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雪葒、﹖、楊孟蕙、劉珍芳、蕭慧英
2005, 12, 11 台北環亞
王曼雪、倪桂芳、陳似蓉
2006, 06, 02
陳淑惠、劉珍芳、黃雪葒、﹖、倪桂芳、楊孟蕙
2006, 07 台大校門
劉珍芳、倪桂芳、黃雪葒、﹖、楊孟蕙
2006, 07 台北欣葉
左邊起順時針
楊孟蕙、﹖、黃雪葒、倪桂芳、劉珍芳、蕭慧英、陳淑惠
2006, 07 台北茄子咖哩


黃雪葒、黃琇娟、林莉、陳淑惠、楊孟蕙
游琇瑾、王麗惠、王曼雪、邱秀英、 劉珍芳
2007, 04, 14 京星港式飲茶
?、?、王惠明、王曼雪
?、?
王曼雪
王曼雪、蘇慧娟、葉真真、游琇瑾、邱秀英、黃雪葒
王彥方、劉珍芳、王曼雪
1972, 北一女 電梯小姐的始祖
陳似蓉、王彥方




Peter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3/09 09:10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8/01/01 07:59 A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5 06:27 PM 回應
哈哈 749﹐沒有狗狗可以養﹐送妳一隻黃金獵犬 (Golden Retriever) puppy。
http://www.zerotoys.com/newsite/PUPPY_0002.wmv
還有烏龜﹐據我的觀察﹐很多愛犬在主人不在時﹐多是不吃不喝的等著。當妳從大陸回來時﹐Flash 可能會瘦好幾喲﹐不是嚇妳的﹗大夥兒都祝妳一路順風。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5 10:01 A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3 09:54 A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3 09:54 A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3 09:53 A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3 09:53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3 05:12 AM 回應
烏龜 --謝謝妳分享“有狗之樂,” 妳家的狗狗很頑皮也很貼心喔﹐想起來就覺得很好玩的樣子﹗至於他的照片﹐不急不急﹐我可以想象他的樣子。我家也有隻狗狗﹐家中的地位﹐基本上跟我們家的兒子同等﹐樓上樓下客廳廚房﹐他都自認是他的地盤﹐跳到我的床上打盹﹑睡覺﹑翻棉被﹐是家常便飯。他小的時候﹐一度好甜﹑好可愛﹐朋友們都叫他 sugar。可能多是我喂他吃 dog chow﹐人家說他長得有點走
樣了﹐乍看之下﹐好像越來越像我 (﹖﹖﹗﹗)。不過我們的狗狗很聰明﹐知道在安全的陽臺上﹐很勇敢的對路過的大狗挑釁喊話﹐無意中也在左鄰右舍樹立了不少敵人。
自從養了他 以後﹐走在路上看到四隻腳﹑上唇中分的﹐都覺得好可愛﹐都忍不住想要上前去 pat 它﹐弄得狗主人有點緊張。Blockbuster 和 Hollywood 的狗電影大概都被我看光了。周末也常忍不住要到寵物店去看狗﹑找狗玩﹐去多次了﹐店裡的人好像知道我只是想跟狗玩﹐沒有要買的意思。其實寵物店也需要我這類顧客﹐才能顯得熱鬧﹑人氣旺﹐The more, the merrier, 不是嗎﹖對了﹐他的名字叫 Yu-Kee。
祝妳有個愉快的大陸之旅﹗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2 11:20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1 01:23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1 01:09 PM 回應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2/01 08:59 AM 回應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30 03:11 AM 回應
嵇潔如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30 01:32 AM 回應
2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30 01:30 AM 回應
吳椈華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05:32 P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04:13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03:17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03:15 PM 回應
被你點名的人之一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02:14 PM 回應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12:57 PM 回應
1623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12:22 PM 回應
Dear 林莉:
我因尋訪失聯的劉潤明
來到此網頁
http://blog.sina.com.tw/15096/article.php?comment_page=5&pbgid=15096&entryid=371723
看到很多熟悉的名字
吳書香
陳昭琳
邱秀英
游琇瑾
郭文齋
林麗蓮
尹國珊
林樂涵
叢欣
翁淑婉
任幼玲
----
也看到了妳的熱情與耐心
覺得我真幸運
從未收過email,對訊息的掌握,和失聯同學差不多
意外發現一個溫暖的園地
我-吳椈華 (曾是小兒科醫師, 已退休)
北一女 1975 畢業
1972 再興仁班畢業
高一御班
高二 三儉班
重考上中國醫學系19屆
與劉潤明(1975級) 楊白娟(1975) 張賴妙珣(1976級) 同班
目前與妙珣(皮膚科醫師)仍是常常連絡的好朋友
2002 移民去美
落點在北加州 Fremont City
今年九月回台
沒能參加三十年盛會
遺憾中
能不能把我加入你的聯絡網
謝謝!
小插曲---
昨晚告訴外子 鄧森文 (建中1973)
因搜尋而認識到妳
他說
林莉我知道啊
常收到妳的 email 得知建中的資訊
無語
如果他早關心你的資訊
也許我不會錯失
2005 LA reunion
因那時我人在加州
-_-
哎! 現也不遲!
