is no moral high or low.
The court threw the first stomes for these kids as they broke the law.

The society does have high expectations for the Harvard kids as they present themselves being both smart and social conscious in their apllications to the elite schools....

2nd ston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7 05:53 AM 回應 


If we are honest, we could see our own finger prints at other people's crime scenes. Who are we to stand such a high moral ground to throw the first stone at kids just because they are from college of pedigree?

1st ston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5 09:43 PM 回應 




These kids went to Harvard.  They were theives though.
Teach your kids to do the right things and not just being smart...

en.wikipedia.org/wiki/Chas_Lee

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02/10/4/gomes-pomey-sentenced-to-probation-randy/

MKGP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5 08:19 PM 回應 


如果計「讚」器可以像計步器一樣帶著趴趴走,讓主文、回應都有機會很容易被鼓掌,會是一個增進部落格服務品質的好用小工具。

胡思亂想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5 09:01 AM 回應 


讚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5 08:54 AM 回應 



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cifamerica/2011/feb/13/tiger-mothers-parenting-children

Peter Singer wrote it well- We should aim for our children to be good people, and to live ethical lives that manifest concern for others as well as for themselves. This approach to childrearing is not unrelated to happiness: there is abundant evidence that those who are generous and kind are more content with their lives than those who are not. But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goal in its own right. Tigers lead solitary lives, except for mothers with their cubs. We, by contrast, are social animals. So are elephants, and elephant mothers do not focus only on the wellbeing of their own offspring. Together, they protect and take care of all the young in their herd, running a kind of daycare centre. If we all think only of our own interests, we are headed for collective disaster – just look at what we are doing to our planet's climate. When it comes to raising our children, we need fewer tigers and more elephants.

MKGP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5 08:14 AM 回應 


1.考試滿分的學生,哈佛耶魯不見得會錄取。
2.建中-台大-史丹福MBA-紐約華爾街重複於每一篇文章, 
   寫起來不累啊。

評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4 06:49 PM 回應 


向下開的櫻花◎王文華/聯合報
它長在樹枝上,並不是努力向上猛開。而是低下頭,慢慢對地面綻放……  
     
滿級分的福與禍
   
2月19日,大學學測成績公布。2月20日,陽明山花季開始。這兩件事,其實有密切關係。   
     
今年學測共有十四萬名考生,109人得到滿分。放榜隔天,媒體自然大幅報導了這109人:讀書方法、未來志向,甚至拿他們漂亮的外表做文章。  
    
每一次大考,都會看到這些報導。看到後當然為滿分同學高興,但同時也為他們擔心。  
    
擔心什麼呢?
    
我很幸運,會考試,上過第一志願。我擔心,是因為我知道這些第一志願的學生,後來怎麼了。 
    
當你考上狀元時,大家爭相報導。二十年後,當你憂鬱、破產、入獄,甚至自殺時,很少人會關心,更少人會把你跟當年那個狀元聯想在一起。但我認識這些二十年
後的狀元,其實你也認識。   
    
滿級分,滿級壓力
    
古代的科舉,現代的學測,讓台灣孩子永遠活在競爭中。考上狀元,有些是天資聰穎,有些是對自己苦苦相逼。不管是哪種,滿分的孩子在得滿分之前,有極大的期
望。得滿分之後,有更大的負擔。他們必須帶著這些心理包袱成長,繼續優秀下去。
   
但沒有人教過他們:考試的滿分,跟學習的滿分、工作的滿分、人生的滿分,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它們需要不同的條件、心態,和能力。 
    
比如說:考試滿分,需要博聞強記、勤做考古題,但學習滿分,需要熱情好奇、探索新事物。考試滿分,只要顧好自己,或打敗別人,但工作滿分,需要團隊合作、
互相幫襯。考試滿分,要快速精準、小心翼翼。而人生滿分,需要悠然自得、大膽前進。  
    
或是說,考試有滿分,但人生沒有滿分。學測有排名,但幸福沒有排名。你有權有勢,幫你打掃的阿姨沒沒無聞,你們倆誰幸福?我常聽到富翁憂鬱,很少聽到阿姨
失眠。   
     
菁英的迷思  
     
因為學校沒教滿級分不代表一切,而爸媽覺得會考試的兒女一定十項全能,於是期望永無止盡,孩子們永遠無法休養生息。我有四位建中的同學,畢業後二十年內都
自殺了。他們當年都是明星學生,如今卻是社會版的一條新聞。為什麼?   
    
這還只是我認識的人。我不認識的不知道還有多少。 
    
任何社會的成功,都要靠菁英。但台灣對「菁英」的定義特別狹窄,對「菁英」的價值特別迷信。我們是最現代的華人社會,但骨子裡仍擺脫不了最古老的封建思想
。  
        
我們對「菁英」的定義,就是名校和名公司。我們對「 菁英」的迷信,就是只要某人是名校和名公司,他就可以做好任何事。  
     
但事實呢?的確有菁英改變了世界,如哈佛大學的歐巴馬。但也有「菁英」,如耶魯大學的布希,用假證據欺騙民眾,一心孤行打伊拉克。  
     
我沒看過布希,但在史丹佛商學研究所中,我看過同學把老師指定的書籍從圖書館偷走,讓其他人無法準備。  
        
他們當年考上名校的優異到哪去了?  
        
進入社會後,品德和成績更不成正比。搞出金融海嘯的華爾街,用的人都是名校畢業的高材生。結果這些人既沒品德,也沒能力,比較擅長的,是貪婪和投機。    
    
本世紀最大的金融騙子馬多夫(Bernard Madoff),曾是納斯達克交易所的主席,並且是為人敬重的慈善家。 沒想到他的人脈和慈善,都用來編織騙局。被他騙的投
資人也都是菁英。一流銀行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 ,被馬多夫騙了近十億美金。 
     
台灣的例子更多,電視天天在報,不必我說了。  
     
每當看到菁英墮落的新聞,我總是在想:如果這些人不曾是菁英,如果學校、公司、政府、社會從不曾給這些人屬於菁英的權力和待遇,他們墮落的機率會變高,還
是減少?  
      
