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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冰可樂與溫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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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華部落格





冰可樂與溫開水

文/王文華
聯合報 2006.10.31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最喜歡的飲料從冰可樂,變成溫開水。更明確地說,從冰可樂、黑咖啡、麻辣鍋,變成溫開水、熱牛奶、地瓜稀飯。如果到咖啡廳,不能只點溫開水怎麼辦?那就來杯「無咖啡因」的咖啡吧。

「要不要甜點?」我搖頭笑笑,好像服務生問的是:「要不要出軌?」找到位子坐下來,咖啡冷得特別快。也不知道是因為咖啡冷了,還是嫌四周太吵,坐不到五分鐘,我就走了。

走在大街,反而舒服。我可以這樣走半小時,惦記著醫生說走路是最好的運動方式。走回家,一身汗。沖澡前先把水龍頭打開,水變熱了才跳進浴缸。洗的過程不再哼歌,忙著摸身上有沒有腫塊。沖不到三分鐘,腳底積滿了水。該死,掉落的頭髮又把出水口堵住了。

沖完澡趕緊穿上衣服,免得受涼。坐在床上,我突然了解到:OH MY GOD,我是中年人了!

我跳起來,像逃離命案現場。誰說我是中年人?我只是「成熟」了!「成熟」?噗吃,我想唬誰?「成熟」是新聞稿上的用詞,「老」才是日記上會出現的字。

別被報紙騙了!報紙標題或行銷術語會稱你為「熟男」,只有健檢報告才敢直接說「老化」。誰願意老呢?誰願意承認自己步入中年了呢?我可以用落健、敷面膜、打肉毒桿菌、穿淺色衣服、搜集Hello Kitty、玩線上遊戲、買設計師的球鞋、取俏皮的MSN代號,但這些都掩蓋不了以下的事實:

以前到女校參加聯誼,現在到女校參加家長會。
以前可以在公車上看漫畫,現在要往後傾才看得到小標題。
以前10點才出門,現在10點就想睡。
以前一覺睡到12點,現在6點就醒來,半夜要起來上兩次小號,但大號卻兩天不來。
以前看的是「MTV」的影片,現在看的是「MRI」的影片。
以前只在乎晚餐有沒有肉,現在要注意晚餐有不有機。
以前到7-11買東西看價錢,現在第一眼看卡路里。

我們這群五年級同學,今年39歲了。不管以古今中外或現代醫學任何寬鬆的標準,我們都已晉升為「中年人」。大家的家庭狀況、財富地位大不相同,但在「老化」這件事上,卻出奇的公平。

剛認識時,15歲,最常見面的場合是西門町的冰宮。談的是:「聽說誰偷騎摩托車」、「聽說誰帶馬子去墮胎」。溜完冰後堵在一樓電梯口,等著女校的學生走出來。

大學畢業,20出頭,最常見面的場合是婚禮。談的是:「聽說誰和女友分手了」、「聽說誰最近出國了」。婚禮後會鬧洞房,鬧完洞房再殺到「Room 18」。

30多歲,最常見面的場合是醫院。婦產科病房中,談的是:「聽說誰離婚了」、「聽說誰在做人工受孕」。探望半小時後大家識趣地離開,一起去吃手工餅乾喝下午茶。

現在,最常見面的場合是喪禮。第一殯儀館中,談的是:「聽說誰也走了」、「聽說誰得了cancer」。鞠完躬後,大家趕去上班,相約星期天上午去爬陽明山,最好是走能出汗的「十八份」。

從「Room 18」到「十八份」,我這個世代的「五陵少年」,就這樣變成了「Dirty Old Men」。

會變成「老不修」,因為中年男人喜歡年輕女人。男人到了中年,一切都變少:話語、頭髮、睪固酮、女友的歲數。
我們高中偷騎摩托車時,曾唾棄那些開賓士車載美眉的老男人。我們幻想自己是《鐵達尼號》的窮小子傑克,可以用愛的力量,把不快樂的蘿絲從富豪魔掌中拯救出來。曾幾何時,「老」傑克也伸出了魔掌,載著新一代的蘿絲。我們變成了我們曾經發誓,要鬥倒的人。

抗老的方法推陳出新,變老的過程卻一成不變。這樣看來,似乎在身體老化的過程,我們的心態沒跟著變老。20歲時喜歡20歲的辣妹,40歲時還是喜歡20歲的辣妹(只不過追之前會三思而後行)。我沒有親身經驗,但猜測60歲時還是會喜歡20歲的辣妹(會追的人很少,因為她可能是兒子的女友,而一世英名也捨不得就這樣斷送)。

除了辣妹,很多物質的欲望,也不會因為年紀而減退。車位、官位、名錶、豪宅……而且因為經濟情況越來越好,要求的等級越來越高。60歲的男人最不需要戴錶(都有秘書提醒),但他們的錶最好。60歲的男人膝蓋變得不好,但他們的樓層最高。

話說回來,在很多時候,我們的心態的確老了。以前喝汽水,現在練氣功。以前是卡奴,現在收到帳單立刻到便利商店繳款。以前融資炒網路股,現在定時定額買海外基金。以前吃晚飯約八點,KTV唱完還要去喝永和豆漿。現在吃飯約六點,九點不到就回家帶小孩。以前四月分到墾丁參加「春天吶喊」,三天三夜不睡。現在四月分到深山打禪七,三天三夜不講手機。上班時心情越來越沮喪,下班後手機越來越不會響。越來越不知道現在在演什麼電影,越來越不認識周刊封面的女明星。

我在這些中年朋友之間,還算是活得比較年輕的。不是因為我「人老心不老」,只因為我的工作。媒體,特別是演藝圈,是最著迷於年輕的行業。我不是青春偶像,但我訪問青春偶像。訪問他們,當然要了解他們。同齡的朋友都在研究「納豆」,我到處打聽「黑眼豆豆」。朋友們打開報紙看黃金的行情,我打開報紙看周杰倫跟誰在一起。

知道我常跟年輕人混,同學們聚會時會要我幫他們補習。我得拿出筆記,戰戰兢兢地解釋:「九把刀」不是廚具、「無名小站」不是奶茶店、「李準基」不是李季準、「幽魂娜娜」不是包娜娜、「同人誌」不是同盟會的報紙、「火星文」沒有出現在史蒂芬史匹伯的《ET》之中,而MSN上火紅的彎彎,並沒有演過21年前的《星星知我心》。

講這些話時我心知肚明:江山代有才人出,新一代在建築一個全新的世界,那裡面有沒有我們,沒有太大關係。我們曾經狂飆過,那時代已經過去。現在這是他們的世界,而我們,只是借住在這裡。

老同學們聽了我的「時事報告」,常會搖搖頭、笑一笑、有點羨慕、有點不屑地轉移話題。那表情我見過,20年前,當我跟父母解釋羅大佑、楊德昌、李麥克、《洛城法網》時,他們也是同樣的表情!