祝你
一切如意
Chi-Hua
吳椈華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1/29 09:29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10/05 01:57 PM 回應
小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9/16 03:37 PM 回應
Sunshin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9/16 02:41 AM 回應
1056 與光兄的「行星撞地球」,也讓我想到了宇宙的「不確定性」。
牛頓雖然發現了地心引力,發明了微積分,也準確地計算出行星圍繞太陽的軌道(2-body problem),但是他卻為了計算月亮圍繞地球的軌道,頭痛不已(因為受太陽引力的影響,成了3-body problem)。以致後來 1696 放棄了教職,轉行製幣廠。
直到 1889 瑞典國王慶生,懸賞科學家,想要證明太陽系行星的運行,是否永遠穩定。龐加萊 Henri Poincare 以 3-body problem 中任何微小的擾動,都可能造成不可預測的軌道的變動,證明太陽系行星的運行,其實不是永遠穩定。他得了頭獎,也成為今日 Chaotic Theory 的鼻祖。
不過各位不用擔心,今日天文學家所指的不可預測,是指一億年以後。
"Chaos in The Solar System"
http://www.gifford.co.uk/~principia/Lectures/Chaos/chaos.htm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9 08:20 AM 回應
笑你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8 09:53 AM 回應
也同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8 09:42 AM 回應
阿芹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12:59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11:42 AM 回應
同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9:07 AM 回應
RY
﹐您的動作真的很快也。那本書讓我感受比較深的是﹐Morrie 眼看自己的身體一步步的敗壞﹐生活品質急速的下降﹐他必須不斷的面對世人眼中那種極為 humiliating 及 degrading 的情況。但他仍然能夠清楚的用心去“體會”那種感覺﹐進而很快的超越那個窠臼﹐保持清晰的思維﹐用 humor, courage﹐clarity 和 composure 來展現生命的 dignity -- 好難啊。其實﹐大部份人在生活上所遭遇到的﹐令人覺得 humiliated 及 degraded 的情境﹐何止是軀體上的而已﹐被誤會﹑被嘲笑﹑被另類眼光看待﹑﹑﹑等等﹐總希望能有清楚的心智, 用 humor, courage﹐和 composure 來肯定自己生命的 dignity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6:27 AM 回應
同意:
抱歉,更正一下,既說「提醒」,就不該說「不該」,所以
> 只是想提醒您,不該以「自己心裡有數」為理由,主觀認定對方有錯,而不先私下溝通,
> 我看到許多無謂的人際關係緊張、破裂,皆是肇因於此,
應改成
> 只是想提醒您,「自己心裡有數」為理由,主觀認定對方有錯,而不先私下溝通,
> 很容易產生無謂的人際關係緊張、破裂,
至於
> 同意明明只說 “少數人”﹐怎麼蕃薯餅自亂邏輯成“把大家都拖下水了”。
“把大家都拖下水了,這可也是「不義」啊!”
都是玩笑話,抱歉,我可以收回,
不過「把大家都拖下水了」是在「萬一隔壁有觀眾如當年的楊德昌,……」的前提下,
是否還不算自亂邏輯?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6:24 AM 回應
> 有做這種事的人﹐ 尤其不止 一﹐二次﹐ 自己心裡有數。
〈馬太福音〉十八章15-20節
強調先私下溝通,讓對方有解釋機會,也顧及對方的面子,
我覺得這是程序正義,
即使對方真的「不義」,我們在指摘過程中如果沒有遵守這樣的程序正義,也是「不義」
這是我在教會中屢次看到的悲劇來源之一,
有時我企圖從中調解,發覺很多時候只是主觀認定對方有錯,就跳過「私下溝通」這第一步,
而「他自己心裡有數」是我常聽到的理由,
您寫得簡略,而且我也不敢說〈馬太福音〉十八章15-20節一定適用於一般社群,
只是想提醒您,不該以「自己心裡有數」為理由,主觀認定對方有錯,而不先私下溝通,
我看到許多無謂的人際關係緊張、破裂,皆是肇因於此,
有時候一個團體只是為私利彼此傾軋,產生的問題雖大,仍有可能解決,
但如果是為自己眼中的正義彼此攻擊,卻不先試圖溝通,瞭解對方,
那就是難解難分的宗教戰爭了。
> 傳教﹐信教的人不是要客觀﹐中立﹐不包庇﹐ 不偏袒嗎﹖
我之前與現在都是就原則問題提出建議與澄清,
> 我們的討論到此為止。
只是提醒您,如果遽下結論之後就斷絕溝通之路,
我覺得很容易產生人際關係上的問題,而這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以上只是對您的建言,以及對您引用我之前貼文的澄清,
我最近也很忙,若有人還想談這題目,八月初再說了。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5:38 AM 回應
好發問,感謝您介紹的這本 "Tuesdays with Morrie"。曾子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也讓我再次想到,該如何來面對自己生命的結束。
人的一生,似乎是一連串的「捨」giving up與「得」growing up。
孩童時,我們捨棄對父母的依賴,得以長大成人。
結婚時,我們捨棄自己的一部份,成為一個新的個體,共同成長。
有了孩子,我們又犧牲自己,為了孩子的養育與成長。
孩子大了,我們又逐漸放棄對他們的權威、影響,好讓他們在物質、心理上獨立。
我們逐漸放下自己的權力、財富。
我們逐漸失去身體健康,失去獨立生活的能力。
最後,我們捨下了生命它自己。然而人的一生,得到的又是甚麼呢?