我不知道統計學的答案,但知道他們墮落的原因之一是傲慢:因為我是菁英,你們都是死老百姓,所以我是對的,你們都要聽我的。所以我可以偷走指定的書,我可
以打伊拉克,我可以賣次級房貸,我可以假造財務報表。你們是老百姓,不會了解我的苦心孤詣。你們現在罵我沒關係,歷史有一天會還我公道。  
    
我猜,很多狀元、老闆、領導人,不管有沒有犯法,都曾這麼想過。嘿,別說他們,連我都曾經這麼想;這就讓我想起:陽明山的花季。    
      
向下開的櫻花   
     
2月20日,陽明山花季開始。陽明公園裡的櫻花,擠得像公園外的交通。台灣的櫻花並不像日本,一整片燃燒過去。台灣的櫻花是在一片綠樹間,偶爾開出一兩株。所
以那一兩株,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遊客搶著在稀有的紅花前拍照,就像媒體搶著去採訪滿級分的同學。    
    
人潮好不容易散去,輪到我看時,我注意到一個,與滿級分同學息息相關的現象,那就是:美麗的櫻花,是向下開的。也就是說,它長在樹枝上,並不是努力向上猛  
開。而是低下頭,慢慢對地面綻放。    
     
這就是我對今年滿級分同學的祝福。  
    
由於台灣對「菁英」定義狹窄、迷信太強,每一位成績好的同學,都必須「向上猛開」。每一位考得不好的同學,就遭到全盤否定。天知道滿級分的同學未必真喜歡
念書,而考不好的同學中也許有下一個王建民。 
     
但不管是不是「菁英」,櫻花都教我們要謙遜。你可以發光發亮,但不用趾高氣昂。你可以鶴立雞群,但低著頭,別人還是會不顧塞車來看你。你不會永遠是對的,
也沒有誰一定要聽你的。三個臭皮匠,思慮絕對會比你周密。當你犯了錯,法律和歷史會以同樣的標準來判斷你。你不用自我膨脹,也不要自怨自憐。放輕鬆、慢慢
走。今天過後,媒體不會再盯著你。你可以慢慢呼吸、緩緩綻放。記得你是櫻花,此時美極,但不久後也會凋零。  
     
第一名、滿級分這些絕對的字眼,只在求學時有意義。進入社會,有了家庭,很少人還在乎這些東西。因為我們都慢慢了解:人生的考題很難,沒有人能每一科都高
分。到頭來,能在花季時上陽明山,塞車時旁邊有個伴,就算滿分。  

當年滿分的同學正要步入更年期,今年滿分的同學正要變成新鮮人。我和大多數人一樣,考試和人生都沒得過滿分。但我會比大多數人早起,趁交通管制之前,上山
看今年的花季。然後在回家的路上,低下頭,迎接人生下一個考題。   

粉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5/14 02:41 PM 回應 


當世界變得八卦,我變得八股 ~~~ 王文華

爸爸過世十年了。每年父親節,我會再看一遍他當年寫給我的信。他還在時,我倒沒有看得這麼仔細,因為嫌信的內容八股,覺得自己很聰明,這些事還要他來說?十年後,我發現自己並不聰明,而且我也正慢慢變得跟爸爸一樣八股。
我爸是軍人,從小苦到大,信仰忠孝節義,一輩子報效國家和家庭。我是MBA,從小沒吃過苦,信仰資本主義,一輩子報效的除了自己還是自己。為什麼我會變得跟他一樣呢?
爸爸給我的信,有兩個主題,一是關心我生活的小事,另一是跟我講人生的大道理。當年我剛去美國念MBA時,爸爸寫信來:「 今後在日常生活上應注意的事項,再相勉如次:一、開車上路前先檢查汽油與水箱是否夠?引擎發動後千萬勿打開水箱蓋,因水箱內水已達沸點一百度,會傷及人體……。二、飲食方面:少冷飲與生食。三、衣著方面:要保暖勿受涼感冒,保健衛生第一……。」當時我一笑置之,我是25歲的大人了,還會不知道「不要受涼感冒」嗎?我置之不理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他下一封信,一定會再說一次。比如說,這封信的第七點,爸爸說「盡量避免一個人外出,萬勿涉足任何風化區」。我的學校在一個偏僻的小鎮,想去風化區都還不知道在哪裡,但爸爸似乎對我面對色情的抵抗力頗為質疑。念完第一年的暑假我去洛杉磯實習,畢業後我去紐約工作,他都再度叮嚀不可去風化區!畢業兩年後我到日本工作,招待客戶去了風化區,也許是爸爸的信發揮威力,除了喝了一杯冰紅茶,我還真的什麼都沒做。
像大部分的孩子,我對於爸爸嘮叨生活小事,本能覺得很煩,但這十年來重看這些信,我突然可以了解到,他為什麼要嘮叨這些小事,因為,他不知道要跟我談什麼大事。像大部分的孩子,我不常告訴爸爸我在幹嘛。比如說在學校學了什麼、交了哪些朋友、認識了哪個女孩、工作碰到什麼委屈…。不說的原因,是覺得爸媽不懂,或是怕他們擔心、干涉、囉嗦。很多爸媽問子女好不好,子女的回答都是有一句沒一句,同時忙著上網或玩手機。爸爸對我的大事所知有限,只好關心小事,我猜他也不想如此,但這些小事是我們僅有的話題。這,是誰造成的呢?子女對爸媽再怎麼冷淡,爸媽對子女還是很忠心。
我念MBA的昂貴學費,全是爸媽畢生積蓄。念書那兩年,就像在台灣長大那二十多年,從沒缺過錢,而我覺得那是理所當然。重看爸爸的信,發現這一段:「等我下個月領到這半年的退休俸後,立法把錢匯給你。對於用錢,不論在任何時期都本著『該用則用,當省則省』的原則。」這一段如此平凡,以致於第一次看時根本沒意識到,原來爸爸已經把他的老本,全供我念書了!而當時我只覺得本該如此。當時我是接收者,不知天高地厚,後來,當我在愛情、工作上變成付出者,才知道一切看似「理所當然、本該如此」的事情,背後有多少犧牲,只不過當我們是接收者時,我們毫無感覺。當我們是付出者時,才會計較回報。
爸爸沒計較回報,他唯一期待我的,是發揮潛力。不管我成功失敗、上場下場,他永遠是最看好我的教練,所以爸爸在信中常講人生大道理,並且都會引用古人的句子來加強份量。在洛杉磯實習時,爸爸的期待比老闆還大:「在新大陸先求『立足』,再求『發展』。拿人一分錢,替人做十分事。如果你在實習期間表現良好,日後公司也會正式借重你、網羅你,所謂『皇天不負苦心人』。」
在洛杉磯期間我想盡辦法要到電影公司做事,爸爸看我辛苦地想進入這個不穩定的行業,柔性地勸阻:「自從錄影帶娛樂興起後,世界電影行業日趨不振。美國影城與當年的電影公司早已風光難再,若要投身此種行業,將倍感辛苦。」當年,我只挑剔爸爸的邏輯,錄影帶的前身不就是電影嗎?如今,我看出他的用心。他年輕時很喜歡看電影,卻不鼓勵我進這行,因為他不忍心看我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30歲那年,我在美國金融機構上班,爸爸來信與我「互勉之」:「人生最大的財富就是知識,你有多深的知識,就有多大的力量。讓我們繼續努力,繼續來分享彼此的學習吧!」沒想到他不僅是我的教練,也是我的隊友。
爸爸很窮,走了後沒留下什麼。但他也很富有,因為他其實留下了一切,他把一生當軍人的微薄待遇,全部花在我和我哥哥的教育上,我繼承了「萬貫家財」,那就是我的教育和價值觀。這財富不用繳稅、不必爭家產、而且一輩子用不完。這些價值觀,小到「少吃冷飲與生食」,大到「拿人一分錢,替人做十分事」,乍聽都顯八股,但它們之所以八股,也許正因為它們是對的。我們之所以不喜歡聽,也許只是因為我們做不到。畢竟,愛,不就是最老的八股嗎?
我受過最好的教育,看過最好的公司,但我發現自己也慢慢變成「冬烘先生」,並且以此為榮。我會對媽媽說:「看著路,小心車。」也會對同事說:「早點睡、多休息。」難道我沒有更高的期望?更有趣的話題?我有!但我選擇這些最平實的主題和話語,因為我和當年我爸爸,以及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樣,知道這些平凡小事,才是最恆久、最重要的價值。當世界變得八卦,我變得八股。當爸爸走了十年,我變成了他。