無形中,我們變成了我們的父母。這聽起來像巨變,但發生也只在轉瞬之間。問任何一個中年人,他都會告訴你,大學舞會彷彿只是昨天的事。對那些還單身的中年人,大學舞會甚至可以是今晚的事。我們的肚子大了、膽子小了,但內心很多感覺,跟青春期沒有兩樣。

這是歲月最狡猾的一點:它讓你的身體和心態都老了,卻讓你的渴望依然年輕。於是我們只好找一堆老莊道理,把渴望的烈火澆熄。

去電台訪問另一個青春偶像之前,我到麥當勞買晚餐。服務員年輕可愛,我忍不住問她的年齡。
「我16歲。」她驕傲的說。
「16歲就能出來打工喔?」我問。
「對啊,出來賺學費。」

年輕可愛,又自信獨立。我直覺的反應是想問她的電話,進一步認識她。
但我立刻想起:我有一個高中同學,她的女兒今年也16歲。

我拿了餐飲,站在原地多看了她一眼。

「還需要什麼嗎?」她問。
這是我最後的機會……
「我再點一杯冰可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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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華:Body

最近愛上的一個字,是「Body」。

快到40歲,我猛然發覺:這輩子用「心」太多,用「身」太少。

不只是我,我們這一大票乖乖讀書、努力上班的朋友都一樣。

國中開始,我們就和自己的身體聚少離多。為了準備聯考,體育課被拿來考數學。汗水,被函數,所取代。我們被灌輸的觀念是:運動,就是「玩」。要考第一志願,不能貪玩。

高中時,軍訓課去打靶。教官說:「打靶很簡單,你們只要瞄準前方圓靶的紅心。」同學說:「報告教官,看不到靶。」教官說:「你是說看不到紅心嗎?」同學說:「報告教官,看不到整個靶!」眾人大笑,那同學十分得意。那種優越感的邏輯是:我們近視深到看不到靶,表示我們書念得好。把書念好最重要,我們又不當軍人,沒必要打得準。 

這就是當時對Body的態度:不只冷漠,甚至折磨。白天上課,晚上補習。一天三餐,都有防腐劑。沒變成木乃伊的唯一原因是:我們年輕。年輕,經得起揮霍。夜裡K書到三點,六點照樣站在巷子口等公車。一上車就睡,學校前一站自然醒。那是個哪裡都可以睡、一秒鐘就醒得過來的年紀。

年輕時對Body唯一的興趣,是「性」。但因為對身體全盤的無知,當然搞不懂「身心合一」的道理。那時有經驗的同學,不但「靈肉分離」,而且只有「局部反應」。性的動力不是愛或歡愉,而是好奇、虛榮、和同儕壓力。我們不懂「愛」,卻很會「比」。

大學時,我第一次意識到Body的和人的關係。有一次準備期末考,猛K美國作家梭羅的《湖濱散記》。讀到第十一章,一段話打動了我。梭羅先導正了我們對身體的嫌棄:「有些事物以現代的品味來看,不登大雅之堂,但印度教的祭司,卻覺得很高尚。祭司教導人如何吃、喝、拉、撒,提昇了這些原本低下的瑣事。」

我想:是啊!莊子不也說「道在螻蟻、道在屎溺」嗎?為什麼從小到大,我天天都在吃、喝、拉、撒,卻把這些東西看得如此低下?
梭羅接著說:「每個人都在建一座廟。這座廟就是他的身體……我們都是畫家和雕刻家,所用的材料就是自己的血肉骨頭。一個人去改良他的身體是高貴的,破壞它則是低賤的。」

半夜兩點,我熬夜破壞身體,讀到這一段話,為自己20年的「低賤」行為流下冷汗。《湖濱散記》是偉大的「精神」食糧,都提到了「身體」的重要。我自以為滿腹經綸,為什麼全身還是輕飄 飄?

這些迷惑和思索只持續了幾天,期末考結束後就通通忘掉。我又回到了典型的大學生活:白天睡覺、晚上熬夜、吃垃圾食物、從不運動。休閒場所不是舞廳,就是電腦房。生命是一場全年無休的party,我們似乎永遠不會耗盡電力。 

到美國讀書時,功課壓力更大。腦力不夠,只有壓榨身體。進了圖書館,可以一坐八小時,連上廁所的頻率都減少了。當時我還得意地想:這就像對日抗戰,以空間換取時間。美國人念得快,但我能撐得久!

畢業後去紐約工作,碰到一個讓我真正看到「身體」的人──現代舞始祖瑪莎葛蘭姆。那時她已經過世了,但她的舞團卻感動了我。看完他們的表演,不知為什麼我竟哭了。過去我都是為語言或故事而哭,從沒想到動作也可以這樣感人。我買了一本瑪莎葛蘭姆的傳記。書中引用她的話說:「身體能表達語言說不出的東西……身體是不會騙人的!」

這句話扭轉了我「重心靈、輕身體」的觀念。那些舞者讓我第一次發現:身體,竟然可以這麼多話、這麼辯才無礙!身體是不會騙人的,用語言和文字扯謊,只要念頭一轉。用手和腳扯謊,旁人立刻就看得出來。

瑪莎葛蘭姆讓我開始尊敬舞者、運動員,和其他用身體工作的人。他們和我完全相反:我搞心機,他們練臂力。我只會賣弄口舌,他們可以風馳電掣。好的舞者,不只是秀身體,也動腦筋。他們的腦和身體一路暢通,旁人很清晰地感受到他們的想法和情緒。而我,動不了身體,再美的心靈都像覆蓋了一層毛玻璃。 

我雖然羨慕他們,但當一個上班族,也不能做什麼。偶爾去劇院和球場感嘆一番,回到辦公大樓還是一定要坐電梯。Body跟著我,但我並不感覺到它的存在。 

不感覺到身體的存在,其實是最幸福的。就像是住一個房子不用付房租 ,又從不會有漏水等麻煩。可惜這是年輕的特權,到了某一個年紀,身體會冷不防地敲你的門,向你追討多年的債務。
1996年,我在紐約工作。有一天早晨起來,上背部劇痛。我開車去看醫師,轉頭看後照鏡都很困難。醫生說我姿勢不良,扭傷肌肉。給我吃肌肉放鬆劑,好了一些。但我那部位的感覺,就再也不一樣了。十年來,我看遍中西醫,始終無法根治。不管白天黑夜、春夏秋冬,我背著一個拿不下來的行李,永遠走不到目的地。

我對不起身體,終於得到了報應。

背痛之後,我學會保重。不僅是身體本身,還有所有進入身體的成份。吃、喝、拉、撒,不再是生存的必要之惡,而是最基本的快樂原則。別問我「吃飽了沒」,問我「吃『好』了沒」。一盤好的食物放在面前,鼻子敞開、口水流出來。吃到嘴裡,舌頭被撫慰、牙齒激動地想飛。我的感官甦醒了,就像身體的窗通通打開,花、鳥、彩虹,全飛了進來。

「保重」還是消極的,對於身體,我更喜歡「欣賞」。大學時喜歡美女,得立刻為自己辯解:「她其實很有靈性!」現在欣賞美女,完全不動腦筋。羅浮宮的維納斯,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麼,但她身體的比例和彎著身的嫵媚,令我著迷。