王文華的粉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4/04 07:44 PM 回應 


偷來的時光
分類:網路流傳的好文章

2011/03/05 04:34

偷來的時光

王文華

他們說,85度是咖啡最好喝的溫度。我說,58度是友情最香醇的濃度。
 
十二月一個禮拜一下午,大陸冷氣團南下。整理家裡,發現兩瓶金門高粱。標籤上寫著「58度」,我想起「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拿起手機,開始約朋友。
 
朋友分好幾類:一起爬山的、一起看戲的、一起旅行的、一起把妹的。我不會約看戲的一起出去把妹,因為他們都習慣坐在那裡不動。
 
幾類朋友中,沒有酒友這一類。這年紀找到一起有高血壓的朋友,比找到一起喝高粱的容易。於是挑了最熟的幾個,發簡訊給他們。
 
「今晚六到八點可有興致小聚?我有一瓶高粱。」
 
這簡訊其實很失禮。星期一大家都忙,誰六點有空?六點的聚會,怎麼到了下午才邀約?更扯的是主人自己八點要走,還好意思張羅?
 
本來不期待有任何回應,但立刻就有人答應了。原來大家都寂寞,都在等那個「失禮」的人來發起。
 
五位朋友喝到八點,一瓶才喝了四分之一。我起身:「抱歉我待會還有事,你們繼續聊。」沒想到大家都如釋重負,跟著我走。散場前我們在高粱瓶上籤下各自的姓名,相約下次寒流再聚。
 
出了餐廳我跟朋友抱歉早走,他卻偷笑說:「還好你簡訊中有說只到八點,否則我就不來了。」
 
朋友們在酒池肉林中走過一圈,知道徹夜狂歡的party很多,餘韻無窮的聚會很少。喝到失態很容易,喝到想念太太很難。八點,正是見好就收的時間。
 
就這樣,在今年第一波大陸冷氣團,我偷到兩小時的溫暖。
 
感動容易、行動難
 
十二月,是朋友們相聚的季節。我總是在這個月,算自己情感的帳。
 
算今年講了多少次「嘿,好久不見!最近好嗎?找一天一起吃飯,聚一聚」,然後沒有下文?
 
算今年拿了多少名片,交換名片的當下熱情洋溢,幾天後連名片主人的臉都想不起來?
 
算自己發了多少封給一大票人的簡訊和e-mail,發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收件者有誰?
 
算今年「臉書」上累積了多少朋友,噗浪上Karma值有多高,可是當臨時要撂人喝高粱,不知道可以邀誰?
 
算今年聽到並發誓過多少次「珍惜所有,不要視為理所當然」、「人生無常,要活在當下」,但覺悟了兩天後,又開始為名利張牙舞爪?
 
這樣一算,我發現:相識容易、維持難;感動容易、行動難。
 
我們總是為了要「建立人脈」,認識一大堆新朋友,但後來並沒有心思去維持那些關係。最後那些「人脈」就像動脈,慢慢硬化。
 
我們也因為一時感動,立下了誓言和心願。但那些心願的強度,就像許願的蠟燭,一陣風,就沒有了。
 
那些感動可能來自於事業挫敗、朋友猝逝、家人生病,或《陪你到最後》那部電影。但感動很難化成持久的行動,很多時候,我們想要的愛、想過的生活、想追求的夢想,以及其他一切想改變現狀的意念,都只是某個特定的場合、氣氛和流行的產物。一旦朋友下葬、電影散場、流行話題和特定氛圍過去了,我們的行動力也沒了。
 
不強求,但要做球
 
這樣說來,沒有行動力似乎不好,其實未必。
 
事業上太劍及履及,有時造成天下大亂。汲汲營營找人吃飯,會給對方帶來壓力。理想的方式,是順其自然,但偶爾製造驚喜。
 
順其自然,不但要順自己的自然,也順別人的自然。
 
很多時候我們感嘆「人情冷暖」,是只想到了自己的狀態。我失意了,沒有人關心我,這世界真冷漠!但別人怎麼知道你失意?別人失意時你也未必知道或關心!就算別人知道也關心,但別人的生活有很多更緊急的事你不知道,不該期待別人放下那些事來關心你。
 
人情沒有冷暖,人情一直是這樣。事實上,你得意時身旁的熙來攘往,也不是「暖」,那只是反應了人們喜歡湊熱鬧的天性。現在熱鬧沒了,大夥散了,不是變「冷」,只是恢復常態。
 
每個人的一天有不同的行程,每個人的一生有不同的情節。到頭來,行程和情節能搭配的,便成為好友。搭不到一起,不見得他或你冷漠,只是沒有緣分。
 
高粱宴,我約了很多人,沒來的,比來的多。這並不表示沒來的就「不夠意思」或「不給面子」,只是在那一個人生的點,我們搭不上。朋友之間很多煩惱,都是我們對自己的付出,有過多的期待;而對別人的回應,有過度的猜想。很多失落感沒有必要,因為搭不上不是我們或對方故意的選擇,只是機率上必然的擦肩而過。
 
尊重別人的自然,但接住別人丟出來的驚喜。一個週日早上我到陽明山爬山泡溫泉,擦乾身體那一剎那,住在山上的朋友打電話約我到他家午餐。平常一小時的車程,此時走路五分鐘就到。我去了,那個下午,比任何刻意的相約都愉快。
 
但順其自然,不表示就不用心思。公司的尾牙,我喬了兩個禮拜。運籌帷幄,只為了選一個大家都方便的時間。值不值得,值得。因為這一ㄊㄨㄚ的組合,這一生不會再有。
 
事實上,這一路上任何組合,這一生都不會再有。所以難約的人,就提早一個月約。遲到大王,就不要一直問「你在哪裡」。凡事不強求,但還是要做球。一切隨緣,但邀請函和提醒信還是要各發一遍!

緣分像天氣
 
今年,幾個朋友離開了我,甚至離開了這世界。還在身邊的,也經歷著大大小小的磨難。我猛然醒悟:認識一個人是這麼容易,但失去他也是如此突然。而在這年紀失去,不再是年少時朋友絕交或情人分手。在這年紀失去,就是永遠失去了。
 
十二月,天氣冷冷熱熱。就像一路走來的朋友,分分合合。緣分像天氣,我無法控制。只能天冷加衣,順勢而為。天熱時,就約朋友吃冰。天冷時,就拿出那瓶高粱。大陸冷氣團南下,酒友團把寒意鎖在杯底。這58度的友情,不太濃,也不太淡。不會疏離,也不會造成負擔。友情像高粱,喝起來冰涼,喝完之後,卻是如此溫暖。

王文華的粉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3/07 02:06 PM 回應 


王文華:我們都是畢業生
【2010/06/22 聯合報】

又到了畢業季。研究歷年來名人對畢業生的勉勵,我發現一些共同點。
一、走自己的路:不隨波逐流。用一千塊美金在宿舍創辦戴爾電腦的邁克戴爾勉勵畢業生:「在人生旅途的起點,丟掉店裡買的地圖,自己畫一張。」歐巴馬回顧大學畢業時,家人和朋友都勸他去華爾街甚至當電視主播,他畫的地圖卻是到貧窮社區當志工。亞馬遜網路書店創辦人貝索斯本來在華爾街上班,辭職創業時被老闆慰留,他考慮再三後說:「試了卻失敗我不後悔,沒試我一輩子不安。」

二、大腦做大事:萬一自己畫不出地圖怎麼辦?比爾蓋茲鼓勵最優秀的哈佛畢業生去解決貧窮、饑餓、傳染病等最難的問題:「上天給你最多,對你的期待也最多。」Google創辦人賴瑞佩吉說他一開始想下載整個網路,別人都說不可能,但他對不可能卻有一種「健康的輕視」。U2主唱波諾說得最生動:「這世界可塑性很高,拿出你的榔頭,把它敲成任何你想要的形狀。」

三、長期努力:網路時代,人人都可發聲,大家都想一夜成名。歐巴馬勸畢業生:「很少人能一夜成名,縱使能也無法持久。成功來自於每天大小選擇和大小努力長期累積的結果。」佩吉說:「你要為那些令你興奮到不舒服的夢想拚命。」好萊塢大導演傑瑞祖克的講法最妙:「如果你整天都在睡覺,夢想實現了你也享受不到啊!」

四、專注:在網路、廿四小時新聞、3C產品的包圍下,專注變成最難但最重要的能力。歐巴馬說:「資訊變成一種分心、逃避、娛樂。而不再像以前,是解放無知、增加自信的工具」。歐巴馬自己的長處之一就是排除政治噪音,民調或罵聲早已翻天覆地,他還是能專心把最重要的事做好。

五、繼續學習:畢業是考試的結束,卻是學習的開始。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回憶休學後在學校旁聽「書法藝術」課,學到字體的奧妙,十年後讓麥金塔有最漂亮的字體和排版。股神巴菲特的搭檔孟格則說:「你能走多遠,不是取決於你畢業前學的,而是取決於你畢業後學的。」

六、失敗是好事:賈伯斯說被蘋果電腦fire掉是他人生最美好的經驗,因為「過往成功的沉重被重新來過的輕盈所取代」,失敗給他自由,讓他創意無限。戴爾也說:「失敗是好事,因為你從成功學不到什麼。」歐巴馬提醒畢業生失敗時別找藉口:「別像華盛頓的政客一樣,贏了都是自己的功勞,輸了就怪別人。」

七、死亡也是好事:因為胰臟癌在鬼門關來回數次的賈伯斯說:「死亡是世上最好的發明。時間有限,別浪費時間去實踐別人的想法或期望。」父親早逝的佩吉也說:「人生給予我們很多美好的機會,人生也很快地奪走。珍惜你和所愛的人相處的時光,那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寶藏。」

這些想法,不該只給新鮮人,更該給世故的社會人。因為死亡離我們比較近,而我們更懂得隨波逐流的痛苦。今年六月,不管你幾歲,讓我們一起畢業、重新開始吧。
(作者為作家,最近創辦了「王文華的夢想學校」)

畢業生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6/29 03:08 PM 回應 


品嘗  王文華

文章總覽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05 11:24 AM 回應 


食物里程
文∕王文華 

見主文末

忠實讀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7/01 11:23 AM 回應 


風吹乾了我就走【王文華】  

請看主文末。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5/21 07:39 PM 回應 


當空氣變得稀薄…我在玉山學到的人生道理                      
 王文華/聯合報

請看主文末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3/03 05:49 PM 回應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00300109,00.html 

近來石碇線成了北台灣單車族的聖地之一, 上攻二格頭後下飆到老街灌飽老王豆漿成了一種時麾; 當然這種流行風是需付出相當代價的, 行頭不夠稱頭的最好不要輕試. 

因地利之便, 每天騎趟石碇雙溪口讓老化的零件稍事活動, 也藉一身大汗來證明代謝功能尚可. 能否也算趕上了這波「新療癒」? 為什麼又始終要閃躲那群聒噪的小褶族呢? 難不成是拖地成癮的後遺症? 還是某種愛台灣的實際「行動」? 
不論怎麼說, 張和他老婆都很可愛.

倥仔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10/03 09:13 AM 回應 

1 2 3 下一頁 最末頁

「愛怎麼沒有行動表示?」
 
「我想40歲這一代,都受了兩種迷思。
一種是小時候的愛國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了美國。
另一種是現在的愛台灣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上海。
愛在台灣,一向是政治的工具,不是真誠的關懷。」
 
「好虛偽的風涼話。」

迷失與瀰思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10/03 08:36 AM 回應 


樂觀進取與知足充實的活在當下便是對國家,家庭與個人最好的貢獻.

保持心靈永恆的年輕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10/03 08:32 AM 回應 


我40歲,我迷惑

HBO最近常提醒我:我已經40了。
 
兩個月前的早上,HBO在演《七個畢業生》。
這部1985年的片子,講的是社會新鮮人的故事。
主題曲《聖艾摩之火》,曾經紅遍半邊天。
主角羅伯洛、黛咪摩爾、安德魯麥卡錫是當年的青春偶像。
 
如今,黛咪摩爾45歲了,不再是青春玉女,忙著照顧家裡的小弟弟。
而羅伯洛在現在年輕人心中,可能已經變成了我這一代人的勞伯狄尼洛。
「聖艾摩之火」指的是水手在暴風雨的夜空中看到的光芒,可以指點航行的方向。
40歲的人,已經從水手變成火光。
 
一個月前在上海的旅館,又看到HBO演「40處男」。
主角40歲還沒有失身,最後愛上了有個青春期女兒的媽媽。
嗯……這種案例雖然很少,但這種心情卻非常普遍。
我們在行為上雖然身經百戰,但心態上都是40處男。
 
一個禮拜前在紐約,我經過約翰藍儂在西 72街的故居。
1980年,藍儂在家門口被自己的歌迷槍殺,死時40歲。
 
我從72街散步到53街,走進「現代藝術博物館」。
來這裡,當然要到五樓看梵谷的「今夜星光燦爛」。
梵谷結束自己生命那一年,37歲。
 
回台灣的飛機上,看到CNN訪問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巴拉克‧ 歐巴馬。
他今年45歲,很多人把他跟甘迺迪相比。
甘迺迪當選美國總統那年,只有43歲。
 