大學時喜歡美女,一定要追。現在碰到美女,不必知道她是誰。台北東區的美女,擦肩而過,大部分不會再見。但瞄到她們的倩影,一整天都高興,在夜幕低垂之際,還不禁想起她們旭日東昇般的迷你裙。

身體的美,不止在身材,更在生命。朋友告訴我,當他在產房看到老婆痛到五官扭曲,血、水、和其他無以名之的東西潰堤而出時,他才發現女人最美的一面。那一刻,生命的血水,輕易地比過完美的三圍。當嬰兒的頭探出來的那一刻,他突然領悟到:身體,其實比心靈還有靈性。

我當時不在產房,無法完全體會。但當我看到他的baby從一粒餃子長大成一顆粽子,我不得不站起來,向他太太致敬。 

至於我呢,如今我碰到最美的女人,都在瑜珈教室。

因為背痛,我開始練瑜珈,它讓我清楚感覺到身體的每個部位,以及我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在我彎不下腰、抬不起腿、撐不起肚子、腳根踩不到地板的那些片刻,我清楚地感覺到:我的身體在跟我拔河。我跟身體說:「放了我吧!」但它卻繃得更緊。我突然恍然大悟:它不願放過我,是因為這麼多年來,我從來沒有放過它。

所以我慢慢地做,慢慢地,和身體說悄悄話。我道歉,我發誓:你的委屈我都知道,以後我會對你好。

我雖然知道練瑜珈時應該毫無雜念,專心和自己的身體說話,但老實說,我更享受偷瞄厲害的同學綁麻花。那些瑜珈做得好的女生,不管高矮胖瘦,就是美!某些動作,我的身體扁得像刈包,臉上痛苦地像水餃,她們的身體卻露出柔和的線條,臉上帶著輕鬆的微笑。你說,我怎麼能不愛上這樣的女人!當她們做出完美的「橋式」時,我想跟她們說:「你能不能當我的老師,我們來做些更有趣的事。」

上完瑜珈,回家路上,經過高中時的補習班。那些學生像我當年一樣,唯一的運動是背沉重的書包。突然間我好想告訴他們:「你知道嗎?我的人生翻轉了過來。高中時,動腦就可以無往不利,浪費時間去動身體,反而分數會低。現在,當年熟背的東西很少派得上用場,大家關心的是養生和太極。我的朋友沒有人因為少讀了一本書而活不下去,倒是有人因為多了一顆腫瘤而提前離場。活下來的朋友雖然讀了很多書,但沒有任何興趣,排解寂寞的唯一方法,也是一夜情。」

他們當然聽不下去。別說他們,就連我那些在職場中野心勃勃、汲汲營營的中年朋友們也聽不下去。於是我經過補習班,繼續向前走。天氣很好,我一時興起,一路走回家。走了一個小時,到家時衣服已汗濕。我把衣服脫下,終於了解,為什麼印度教祭司認為吃、喝、拉、撒都很美麗。那衣服上的汗,是我細胞的汁液!靈魂的結晶!是我──嗯……好啦好啦,我承認我誇大其詞了。你看吧,文字是會騙人的!

但身體不會。滿身大汗很舒服,於是我摘下眼鏡,坐在陽台,突然間,在黑夜中,不遠處,這一生第一次,我看到了高中時那個圓形的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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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癢的權利               ‧王文華
 
上個月到紐約看iPod的旗艦店,回國時在機場買了一本《巴菲特之道》("The Tao of Warren Buffet")。這本書收錄了大師的智慧語錄,其中最打動我的一句是:  「人生要成功,只需要做對幾件大事就好。」
 
巴菲特的意思是:人生和投資一樣,不需要整天疲於奔命,每小時喊進殺出。你只需要做足功課,選中幾個好的標的,專心去做。長期下來,就能成功。
 
巴菲特身價約一兆四千億台幣,一輩子也只不過投資了可口可樂、迪士尼、美國運通、華盛頓郵報等20家公司。他投資過的公司數目,恐怕不及台灣隨便一個菜籃族。
 
不過「做對幾件大事」啟發我最深的,倒還不在投資,而在人生上。
 
台灣的教育制度充滿考試和比賽,養成我們「無役不與、每一次都要贏」的人生觀。
小到整潔比賽,大到大學指考,每一件事我們都要競爭,每一件事我們都力求完美。
 
這樣長大的我們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很累,第二是不懂優先順序。
 
累容易理解。那些大考小考抽考聯考都第一名的,最後固然上了第一志願,但也第一個得到肝炎。固然都考上醫學系,但都缺乏人際關係。
 
累只影響到個人,不懂優先順序就影響到公司。大小事都要做對的員工有一個特色:就是履歷表特別長、加班加得特別晚。履歷表長,是因為他實在捨不得把某些成就刪掉,殊不知他認為嘔心瀝血的功績,老闆只覺得雞毛蒜皮。加班加得晚,是因為他事必躬親,而且不分輕重緩急。他不願錯過e-mail inbox中任何一條,卻因此忘了老闆催了幾次的報告。
 
所有的人,包括老闆,都知道:公司的事是做不完的。那些能準時下班,而且還把老闆客戶伺候地服服貼貼的員工,並沒有天縱英明,只是清楚priority。
 
我曾看過一位傑出總經理的inbox,裡面看過的e-mail,大約是沒看過的,十分之一。
 
他說:「我只挑重要的主題看。」我問:「那些隔夜沒看的message,會不會讓你心癢癢的?」他說:「我一天收200封e-mail,我沒有怕癢的權利。」
 
那些從小第一志願,為公司鞠躬盡瘁的員工都怕癢。他們要把大小事都做得完美,所有人都面面顧到。可惜的是,老闆不會看到小事做得好,只會感覺大事做得慢。
 
朋友不會感謝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覺得這位老兄怎麼總是遲到。 
老闆年終做績效評估,只看幾個大案子。陪我們走到最後的,只有 一兩個好朋友。
 
如果我們要完全比賽,那人生真的很難。如果我們只求打贏,那人生變得很簡單。
 
選對了工作和婚姻,已經成功了一半。搞清楚工作和婚姻中的priority,你還可以準時下班。至於那些沒看的e-mail,就等幾天吧。畢竟巴菲特大師,是連電腦都不用的啊。
 
◎刊載於《Cheers》雜誌 2007 年6 月號 專欄「快樂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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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吃點什麼呢? (王文華).....