突然間,圍繞在我身旁和心中的,都是 40歲的人。
 
我當然可以厚著臉皮,繼續賴在30歲末期。
畢竟回國後去診所看病,藥袋裡的處方單, 寫著我的年齡是39歲3個月。
健保局是慈善的,算年齡的方法很科學。但我想唬誰?
論中國人的虛歲,我已經41。
 
40歲,是什麼感覺?
老實說,跟30歲沒什麼差別。
我們會覺得自己老的唯一原因,是身旁的人老了。
孩子慢慢長大,父母身體不好。
我們這才驚覺:已經40歲。
 
過年時,參加高中同學會。
來了十個同學,卻有三十個人。
大部分時間不是同學之間敘舊,而是照顧妻小的需求。
「不要跑」、「慢一點」、「這個不許碰」、「那個放下來 」。
管教聲亂劍齊飛,大家在小孩背後步步相隨。
很少機會坐下,一坐下就低頭看時間。
好不容易找到空檔,先啃一口白飯,再打聽哪裡有好的幼稚園,好的醫院。
 
打聽醫院,當然是為了父母。
40歲,要照顧上下兩代。
有時候父母,變得比小孩更像小孩。
很多同學把父母接到家裡來住,卻沒有時間親自照顧他們。
於是操著鄉音的爸媽被操著菲律賓音的小女孩推到公園,
爸媽看著樹上的蜘蛛,菲傭看著手機螢幕。
 
子女雖然「不孝」,但開完會後還是會溜出來陪爸媽看病。
坐在醫院擁擠的塑膠椅上, 不時低頭看手上的黑莓機。
牆上紅色的數位號碼緩慢前進,有時還突然倒退二十號。
那一刻,我們後悔自己沒有學醫。
 
我們學了文法商,但到了40歲似乎都變成商人。
學文的同學現在和文的唯一接觸是看《壹周刊》,但看的還是社會財經那一本。
當年我們談風花雪月,如今只談金銀銅鐵。
每個人都知道「勤美樸真」,誰還記得當初的校訓「勤樸誠勇」?
 
我們墮落了嗎?也沒有。
大家還是清清白白地賺錢,壓抑了大部份的邪念。
庸俗了嗎? 不盡然。
孩子還是通通送才藝班,琴棋書畫學不完。
我們只是慢慢從書本中,走到現實裡。
雖然在隨波逐流,但還是用力地播水和換氣。
 
同學會只來十個人,因為一大票去大陸了。
「現在大家在上海吃飯,比在台灣頻繁。」
感嘆的這位同學全家搬到上海,孩子上當地的雙語學校。
他繼續說:「現在上班天,坐港龍從上海飛香港,飛機空得很。
為什麼?因為大家不飛了,通通住在上海了!」
此話一出,另一位同學立刻用「愛台灣」回堵。
搬到上海的這位站起來,吃了一塊鳳梨酥。
 
 
我們是欠台灣最多的一群。
我們念公立高中、公立大學、受國家的栽培、享盡榮華富貴。
然而一旦要開始盡義務時,大家都跑光了。
第一波跑到了美國,在那裡過著舒服生活。
第二波跑到了上海,在那裡開創未來。
 
「你愛台灣嗎?」同學追著問。
 
「當然愛。」上海的同學說。
 
「愛怎麼沒有行動表示?」
 
「我想40歲這一代,都受了兩種迷思。
一種是小時候的愛國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了美國。
另一種是現在的愛台灣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上海。
愛在台灣,一向是政治的工具,不是真誠的關懷。」
 
「好虛偽的風涼話。」
 
我們看氣氛就要變僵,趕緊起來打圓場。
有人講起林志玲,有人說他認識林志玲。
在故意營造起來熱鬧中,我知道這兩個同學以後不會講話了。
他們高中時曾是橄欖球隊最好的搭檔,一起衝過大半場,一起受過傷。
 
我知道他們倆個都愛台灣,我知道我們都是。
但我們貢獻得不多,的確應該羞恥。
我們 曾被期許成為社會的中堅,現在拼命匯錢到國外投資證券。
我們曾被期許成為國家的棟樑,現在在被拘提前逃離桃園機場。
 
為什麼會這樣?
很簡單,因為我們其實沒有高中時自以為、和大家覺得的、那麼優秀。
我們會讀書考試,也許能泡泡馬子,
但20年後,當每天的生活變成在幼稚園、醫院、辦公大樓、候機室之間奔波,我們
也捉襟見肘了。
慢慢的,我們不知道怎樣去愛國,只好把愛的範圍縮小到自己的家。
我們自私,但也無私。因為伺候的順位,永遠是子女、父母、老闆、配偶,然後自己。
 
是啊,我們還是保存了一點點好學生的本性,它顯現在永遠把孩子擺在第一。
誰不喜歡買Gucci?但為了幫孩子買鋼琴,我可以穿達新牌雨衣。
誰不想周末晚上去威秀看電影,但為了陪孩子,我可以在家看迪士尼。
孩子搞定了,再照顧父母。
父母睡著了,再回公司加班。
於是很多夫妻三個月沒有性生活,為什麼?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和力氣過自己的生活。
 
你問40歲的人最近怎麼樣,標準答案是「累」。
20歲,你因為玩而累。
30歲,你因為工作而累。
40歲,你因為家庭而累。
為家庭而累,是三者中唯一在自己身上看不到立即成果的。
喔,不對,在自己身上會有成果。
那個成果叫肝腫瘤。
更可怕的,是憂鬱症。
 
我已經有好幾位同學,因為憂鬱症而自殺。
他們都是我們那一屆最有才氣的。
他們走了,留下我們這些比較平凡的,繼續跟人生奮鬥。
孔子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我們已經四十,感覺像困在熱鍋。
 
同學會結束後,大家各奔東西。
 
「你要去哪裡?」我問同學。
 
「幫老婆買生日禮物。」同學說。
 
「喔,你老婆過幾天生日?」
 
「我老婆上個月生日!」
 
我們都笑了出來。
孩子吵得要吃麥當勞,硬把他拉走,他頻頻回頭說「我們再約吃午飯」。
我揮揮手,點點頭,但當然知道,他沒有時間跟我吃午飯。
看著他的背影,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我們都會OK。
我們走到這一步了,應該就可以再走下去。
像螞蟻上樹的粉絲,灰頭土臉,但軟而不斷。
像麻辣火鍋的湯頭,久煮不爛,越陳越香。
我們會忘掉你的生日,但會補上禮物。
我們會遲到,但我們遲早會到。
今夜星光燦爛,聖艾摩之火在燒,40處男在街角得到第一個親吻,
但願他知道未來的性愛只會越來越少。
孩子在哭,爸媽在叫,我們不年輕,也不老,會繼續在迷惑之中,搖啊搖。

我40歲,我迷惑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10/03 05:40 AM 回應 


晚餐吃點什麼呢?(王文華).....

人生,也可以換一種方式

我當老闆時和一位來應徵工作的年輕人面談,我問他的頭四個問題是:「有沒有女朋友?」
他說:「我還年輕,想專心拼事業,目前不想交女朋友。」
「你去過最好玩的地方是哪裡?」
「我不喜歡出去玩,我喜歡在家研究電腦。」
「那你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我都全心全意工作,吃得很隨便。」
「會做菜嗎?」
「我家附近有很多吃的,不用自己做。」

他可能以為這些答案都展現出專業精神,會為自己加分,於是得意地看著我。但我連學歷和經驗都懶得問,就跟他拜拜了。
我已經活得夠粗糙了,但就連我都知道:除非是極度專業的人才(比如說實驗室的科學家),一般來說,好的員工,必須先是一個好的情人。 工作要做得好,生活品質得高。或是說,好的員工,對生活必須有起碼的興趣。

這位應徵者沒有興趣,也沒有謙虛。他沒有生活能力也就罷了,他還看輕那些能力,覺得自己花錢就可以買到,何必自己學。花錢可以上好的餐廳?但體會不出美食背後的文化意義。

花錢可以坐頭等艙去義大利,但站在競技場中央不會有思古之幽情。「吃」只需要像機器人一樣張嘴閉嘴。但「品嚐」就需要用到五官和心。

我也曾經張嘴閉嘴過。在美國念書時,覺得讀書最大,其他一切都是浪費時間。有一段時間,我請中國餐廳每晚送便當給我。他們五點送到大樓門口,進不了大門,就把便當放在地上。我六七點回到家,有時下著雨,就在公寓門口地上,一堆廣告傳單之間,挖出又濕又冷的晚飯。上樓後一邊吃,還一邊翻著課本。

十多年後,我的經濟狀況比當學生時好的多,吃的東西卻一樣溼冷。六七點窩在辦公室,沒事做了,但也不想回家。跑到附近麵攤上隨便吃碗麵,匆匆又趕回公司,生怕錯過了重要的E-mail。肚子飽了,甚至因為吃得太快而很脹,但味蕾很懶散,心情很空虛。我也曾是個賭徒,野心勃勃地想:
一旦我考上第一志願,或是當上總經理,或是找到天命真女,一切的問題都迎刃而解,那天以後,我就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為了那些快樂的日子,現在苦一點沒關係。

繼續做夢吧,王文華。在聯考制度下長大的我們,有這種想法很正常。

我們都是延遲快樂的高手,擅長讓人生在未來某個終點線等候。但聯考制度下長大的我們,後來也都發現:得到第一志願和天命真女之後,他媽的,竟然有新的問題!

被延遲的快樂不但不生利息,反而連本金都沒有了。 人生不會在未來某個終點線等候,他與你打一個照面,你不抓住他,他說走就走。陪伴你的只剩感嘆,和打不完的玻尿酸。於是我戒了賭,開始用定存的方式,一天一天累積快樂的利息。如果沒有命一把贏到大的快樂,那我就一餐一餐累積小小的幸福。

今年以來,我開始講究每一餐。未必要山珍海味,但就算是蚵仔煎,也要細嚼慢嚥。未必去大飯店,但就算是路邊攤,資料也要搜集齊全。我把每一餐,當做生命給我的一個機會。當我打開餐巾、舉起刀叉,我聽見生命對我說:「你可以透過食物和旅行來認識、享受我。」

用這種方式你賺不到錢,得不到名,但是快樂卻一點一滴地發生。原汁原味,絕對實在。和愛情相比,食物不會可歌可泣,但至少不會騙你。「沒有愛情的時候,你就多吃!」Eat and live. Oh, My God!

沒有愛情的時候,你就多吃!我飽讀詩書,卻發現這才是真正的醒世箴言!九月初的周末,晚上十點吃完美食,和一位老友在街上巧遇:「最近忙什麼?」我問。
「忙著補習考金融證照,」他感嘆地說,「沒想到到了我們這個年紀,還要上補習班。」
「有什麼關係?我也在補習。」我說。「你補什麼?」
「想報一個旅行團,到瑞士學烹飪。」他愣了一下,然後慢慢笑出來。

Yes ,我的老友懂了!那微笑的源頭是一種醒悟,醒悟到經歷了名、利、愛、恨,到頭來人唯一能真正擁有的,是一顆熱騰騰馬鈴薯。醒悟到天上會飛來很多真、假、虛、實,真正對你好的東西,都是從地底下長出來的。「報名時別忘了我。」他叮囑。我點頭,就像高中時答應幫他報英文補習班一樣。

對工作,我們都已鞠躬盡瘁。

對人生,我們才剛要開始。

當你看著遠方 ,將會錯過腳底下的財富 ~~~  

馬鈴薯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4/04 07:17 AM 回應 


公園號酸梅湯不酸, 這個才酸!

好酸唷~那就別再硬吃了吧!超好笑的啦!!

http://www.youmaker.com/video/sv?id=f56f7d30eab44918bc316b8c104f7bd3001

這個小朋友還真是堅持!

開懷一笑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8/03 04:56 AM 回應 


冰可樂與溫開水不對胃﹐公園號酸梅湯酸得恰恰好﹗

Jackie﹐

你的話真窩心。

王文華說︰「大小事都要做對的員工有一個特色:就是履歷表特別長、加班加得特別晚。履歷表長,是因為他實在捨不得把某些成就刪掉,........」

02的履歷表可真是雞毛蒜皮擠到爆。

"朋友不會感謝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覺得這位老兄怎麼總是遲到。"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8/02 05:35 PM 回應 


這王文華被資本主義教育得很成功,腦子裡裝的只是它的美國主子。沒事在中文世界裡洗大家的腦,無非是要大家跟著老闆團團轉,老闆錢多了好進貢給美國人。看他每次回祖國美國,住個旅館看個店什麼的都可以聯想到美國文化的偉大,它的迷們大概也跟著讚嘆不已,也真服了這幫人了。

好酸的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8/02 03:34 PM 回應 


知道02喜歡王文華的文章,我也是呢。 

Jackie
===================================================================
怕癢的權利               ‧王文華
 
上個月到紐約看iPod的旗艦店,回國時在機場買了一本《巴菲特之道》("The Tao of Warren Buffet")。這本書收錄了大師的智慧語錄,其中最打動我的一句是:
 