人生,也可以換一種方式

我當老闆時和一位來應徵工作的年輕人面談,我問他的頭四個問題是:「有沒有女朋友?」
他說:「我還年輕,想專心拼事業,目前不想交女朋友。」
「你去過最好玩的地方是哪裡?」
「我不喜歡出去玩,我喜歡在家研究電腦。」
「那你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我都全心全意工作,吃得很隨便。」
「會做菜嗎?」
「我家附近有很多吃的,不用自己做。」

他可能以為這些答案都展現出專業精神,會為自己加分,於是得意地看著我。但我連學歷和經驗都懶得問,就跟他拜拜了。
我已經活得夠粗糙了,但就連我都知道:除非是極度專業的人才(比如說實驗室的科學家),一般來說,好的員工,必須先是一個好的情人。 工作要做得好,生活品質得高。或是說,好的員工,對生活必須有起碼的興趣。

這位應徵者沒有興趣,也沒有謙虛。他沒有生活能力也就罷了,他還看輕那些能力,覺得自己花錢就可以買到,何必自己學。花錢可以上好的餐廳?但體會不出美食背後的文化意義。

花錢可以坐頭等艙去義大利,但站在競技場中央不會有思古之幽情。「吃」只需要像機器人一樣張嘴閉嘴。但「品嚐」就需要用到五官和心。

我也曾經張嘴閉嘴過。在美國念書時,覺得讀書最大,其他一切都是浪費時間。有一段時間,我請中國餐廳每晚送便當給我。他們五點送到大樓門口,進不了大門,就把便當放在地上。我六七點回到家,有時下著雨,就在公寓門口地上,一堆廣告傳單之間,挖出又濕又冷的晚飯。上樓後一邊吃,還一邊翻著課本。

十多年後,我的經濟狀況比當學生時好的多,吃的東西卻一樣溼冷。六七點窩在辦公室,沒事做了,但也不想回家。跑到附近麵攤上隨便吃碗麵,匆匆又趕回公司,生怕錯過了重要的E-mail。肚子飽了,甚至因為吃得太快而很脹,但味蕾很懶散,心情很空虛。我也曾是個賭徒,野心勃勃地想:
一旦我考上第一志願,或是當上總經理,或是找到天命真女,一切的問題都迎刃而解,那天以後,我就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為了那些快樂的日子,現在苦一點沒關係。

繼續做夢吧,王文華。在聯考制度下長大的我們,有這種想法很正常。

我們都是延遲快樂的高手,擅長讓人生在未來某個終點線等候。但聯考制度下長大的我們,後來也都發現:得到第一志願和天命真女之後,他媽的,竟然有新的問題!

被延遲的快樂不但不生利息,反而連本金都沒有了。 人生不會在未來某個終點線等候,他與你打一個照面,你不抓住他,他說走就走。陪伴你的只剩感嘆,和打不完的玻尿酸。於是我戒了賭,開始用定存的方式,一天一天累積快樂的利息。如果沒有命一把贏到大的快樂,那我就一餐一餐累積小小的幸福。

今年以來,我開始講究每一餐。未必要山珍海味,但就算是蚵仔煎,也要細嚼慢嚥。未必去大飯店,但就算是路邊攤,資料也要搜集齊全。我把每一餐,當做生命給我的一個機會。當我打開餐巾、舉起刀叉,我聽見生命對我說:「你可以透過食物和旅行來認識、享受我。」

用這種方式你賺不到錢,得不到名,但是快樂卻一點一滴地發生。原汁原味,絕對實在。和愛情相比,食物不會可歌可泣,但至少不會騙你。「沒有愛情的時候,你就多吃!」Eat and live. Oh, My God!

沒有愛情的時候,你就多吃!我飽讀詩書,卻發現這才是真正的醒世箴言!九月初的周末,晚上十點吃完美食,和一位老友在街上巧遇:「最近忙什麼?」我問。
「忙著補習考金融證照,」他感嘆地說,「沒想到到了我們這個年紀,還要上補習班。」
「有什麼關係?我也在補習。」我說。「你補什麼?」
「想報一個旅行團,到瑞士學烹飪。」他愣了一下,然後慢慢笑出來。

Yes ,我的老友懂了!那微笑的源頭是一種醒悟,醒悟到經歷了名、利、愛、恨,到頭來人唯一能真正擁有的,是一顆熱騰騰馬鈴薯。醒悟到天上會飛來很多真、假、虛、實,真正對你好的東西,都是從地底下長出來的。「報名時別忘了我。」他叮囑。我點頭,就像高中時答應幫他報英文補習班一樣。

對工作,我們都已鞠躬盡瘁。

對人生,我們才剛要開始。

當你看著遠方 ,將會錯過腳底下的財富 ~~~ ============================================================== 

我40歲,我迷惑      王文華  刊載於《聯合報》副刊 2007,05,08

HBO最近常提醒我:我已經40了。
 
兩個月前的早上,HBO在演《七個畢業生》。
這部1985年的片子,講的是社會新鮮人的故事。
主題曲《聖艾摩之火》,曾經紅遍半邊天。
主角羅伯洛、黛咪摩爾、安德魯麥卡錫是當年的青春偶像。
 
如今,黛咪摩爾45歲了,不再是青春玉女,忙著照顧家裡的小弟弟。
而羅伯洛在現在年輕人心中,可能已經變成了我這一代人的勞伯狄尼洛。
「聖艾摩之火」指的是水手在暴風雨的夜空中看到的光芒,可以指點航行的方向。
40歲的人,已經從水手變成火光。
 
一個月前在上海的旅館,又看到HBO演「40處男」。
主角40歲還沒有失身,最後愛上了有個青春期女兒的媽媽。
嗯……這種案例雖然很少,但這種心情卻非常普遍。
我們在行為上雖然身經百戰,但心態上都是40處男。
 
一個禮拜前在紐約,我經過約翰藍儂在西 72街的故居。
1980年,藍儂在家門口被自己的歌迷槍殺,死時40歲。
 
我從72街散步到53街,走進「現代藝術博物館」。
來這裡,當然要到五樓看梵谷的「今夜星光燦爛」。
梵谷結束自己生命那一年,37歲。
 
回台灣的飛機上,看到CNN訪問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巴拉克‧ 歐巴馬。
他今年45歲,很多人把他跟甘迺迪相比。
甘迺迪當選美國總統那年,只有43歲。
 
突然間,圍繞在我身旁和心中的,都是 40歲的人。
 
我當然可以厚著臉皮,繼續賴在30歲末期。
畢竟回國後去診所看病,藥袋裡的處方單, 寫著我的年齡是39歲3個月。
健保局是慈善的,算年齡的方法很科學。但我想唬誰?
論中國人的虛歲,我已經41。
 
40歲,是什麼感覺?
老實說,跟30歲沒什麼差別。
我們會覺得自己老的唯一原因,是身旁的人老了。
孩子慢慢長大,父母身體不好。
我們這才驚覺:已經40歲。
 
過年時,參加高中同學會。
來了十個同學,卻有三十個人。
大部分時間不是同學之間敘舊,而是照顧妻小的需求。
「不要跑」、「慢一點」、「這個不許碰」、「那個放下來 」。
管教聲亂劍齊飛,大家在小孩背後步步相隨。
很少機會坐下,一坐下就低頭看時間。
好不容易找到空檔,先啃一口白飯,再打聽哪裡有好的幼稚園,好的醫院。
 
打聽醫院,當然是為了父母。
40歲,要照顧上下兩代。
有時候父母,變得比小孩更像小孩。
很多同學把父母接到家裡來住,卻沒有時間親自照顧他們。
於是操著鄉音的爸媽被操著菲律賓音的小女孩推到公園,
爸媽看著樹上的蜘蛛,菲傭看著手機螢幕。
 
子女雖然「不孝」,但開完會後還是會溜出來陪爸媽看病。
坐在醫院擁擠的塑膠椅上, 不時低頭看手上的黑莓機。
牆上紅色的數位號碼緩慢前進,有時還突然倒退二十號。
那一刻,我們後悔自己沒有學醫。
 
我們學了文法商,但到了40歲似乎都變成商人。
學文的同學現在和文的唯一接觸是看《壹周刊》,但看的還是社會財經那一本。
當年我們談風花雪月,如今只談金銀銅鐵。
每個人都知道「勤美樸真」,誰還記得當初的校訓「勤樸誠勇」?
 