「人生要成功,只需要做對幾件大事就好。」
 
巴菲特的意思是:人生和投資一樣,不需要整天疲於奔命,每小時喊進殺出。你只需要做足功課,選中幾個好的標的,專心去做。長期下來,就能成功。
 
巴菲特身價約一兆四千億台幣,一輩子也只不過投資了可口可樂、迪士尼、美國運通、華盛頓郵報等20家公司。他投資過的公司數目,恐怕不及台灣隨便一個菜籃族。
 
不過「做對幾件大事」啟發我最深的,倒還不在投資,而在人生上。
 
台灣的教育制度充滿考試和比賽,養成我們「無役不與、每一次都要贏」的人生觀。
 
小到整潔比賽,大到大學指考,每一件事我們都要競爭,每一件事我們都力求完美。
 
這樣長大的我們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很累,第二是不懂優先順序。
 
累容易理解。那些大考小考抽考聯考都第一名的,最後固然上了第一志願,但也第一個得到肝炎。固然都考上醫學系,但都缺乏人際關係。
 
累只影響到個人,不懂優先順序就影響到公司。大小事都要做對的員工有一個特色:就是履歷表特別長、加班加得特別晚。履歷表長,是因為他實在捨不得把某些成就刪掉,殊不知他認為嘔心瀝血的功績,老闆只覺得雞毛蒜皮。加班加得晚,是因為他事必躬親,而且不分輕重緩急。他不願錯過e-mail inbox中任何一條,卻因此忘了老闆催了幾次的報告。
 
所有的人,包括老闆,都知道:公司的事是做不完的。那些能準時下班,而且還把老闆客戶伺候地服服貼貼的員工,並沒有天縱英明,只是清楚priority。
 
我曾看過一位傑出總經理的inbox,裡面看過的e-mail,大約是沒看過的,十分之一。
 
他說:「我只挑重要的主題看。」我問:「那些隔夜沒看的message,會不會讓你心癢癢的?」他說:「我一天收200封e-mail,我沒有怕癢的權利。」
 
那些從小第一志願,為公司鞠躬盡瘁的員工都怕癢。他們要把大小事都做得完美,所有人都面面顧到。可惜的是,老闆不會看到小事做得好,只會感覺大事做得慢。
 
朋友不會感謝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覺得這位老兄怎麼總是遲到。
 
老闆年終做績效評估,只看幾個大案子。陪我們走到最後的,只有 一兩個好朋友。
 
如果我們要完全比賽,那人生真的很難。如果我們只求打贏,那人生變得很簡單。
 
選對了工作和婚姻,已經成功了一半。搞清楚工作和婚姻中的priority,你還可以準時下班。至於那些沒看的e-mail,就等幾天吧。畢竟巴菲特大師,是連電腦都不用的啊。
 
◎刊載於《Cheers》雜誌 2007 年6 月號 專欄「快樂工作人」

Jacki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8/02 10:45 AM 回應 


Dear All:
 
   This June, when I attended DAC (Design Automation Conf) in San Diego and flew back to Taiwan. I watched a very affecting movie on route from LA to Taipei, the Namesake. Then, I bought the Chinese version of the book and read it through in a few days (I will buy the English version to read when I visit UW, Madison this Summer).
 
    Coincidently, I found an article in UDN (聯合報) on this movie too. Thus, I would like to share the experience with all of you, especially with those who have children growing up in US and they are old enough to get marry with someone else, with this attached article. Cheers!
 
-Regards,
Sao-Jie
 
----------------------------------------
誰說那不是愛情?
 
【聯合報/郭強生】 2007.04.21 03:54 am
 
 
買了一條印度絲花圍巾,既非火豔如咖哩的金紅,亦非透湛如寶石的醉紫,竟是少見的薄荷淡綠,間中有粉紫銀線織出縟麗圖案,和一般印象中他們所偏愛傳統色系大異其趣,旁人不知以為是來自歐洲的什麼名牌。春寒料峭時節在頸上一披,不厚不薄正好。

在格林威治村看完鍾芭拉希莉小說搬上銀幕的《同名之人》(The Namesake),出了電影院,整個人的神思仍悠悠晃晃,一點點酸楚,又帶了一些些清爽。一個印度移民家庭兩代的故事,原著早已讀過,卻還是被電影感動。走在微雨的路上,心裡直擔心台灣會不會上演,全是印度演員,沒有明星,導演Mira Nair的前幾部作品都不聲不響來了又走了,連鍾芭拉希莉的這部小說也不知為何沒有引起太大回響。

或許就是因為它太含蓄深情了吧?沒有赤裸裸的女性主義,或劍拔弩張的後殖民議題。我在為此書寫書評時,曾特別指出這個1960年代的移民故事──印度留學生赴美,之後他鄉落腳,有多少台灣留學生的影子。我們的留學生文學在家國認同中打轉了三十年,突然在1990年代後一改失根悲苦,轉為摩登瀟灑的旅遊指南與消費型錄。移民並不可恥,早年的台灣人卻像怕自己招搖,一定要喊苦;現在中國移民大舉登上新大陸,來自台灣的移民更沒有「中國結」可作文章了。但是故事依然存在的,我卻只能從鍾芭拉希莉的小說中,感受到台灣移民的沒有被說出的真實心情。

鍾芭拉希莉的處女作《醫生的翻譯員》讓我一讀難忘,那年她三十歲還不到,拿下了普立茲文學獎,成為史上第一位以非長篇小說處女作就獲此獎的新銳。去年為創作所招生出試題時,我突然看見書架上的《同名之人》,重翻了幾頁,便擬用其中一段女主角在加爾各答老家,與返鄉相親的留學生初識的描寫做題目。鍾芭拉希莉細膩掌握了女主角待字閨中的心情,還沒見到未來夫婿前先見著了對方的鞋。她大膽地把腳伸進了男人的鞋裡試穿,感覺到男人遺留的體溫與汗的微濕,一個新的人生可能開始在她心裡湧動。在去了美國後,她的生活並不如預期,寂寞之外仍是寂寞,唯一可依靠的就是那個她沒看走眼的男人。鍾芭拉希莉是新移民的第二代,卻對上一代這種相濡以沫的深情如此認同,沒有一般美國作家動輒把自主性與慾望放第一位的幼稚。

不過更讓我驚訝的是,電影在這一部分也詮釋得很好,兩位印度演員的表演也可圈可點。印度男人深皮膚的一張方臉根本談不上英俊,卻以演技讓女主角對他的一往情深變得極有說服力。我一直最恨譚恩美的地方就是,她筆下的中國男人個個惡形惡狀,女主角最後都嫁給了白種男人。東方人的愛情豈是她真能懂得的?鍾芭拉希莉不靠拍白人讀者馬屁,書仍大賣,真是大快人心!

丈夫在退休前決定接受外州某大學客座之邀,竟離家在外心臟病突發病故。女主角夜深人靜時接到噩耗,不知所措地屋內走動,最後光著腳奔到屋外車道,霎時悲慟決堤,只見一印度老婦,孤零零站在美國標準住宅郊區裡放聲大哭,訴盡了多少夫妻恩愛與異國悲涼。

我終於知道他為什麼放下我,一定要去接那份客座的工作──後來她如此說道:他希望我能學習一個人生活。

從一個少女離鄉到老年喪偶,她沒有一天不是丈夫作伴,教她英文,教她開車。愛情是什麼?那是直到臨終都還在掛念對方的一種責任。傳統的婚姻裡,責任感就是愛情的表現。

我坐在電影院裡落淚時,不敢相信這是一部二十一世紀的美國電影。 

陳少傑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9 10:47 AM 回應 


Attached please find the obituary for Edward Yang (楊德昌) from New York Times. http://www.nytimes.com/2007/07/02/arts/02yang.html

Edward Yang was the 1st director from Taiwan and 2nd Chinese to win Best Director Award at Cannes (2000) after Wong Kar Wai 王家衛(HK).