我們墮落了嗎?也沒有。
大家還是清清白白地賺錢,壓抑了大部份的邪念。
庸俗了嗎? 不盡然。
孩子還是通通送才藝班,琴棋書畫學不完。
我們只是慢慢從書本中,走到現實裡。
雖然在隨波逐流,但還是用力地播水和換氣。
 
同學會只來十個人,因為一大票去大陸了。
「現在大家在上海吃飯,比在台灣頻繁。」
感嘆的這位同學全家搬到上海,孩子上當地的雙語學校。
他繼續說:「現在上班天,坐港龍從上海飛香港,飛機空得很。
為什麼?因為大家不飛了,通通住在上海了!」
此話一出,另一位同學立刻用「愛台灣」回堵。
搬到上海的這位站起來,吃了一塊鳳梨酥。
  
我們是欠台灣最多的一群。
我們念公立高中、公立大學、受國家的栽培、享盡榮華富貴。
然而一旦要開始盡義務時,大家都跑光了。
第一波跑到了美國,在那裡過著舒服生活。
第二波跑到了上海,在那裡開創未來。
 
「你愛台灣嗎?」同學追著問。
 
「當然愛。」上海的同學說。
 
「愛怎麼沒有行動表示?」
 
「我想40歲這一代,都受了兩種迷思。
一種是小時候的愛國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了美國。
另一種是現在的愛台灣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上海。
愛在台灣,一向是政治的工具,不是真誠的關懷。」
 
「好虛偽的風涼話。」
 
我們看氣氛就要變僵,趕緊起來打圓場。
有人講起林志玲,有人說他認識林志玲。
在故意營造起來熱鬧中,我知道這兩個同學以後不會講話了。
他們高中時曾是橄欖球隊最好的搭檔,一起衝過大半場,一起受過傷。
 
我知道他們倆個都愛台灣,我知道我們都是。
但我們貢獻得不多,的確應該羞恥。
我們 曾被期許成為社會的中堅,現在拼命匯錢到國外投資證券。
我們曾被期許成為國家的棟樑,現在在被拘提前逃離桃園機場。
 
為什麼會這樣?
很簡單,因為我們其實沒有高中時自以為、和大家覺得的、那麼優秀。
我們會讀書考試,也許能泡泡馬子,
但20年後,當每天的生活變成在幼稚園、醫院、辦公大樓、候機室之間奔波,我們
也捉襟見肘了。
慢慢的,我們不知道怎樣去愛國,只好把愛的範圍縮小到自己的家。
我們自私,但也無私。因為伺候的順位,永遠是子女、父母、老闆、配偶,然後自己。
 
是啊,我們還是保存了一點點好學生的本性,它顯現在永遠把孩子擺在第一。
誰不喜歡買Gucci?但為了幫孩子買鋼琴,我可以穿達新牌雨衣。
誰不想周末晚上去威秀看電影,但為了陪孩子,我可以在家看迪士尼。
孩子搞定了,再照顧父母。
父母睡著了,再回公司加班。
於是很多夫妻三個月沒有性生活,為什麼?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和力氣過自己的生活。
 
你問40歲的人最近怎麼樣,標準答案是「累」。
20歲,你因為玩而累。
30歲,你因為工作而累。
40歲,你因為家庭而累。
為家庭而累,是三者中唯一在自己身上看不到立即成果的。
喔,不對,在自己身上會有成果。
那個成果叫肝腫瘤。
更可怕的,是憂鬱症。
 
我已經有好幾位同學,因為憂鬱症而自殺。
他們都是我們那一屆最有才氣的。
他們走了,留下我們這些比較平凡的,繼續跟人生奮鬥。
孔子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我們已經四十,感覺像困在熱鍋。
 
同學會結束後,大家各奔東西。
 
「你要去哪裡?」我問同學。
 
「幫老婆買生日禮物。」同學說。
 
「喔,你老婆過幾天生日?」
 
「我老婆上個月生日!」
 
我們都笑了出來。
孩子吵得要吃麥當勞,硬把他拉走,他頻頻回頭說「我們再約吃午飯」。
我揮揮手,點點頭,但當然知道,他沒有時間跟我吃午飯。
看著他的背影,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我們都會OK。
我們走到這一步了,應該就可以再走下去。
像螞蟻上樹的粉絲,灰頭土臉,但軟而不斷。
像麻辣火鍋的湯頭,久煮不爛,越陳越香。
我們會忘掉你的生日,但會補上禮物。
我們會遲到,但我們遲早會到。
今夜星光燦爛,聖艾摩之火在燒,40處男在街角得到第一個親吻,
但願他知道未來的性愛只會越來越少。
孩子在哭,爸媽在叫,我們不年輕,也不老,會繼續在迷惑之中,搖啊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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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空氣變得稀薄…我在玉山學到的人生道理                             王文華/聯合報

我的老闆朋友們曾夢想去摘星,如今忙著摘掉像星星一樣大的腎結石。我們都無法回到過去,卻可以來到離過去最近的地方。那地方在今晚,叫作玉山山頂……


老闆變小孩

我有一群朋友,是各行各業的大老闆。可是到了玉山,都變成嗷嗷待哺的小男孩。爬玉山,讓我們重新學到人生的道理。

我們固定爬山五年了。三個月前有人突然說:「住在台灣這麼多年,怎麼能不去爬玉山?」其他人也一時糊塗,以為自己還二十五,衝動地答應了。

爬玉山分兩段,第一段從2600公尺的嘉義縣東埔山莊走到3420公尺的排雲山莊,小睡後凌晨三點再從排雲山莊上3952公尺的主峰山頂。也有人單日攻頂,簡稱「單攻」。因為我們有幾位已經是阿公,所以沒有人想單攻。

道理No.1:董事長變原始人

星 期四下午,十七位隊員脫了西裝領帶,跳上遊覽車。半夜一點,才到東埔山莊。大老闆一向高高在上,到這裡立刻矮了一截。寢室是通鋪,洗臉台沒有熱水。唯一的 一卷衛生紙放在客廳餐桌,唯一的垃圾桶在室外。沒有E-mail、沒有手機訊號、沒有名片可以交換,更沒有祕書可以使喚,第一個人生道理,油然而生:我們 花了一輩子想當董事長,偶爾要回來做原始人。

做原始人,從呼吸開始。

習慣了錦衣玉食、三溫暖的浴室,突然間睡通鋪,紛紛叫苦。原定七點起床,六點不到都醒來了。當床和我們的背一樣僵硬,沒有人想賴床。

走到門外吸山裡的空氣,一夜失眠都值得了。如果山裡的空氣是山泉水,平地的空氣則是鹹豆漿。山裡的空氣乾、清、純,雖然稀薄,但原汁原味。好東西不求濃烈,濃的東西通常都摻了雜質。在山裡,我們忍不住一直呼吸。在平地,我們只是允許空氣飄進鼻子裡。