烏龜轉貼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3 02:53 PM 回應 


蔡琴公開信》讓他活在我的歌裏吧! 【聯合報╱蔡琴】 2007.07.03 07:58 am  

07.7.1星期天,電視播了一整天,我也看了一整天;楊德昌就這麼走了…。

電話錄音裏數不清的媒體留言,都希望我回電;

這個時候,叫我說什麼?!

說什麼也說不清楚我的五味雜陳,就算說清楚,又為什麼呢?!

而所有人卻急著要一篇,前妻的反應!!

從一天最初的簡短快訊,然後經過中間不斷的增加資料、周邊訪問、調畫面…,

到一天的結束,我的名字一直連著他的逝世消息…。

回想當初,從我確知彭鎧立和他的戀情,到決定當機立斷成全他們,

再到辦完離婚手續,甚至到今天他去世,我的每一階段似乎都得攤在鏡頭下…。

而今天,我怎麼告訴外頭,我都還來不及感受呢…?!

直到一天將盡,從電視上,我已看過他那被重複了又重複的身影後,

一陣強烈而尖銳的刺痛,才刺醒了我的感覺!

深埋在我心底,長久不願再去回想曾經對他的記憶,突地襲上來;

我脫口輕喊出一句:楊德昌!你怎麼可以這樣就走了呢?!

跪在聖經檯前,我為他的靈魂急求,求主以神自己的名領導他走義路,

讓他行過死亡的幽谷也不怕遭害…!

我感謝主在他生命結束前,是與他的最愛在一起。

我抬起不停湧上淚水的眼睛,堅定的告訴 上帝:我可以站起來!

我深深的感謝 上帝,讓我與他轟轟烈烈的愛過…;

我安靜的、肯定的用手拭摸著夾在聖經中的小十字架;閉上眼,

再感受一次這曾經的愛情…,一次比一次平靜、勇敢。

細數他一生共完成了八部電影,在我們生命聯集的十年中,我竟見證了一半…!

作為一個曾經的伴侶,我們一起年輕過、奮鬥過。

作為一個女人,他給我的寂寞多過甜蜜。

作為一個觀眾,我們痛失一個銳利的紀錄者。

時間會給他所有的作品一個公道,他的付出不會寂寞!

至於我們所有過往的點滴,我自己品嚐,

就當作我活著時永遠的秘密,隨著他的逝去與世長辭。

well said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3 09:21 AM 回應 


感謝隔壁一女中同學的轉貼。02最喜歡的作家﹐王文華﹐又有新作了。
02每次讀王文華文章都開懷大笑﹐心有戚戚焉。全文已加入主文﹐請欣賞。

王文華:Body

最近愛上的一個字,是「Body」。

快到40歲,我猛然發覺:這輩子用「心」太多,用「身」太少。
不只是我,我們這一大票乖乖讀書、努力上班的朋友都一樣。
國中開始,我們就和自己的身體聚少離多。為了準備聯考,體育課被拿來考數學。汗水,被函數,所取代。我們被灌輸的觀念是:運動,就是「玩」。要考第一志願,不能貪玩。
高中時,軍訓課去打靶。教官說:「打靶很簡單,你們只要瞄準前方圓靶的紅心。」同學說:「報告教官,看不到靶。」教官說:「你是說看不到紅心嗎?」同學說:「報告教官,看不到整個靶!」眾人大笑,那同學十分得意。那種優越感的邏輯是:我們近視深到看不到靶,表示我們書念得好。把書念好最重要,我們又不當軍人,沒必要打得準。
......................................................................................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3 06:30 AM 回應 


看到大家談的開心, 行李剛放下 ... 也很高興的和大家打聲招呼! 年輕不年輕? 對我們來說, 當然是個不喽!

Mark 說的不是全對也有點道理, 有愛的感覺是很重要的, 可以讓人活的愉快喜悅! 愛是全心的關懷, 信賴與祝福! 愛不一定要是情愛, 友愛也就足夠! 無需開口就知道心理在想什麼? 相知相惜的愛吧! 這次與不少的同學見了面, 無分男女, 多少總有個相知相惜的感覺存在, 對我而言就很感動與感激了!

待有空了, 且等我慢慢與大家分享吧!

1504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2 12:36 AM 回應 


A very insightful article which humorously and explicitly anatomizes the mentality of our generation.   Obviously, most of us live a very active life, and there is no reason not to.   "Moderation" and "consideration" are key words for all age groups.  A true meaningful life focuses on the process not on the end.  Enjoy our every day with loved ones to its fullest.   That’s why today is also termed  ‘present”.

Ting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11:24 PM 回應 


愛吃鮭魚的,
算算該到家了.
還不快給師兄打打氣??不想有個嫂子了嗎?

找了一天的房子,快累斃了!真的沒力氣了.

Mark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09:25 PM 回應 


王文華是標準靜心寶寶﹐他所有的書我們都有﹐是全家都喜歡的作家。兒子雖然中文不是很好﹐王文華的書倒是都看過了。


我們同學會的Welcome Party 8:30pm開始﹐要閃人了。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07:39 PM 回應 


1056,

想過,怕是沒有了.

愛情的事,是不能勉強的.如有覺得愛起來勉強的人,就必須合理懷疑自己已向字低頭.

譬如說,小弟最近頗覺懶惰,明明遇到可以好好愛上一場的對象,卻因為懶得用力(包括:安排一次看似巧遇的邂逅,或鼓起勇氣來個單刀直入的邀約),而坐失良機.


唉----是累了.Anyway,事關個人的選擇吧!

Mark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07:11 PM 回應 



馬克﹐說得有理﹐不過﹐除了談戀愛外﹐應該還有別的保持年輕的方法吧﹖﹗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02:57 PM 回應 


關於老,在這要重新定義一下.

是一個乍看與年齡相關,實際上,卻又不必然如此的一回事.

老,在心理上是萬念俱灰,生理上是免疫力盡失.這樣的老,是可以出現在任何年齡層者的身上的.

所以,同學!不必懷憂喪志,你(妳)還是可以很年輕.記得:要多談戀愛.

因為妳會為了自己所愛的人減肥,注重儀容,愛惜身體,努力施展才華.....You see,因為愛他(她),所以為他(她)所做的一切就會是年輕.

Mark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11:20 AM 回應 


這位王文華﹐才不過是五年級生﹐好日子還長得很﹐怎可在四年級生面前言老﹖同理類推﹐我們在三年級生眼中﹐還很年輕呢﹗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1 05:13 AM 回應 

第一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最末頁

....
還需要什麼嗎?」她問。
這是我最後的機會……
「我再點一杯冰可樂吧。」

=> Wow, that's my girl!!!


Have a Very Nice weekend...................

Ann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11/10 10:52 PM 回應 

第一頁 上一頁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