No.2:輕裝簡從

吃完早飯,背起登山包,核對身分,坐車到登山口。看著前方山勢,感覺背上的重量,這才醒悟:我們是綿羊。

從登山口到排雲山莊,約走七小時。這段路不陡,但有些地方很窄,而窄路旁就是萬丈懸崖。散步經過,都要小心,不要說身上還背著四十公斤的行李。

我們學到的第二個人生道理:輕裝簡從。

大老闆習慣有跟班,身後總有人提東西。大老闆也有錢買玩具,所以出國需要三個LV皮箱,和一袋高爾夫球桿。但那是平地,行頭讓老闆稱頭。在玉山,行頭只會害老闆氣喘。

登 山包上肩那一刻,我後悔台北的生活太複雜,而我竟把那種生活的道具都扛了上來。筆?不用了,沒燈給你寫字。手機?不用了,沒訊號。充電器?別傻了,沒插 座。保養品?別笑死人了,上面連洗手池都沒有。上玉山,要把生活必需品減到最少:防水保暖衣帽、頭燈、鐵碗鐵筷、毛巾,這就夠了。其他東西都用不到,也背 不動。董事長的生活,總是不斷往上加。原始人的生活,必須一直向下減。

No.3:沒人能踽踽獨行

因為大家都背了不必要的行李,每隔半小時就要休息。休息時,補充水分,和第三個人生道理:人生路像玉山,你不可能獨自走過。

嚮 導是個像《海角七號》中茂伯那樣直爽的老鳥,休息時他警告:「玉山只有一條路,每天幾百人在上面,但山難還是一直發生。你要注意前後的人,不然自己或別人 掉下去,沒人會聽到。」此語一出,我們突然覺得前面山友的屁股真好看。嚮導威脅:「你們一步一步好好走,不要受傷,我做了三十年,從來不背活人!」

大 老闆常把活人當死人一樣使喚,但在玉山,沒人聽你使喚,於是我們學到求助的重要。求助別人,除了掉下山崖時有人聽到,是當背包重到扛不下去時,有人分攤。 扛不下去,未必是因為什麼大東西。有時候只因為多裝了六顆公家的蘋果,就變得寸步難行。走了三小時,來到白木林觀景台。我偷吃掉一顆,把剩下五個交給一位 比我還瘦小的隊友。「你OK嗎?」我問。「我OK啊。」他回。毫不起眼的對話,是我能走下去的唯一原因。

No.4:不需要吃那麼好

八 小時、十次休息後,我們在下午五點到達排雲山莊。八十個來自各國的山友齊聚一堂。那真的是「一堂」,整個山莊只有一間教室那麼大,兩間通鋪寢室以穿堂隔 開。飯菜裝在鐵製洗臉盆中,放在門外,大夥兒摸黑著舀,一下雨就把洗臉盆拿回屋內的穿堂。我們吃著摻了雨的花椰菜、香菇、蠶豆湯,咀嚼出第四個人生道理: 人不需要吃得那麼好。

這裡沒有頂上魚翅,因為頂上是3952公尺的主峰。這裡沒有進口紅酒,五度的溫度只有紅色血液在竄流。黑漆漆的廚房煮出來的粗茶淡飯,卻讓習慣吃排毒餐的老闆們吃了三碗。

原 始人日出而做、日入而息。寢室七點半熄燈,平常此時我們甚至還沒踏出辦公室大門。我和剛認識的女登山客「睡在一起」。熄燈後,我們零星的交談就像天上的星 星,既遙遠又接近。這裡沒有KTV讓你唱歌,我卻發現講話是自古以來最好的娛樂。隔著睡袋沒有任何肢體碰觸,我卻覺得她才是我的公主。

兩 點半起床,清粥小菜後分批攻頂,趕在五點半前登頂看日出。一顆顆頭燈照在漆黑的山路,好像星星掉到山壁間彈跳。但抬頭看星星,它們還在天上,閃亮得像櫥窗 裡的Tiffany鑽石。我的老闆朋友們買得起Tiffany,卻已失去了去買Tiffany的心意。我的老闆朋友們曾夢想去摘星,如今忙著摘掉像星星一 樣大的腎結石。我們都無法回到過去,卻可以來到離過去最近的地方。那地方在今晚,叫作玉山山頂。

登 頂前一小時最危險。因為路窄而陡、空氣稀薄,而且一片漆黑。平時體力最好的朋友因為懼高症而開始發抖,平時最吊兒郎當的朋友卻自願殿後。一位朋友牽著另一 位,半步半步走。一位朋友低下頭喘氣,大口大口吸。任何人有狀況,整條隊伍停下。但沒有人不耐煩,因為每個人其實都嚇得要死,偷偷把握別人出狀況的時機喘 息。

No.5:玉山無法征服

最 後十分鐘,天色慢慢放亮。我發現黑夜很漫長,但天亮只在一瞬間。終日沉溺於挫折,挫折便奴役了你。但當我們把挫折或黑夜當作習慣,陽光便悄悄出現在山的另 一端。漆黑的山路和沉重的行李下,解脫似乎遙遙無期,但我們不停下腳步。不停就是不停,就算龜步和龜息,還是要走。登頂沒有獎杯,陽光出來反而很熱。但我 們繼續向前走,因為後退很boring,而且沒有朋友同行。

太 陽和我們同時到達山頂,我沒有預期的那麼高興,因為想到待會兒還要原路走回去。但那一剎那,我疲憊而和平。另一隊說:「恭喜你們征服了玉山!」但我知道: 我們並沒有征服玉山。日出日落,玉山一直在那。這麼多年人來人往,一直有山難。沒有人能征服玉山,我們只是在爬玉山的過程中,逼出了自己體力和內心的極 限,然後用一步接一步的方法,突破那些極限。沒有人能征服玉山,我們頂多只是征服了自己。

No.6:重心放後面

登 頂後大功告成?不!其實下山比上山危險。因為下山速度快,容易傷膝蓋、扭到腳。人生也是這樣。大家總以為上台難,一輩子汲汲營營往上爬。卻沒料到下台更 難。爬上檯面的比比皆是,優雅下台的有幾個?嚮導大吼:「側身、蹲低、重心放後面!」這對大老闆們,豈不是強人所難!我們花了一輩子強出頭、往前衝,怎麼 能叫我們蹲低一點、重心放後面?但不服氣歸不服氣,仔細一想有道理。畢竟我們都已經開始人生的下坡路,不需要也不應該再頂天立地、正面迎敵。就把重心放後 面吧,讓更年輕的人才去搶、去爭、去衝鋒、去達陣。下坡路再繼續衝,又能衝到哪裡?上坡時忙著攻頂,眼中只有山頂。下坡時沒有目標,反而能欣賞上坡時錯過 的美景。

三天兩夜的旅程,就像一夜情:壓著重物、不停喘息、沒有前戲、大汗淋漓,結束後第一件事,是去沖洗。

我 們回到各自原本的生活,玉山上的登山包換成更重的業績壓力,玉山上急促的呼吸變成公司中找人出氣。山下,我們的床不像山上那麼硬,唯一硬的是我們的心。山 下,我們的食物不是放在臉盆,唯一丟在臉盆的是下屬的尊嚴。訓練到能上玉山的狀態要三個月,恢復到山下的狀態,只要一念間。 但 那個周末仍偶爾在我心頭浮現。會議室中的氣溫,有時比山頂還低。商場的空氣,有時比山頂更稀薄。在現實世界,我們不得不把道德的標準降低,卻發現越低的地 方,空氣反而越稀薄。於是當我在平地呼吸困難時,會想起在高山上朋友們互相「打氣」的情景:分攤背包、掩護撒尿、深夜聊天、一起失眠。我知道:那才是難以 「單攻」的高峰,那才是我們走這一趟,真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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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吹乾了我就走【王文華】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
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拿得起,放不下  相遇簡單,告別難。
 
找工作,找愛人,都簡單。離開他們,難。
 
追求,是科學。放下,是藝術。
對於工作、愛情、友誼、名利,大部分的人,包括我,總是放得太晚。
 
一個星期三的早晨,我從陽明山苗圃登山口上七星山。前半段輕鬆,過了七星公園,石階變得陡峭。
繞了幾個彎,到一個轉角,一位老先生坐在路邊。他光著上身和雙腳,洪亮地叫:「早!」
我邊喘邊回應:「早!」他吃著蘋果,氣定神閒。我猛吸空氣,狼狽不堪。
 
我們在窄小的石階上對看一分鐘,一句話都沒有。我看著他的臉,猜測他已經七十歲。
他背後的樹上掛著一件白色汗衫,不動如山,好像也有七十歲。
「不冷嗎?」我問。
「不會啊。」他給我一片蘋果。
「天天爬?」我猜天天爬的人身體才那麼好。
「偶爾來。」他微笑說。
他如此省話,我還有一半路要爬,所以站起來準備走了,「我先走了。你是往上還往下。」「往下。」
「待會兒我下來時也許還會見面。你會坐多久?」
「不一定,」他看看樹上的汗衫,然後說:「風吹乾了我就走。」
他講的是汗衫,還是人生,當時我不知道,也沒有多問。
 
晚了三個月
 
在人生很多事上,有的人總是走得太早,有的人太晚。我屬於後者。
 工作上,我依戀安逸。當早已不能發揮所長,或賺進大把銀兩,我還原地踏步,不忍離開。
 感情上,我更難放手。當感動、感情、感覺都慢慢消失,忌妒、猜疑、爭吵慢慢開始,我還是苦苦相逼,一定要逼對方講出道理。
對我這種人,任何事結束的時間,比應該結束的時間,都晚了三個月。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拿的遣散費比較高,也可以很快找到新工作。現在離開,遣散費減半,僅有的少數工作也早被搶完。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你們還可以做朋友。因為爭吵僅止於動口沒有動手,你也還沒有跟另一個男人狹路相逢。
現在離開,所有美好回憶都被最後的醜陋掩蓋,你們在彼此心中從成人,變成小孩。
 
為什麼不走
 
誰想要這種結果?雖然當初也知道拖下去會有風險,但最後的結果預料不到,而且常比預料的更糟。
不走的原因,是以為人定勝天。
 只要我努力加班,會拍馬屁,不可能裁到我。殊不知老闆自己都要被裁,哪還能夠保你?
 只要我忍氣吞聲、努力挽回,她一定還會愛我。殊不知愛情不是健身,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穫。
就算有對等關係,也剛好相反。我們常是以最壞的態度,對待對我們最好的人。
 因為相信人定勝天,我們總是想挽回。所以辦公室或街頭,常有人拉拉扯扯、威脅利誘。
丟在地上踐踏的,除了美好的回憶,還有僅存的尊嚴。很不堪的場景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當過主角。
 
不甘心
 
不走的另一個原因,是不甘心。
 我在公司二十年,這公司是我幫忙創建的,我一輩子都給了公司,你怎麼可以裁我?
 我跟你在一起二十年,幫你打下事業。我把青春全給了你,你怎麼可以愛上那個狐狸精?
 很庸俗的台詞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說過。
當我們從觀眾變成主角,講出曾瞧不起的台詞,心中的情緒不是憤怒,而是不甘心。
為什麼我付出這麼多,得到這麼少?為什麼我對你這麼好,你也曾經對我那麼好,但如今我是流浪貓,你把我當成路上的一泡尿?
 有沒有一個開關,只要我找到、打開,老闆或情人會立刻回心轉意,我們馬上可以回到從前。
有的!一定有的!所有分手之際的歇斯底里,都是想要找到那個開關。
 但並沒有那個開關。企業不講道理,愛情更沒邏輯。當老闆或情人變了心,他就變了心。
風度好的會編個藉口,風度不好的乾脆換個門號。你永遠不知道真正的答案,因為那個變心的人也不知道答案。
就算有那個回到從前的開關,也不是一開即亮,而是慢慢發光。一見鍾情只需要一個眼神,破鏡重圓要花上整個餘生。
 
自然節奏
 
如果該走的遲早要走,那該什麼時候上路呢?
 我當然不知道,其實也不想知道。分手若有公式,那段愛情也許根本就不值得開始。
 這就是七星 山老 先生給我的啟示:遵循自然的節奏,風吹乾了就走。
 當你對這份工作或愛情已經很久沒有感覺,緣分應該就真的盡了。當你持續地懷疑老闆在為難你,老闆應該就真的是要請你走路。
當你持續地懷疑老公有外遇,十之八九你老公在胡搞。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不過「直覺」跟「本能」常是矛盾的。當我們直覺到老闆討厭我們,本能的反應是辯解。當我們直覺到另一半有外遇,本能的反應是去抓姦。
辯解和抓姦,只會讓對方更反感。逆風而行,能走多遠?
 
今天不登頂
 
我告別老人,走向七星山主峰。山頂風大霧濃,一個人危險。我想了想,在山頂前一百公尺折返。
為什麼一定要攻頂?為什麼一定要插旗?為什麼一定要說清楚?幹嘛非得水落石出?
走到這,其實一切都已明朗。最後 一百公尺 的朦朧,可不可以就讓彼此留在回憶中珍藏?
 下山時,老人已經走了。現場的果皮清得乾乾淨淨,彷彿從來沒有人坐在那裡。
我在他剛才坐過的地方坐下,五分鐘過去,發現那位子其實根本沒風。
我笑一笑,這個老傢伙,誰知道他在這裡坐了多久?誰知道沒風的地方,衣服要多久才乾?
 
我不想追究,慢步下山。然後在我的心底,吹起一陣暖風。人生很多糾纏,但風已將它們吹乾。
曲終人散,我還待在原地幹嘛?上路吧,前方還有更多美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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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里程
文∕王文華

「當季」和「當地」

我們這些出過國留學的人,都很假仙。
也只不過在國外待了幾年,回到台灣後,卻喜歡用舶來品。
我們都有一種成見,只要包裝上有英文或日文,品質一定較好。
還會說花多一點錢沒關係,我們重視「生活品味」。

對於沒有包裝紙的東西,我們當然會追查它的身世來源。
蘋果,要吃日本的。梨,要吃韓國的。牛奶,要喝紐西蘭的。巧克力,要吃法國的。
我對自己這樣的行為一直不以為意,你說我臭屁我不在意,反正我是雅痞。

一直到我學了「食物里程」的觀念,才恍然大悟。
「食物里程」('Food Mile') ,指的是我們嘴巴和食物原產地之間的距離。

里程高,表示食物經過漫長的運送過程,一路上交通工具所消耗的汽油,和隨之而生的二氧化碳,破壞了環境。

沒想到吃什麼東西,還跟二氧化碳扯得上關係!

「食物里程」要低,大家要盡量吃「本地生產」的食物。
夏天的芒果,台灣最好,很少人會去吃進口芒果。
會買進口水果,是因為想吃當季台灣沒有的東西。

所以要減少「食物里程」,首先要吃「當季」的東西。
當季的食物新鮮、便宜,何苦違背自然,折騰荷包,去吃大老遠跑來的祭品?

快樂的秘訣,是做最自然的事。

很多的煩惱,都是因為我們違背自然。
生命有它固定的節奏,最舒服的姿態是跟著它一起流。
鄰家的青梅竹馬很美,幹嘛去追俄羅斯的美眉?
順天應時,你活得白白胖胖。扭轉乾坤,你會害死了很多人。

「當季」和「當地」,除了新鮮和少污染,另一個好處是活絡了本地經濟,改良了都市與農村的關係。

「愛台灣」不用上街頭,在家裡吃台灣水果就可以。
「低食物里程」的另一好處,是減少了進口商、經銷商等中間人的加成,讓食物鍊的兩端:農人和消費者,都能夠得到最好的待遇。

英、美兩國對「食物里程」算得很精。
2005年7月,英國政府統計,每年因為運送食物而產生的二氧化碳,占全國總量的1.8%。
這1.8%,豈不是「冤大頭」的污染?

要餵飽人類的肚子,當然要消耗能量。柏克萊大學教授 Michael pollan 估計:
製造食物所消耗所有的能量,只有1/5 是發生在農場,另外4/5都發生在加工和運送過程。
所以不想 製造冤大頭的污染,我們得多吃沒有加工、就近生產的食物。


用嘴投票

在美國,許多學校發起「農場直達餐廳」運動。
讓學校的午餐,不再是大量製造的冷凍食品,而是鄰近農場送來的鮮美佳餚。
我們也許沒機會去美國的學校,但在美國各大城,都可以逛到「農家市場」(Farmers' Markets,最有名的在 L.A.,1934年開張)。
食物由當地的農家直接拿到市集來賣,不再大費周章地送到經銷商的中央倉庫。
每個周末,紐約的工會廣場(Union Square)都有農家市場。
來自紐約州的農家以便宜的價錢賣新鮮的蔬菜水果、花草樹木、麵包餅乾,以及人情溫暖。
在大太陽下,我跟農人買東西,聊生活。在充滿日光燈和冷凍庫的超級市場,很難有這種感覺。

美國各地都有類似的市場。

西北部的奧勒岡州講究環保,大城波特蘭有一家「新季節」 ('New Seasons')超市,所有的肉和蔬果都標明原產地,27%是當地生產。

為了讓民眾易於辯識便於購買,「當地產品」都貼上黃色標籤。
「新季節」甚至把一些瀕臨絕種的食物,如 紅鯛魚,貼上紅色標籤,規勸消費者不要購買。
甚至讓消費者免費試吃不同魚類,證明黃標和紅標一樣鮮美。

這樣一來,「食物」,變成了新型態的「選票」。
你買什麼食物,表達了你的政治立場。
那些政府沒做到的事情,一般老百姓可以用食物購買來解決。
政府沒照顧好農民,老百姓買農民的食物彌補。
政府沒管理好食品衛生,老百姓就買有機食品。
「有機食物」,在全球是 9,600億台幣的產業。9600億若換成選票,不知有多少。
「用嘴投票」,當然不會有政府的政策來得有效。
但當政府的政策遙遙無期,消費者至少可以先靠自己。


食物的「民族主義」

在台灣,「食物里程」的觀念還不普遍。
但我最少可以做的,是在鄰近的市場、買本地的蔬菜水果。
[ 肥水不落外人田 ],用在食物上最為貼切。
當你買本地的食物,你買到新鮮、健康、更少的油錢、更好的空氣。
同時,你也默默地幫助了那些,從未謀面、卻一直「養」你的農民。

除了消費者直接跟農場買東西,很多餐廳也開始直接跟農場交易。
永豐餘生技從事有機農業很多年。他們在宜蘭有一大片有機農地,雞、豬、菜、豆腐,什麼都有。
永豐餘在台北開了一家「齊民有機火鍋」,餐桌上的食材,自然是農場中的作品。

學會「食物里程」後,我收斂了歸國學人的臭屁,努力尋找產地最近的東西。
經過水果攤,看到那些豐滿的梨,我還是會問:「哪裡產的?」老闆大聲叫:「韓國的!」
他也許以為這是最好的賣點,殊不知這對我是最深的痛處。
「哎,韓國的。」我把玩許久, 忍痛放下,就像離開一個豐滿的美女。
唉,我不能愛你。
因為在食物上,我有了民族主義 !

品嘗  王文華

告別式上的西裝


【聯合報╱王文華】 2009.07.07 02:57 am


是福氣,不是應當

我們都聽過這句話:把每一天,當做最後一天來過。

不管是汲汲營營的生意人,或是一無所有的流浪漢,每個人都同意這句話,卻很少人做得到。

人,很容易被聽到的人生智慧打動,但很難長久地去實踐它。

除非自己得了癌症,不會打從心底珍惜現在的健康。除非失去了父母,很難懂得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道理。人生道理大家都聽得「懂」,很少人聽得「進」。大家都看 得「透」,很少人看得「開」。不管年紀多大、成熟度如何,我們都無法在壞事發生之前,預先學到壞事的教訓。而總在壞事發生不久後,就忘了當時曾刻骨銘心學 到的東西。

這是上帝跟我們開的玩笑。祂給了人類這麼多寶藏,卻忘了給充分使用這些寶藏最重要的工具,那就是珍惜。

對於這些寶藏,不管是健康、友誼、愛情,我們太容易覺得自己值得、應得,於是習以為常、理所當然,甚至揮霍濫用。直到有一天,當我們像輕易地得到一般,輕易地失去了,才驚覺過去能擁有,不是應當,而是福氣。

跟很多人一樣,我享盡福氣,但還是常常生氣。我有很多既得

偷來的時光
分類:網路流傳的好文章

2011/03/05 04:34

偷來的時光

王文華

他們說,85度是咖啡最好喝的溫度。我說,58度是友情最香醇的濃度。
 
十二月一個禮拜一下午,大陸冷氣團南下。整理家裡,發現兩瓶金門高粱。標籤上寫著「58度」,我想起「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拿起手機,開始約朋友。
 
朋友分好幾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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