然而有趣的是,世界上主要的宗教信仰,都指出物質生命的成長之外,尚有屬靈生命的成長。這屬靈生命的成長,又與摯愛(犧牲的愛)有密切的關聯。。。
"Throughout the whole of life one must continue to learn to live, and what will amaze you even more, throughout life one must learn to die." - 羅馬哲人 Seneca
"It is in the giving up of self that human beings can find the most ecstatic and lasting, solid and durable joy of life. And it is death that provides life with all its meaning." - 當代作家 Scott Peck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3:45 AM 回應
烏龜﹐來來﹐開開心。不管是什麼事讓妳有“一瓢也飲不下去”的心情﹐容我用一首打油詩來陪妳飲一瓢。那是我看到妳笑“兜兜”的詩時﹐覺得很好玩而記下來的。“詞重達意﹑童趣渾然”是妳展現給大家的印象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2:54 AM 回應
同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7 01:49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6 10:59 P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6 08:41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6 08:06 PM 回應
1056
> 光兄提到不做地球﹐只要做個行星﹐讓在下不免要查一查九大行星。
咦,您不是才說您是大而化之的人,怎地會「不免要查一查九大行星」?
按照體積重量與地球的比例,金星好像還蠻合適的,
那就是「金星撞地球之宗教大戰I」囉,
不好意思,我其實應該體積重量都超過您,
在權力上退讓,換得體態輕盈,划算划算
當然,您如果想和我交換,現在還來得及,我也可以勉為其難地接受啦
同意:
> 不義﹐不厚道﹐ 踐踏別人
我同意為了「不義」的事,即使要付上吵架的代價也在所不惜,
但得小心,不要把「不義」和「不厚道﹐ 踐踏別人」混為一談,
「不義」應是有清楚的客觀標準,追究前也應有清楚的事證,
提出「不厚道﹐ 踐踏別人」的指控之前,得先弄清楚是否只是自己的主觀感受,其中是否有誤會,
即使是事實,也要看對方是出於惡意,還只是個人習慣,甚至只是不小心踩到別人的腳,
新約〈馬太福音〉十八章在談教會遇到得罪、饒恕等問題時的處理原則,
若有興趣,八月初再聊了
我現在倒是有點擔心,萬一隔壁有觀眾如當年的楊德昌,
幾年後拍出一部〈新浪網大綠綠打群架事件〉,得到國際大獎,
這代價可真是不小啊,如果其實還不到「不義」的程度,卻把大家都拖下水了,
這可也是「不義」啊!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6 07:22 P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6 01:19 AM 回應
同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10:51 PM 回應
> 似乎有人等著看笑話﹐以為一場宗教的脣槍舌戰即將上演。
有誰這麼狀況外?好吧,這一撞就算是「行星撞地球之宗教大戰I」吧,
> 宗教裡產生的分級權力﹐是我看出的宗教弊端,
地球是象徵較高的權力嗎?若是,那我自願做行星,可好?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8:12 PM 回應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7:13 PM 回應
嗨,烏龜
上次好像也是誰稱我「大兄」,有什麼典故嗎?是暗示我「太兇」了嗎?
我怎麼聽到「大兄」,就想到「大吉大利」的相反
> 我心裡很難過, 我一向不貪心只取一瓢飲, 即便現在是一瓢也飲不下去的時刻,
發生了什麼事啊?
難道是指部落格的氣氛異於過去,以致讓您難過嗎?
有這麼嚴重嗎?應該不會吧,
我得開始預備明天的工作了,八月初出烤箱後再聊。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3:52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12:59 P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7:13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7:07 AM 回應
最近看到有人介紹一本書
SoulSalsa
中譯本是《心靈莎莎舞》
我沒有細看內容,但有個聯想,
覺得在這裡和北一女部落格,某方面來說有點像是一個舞台,
但這舞台不是演戲,而是跳舞,而且是帶了面具的化妝舞會,
台下觀眾也可以隨時上台跳舞,
台上舞者也可以隨時下台當觀眾,
雖說可以隨時上下,但是上台下台也可以有講究
至於說這是「帶了面具的化妝舞會」,是因為
即使以本名貼文,
別人仍看不到他的面容表情,更遑論是用匿名
雖有表情符號,但也不能排除「表情符號與真實心情相異甚至相反」的可能
這樣的場景之下,每個人的舞姿不同,或生疏,或熟練,
而即使同樣的舞姿,在不同的人眼中,也可能這人覺得優美而欣賞,那人覺得拙劣而竊笑
至於點名式的對話,有點像是邀舞,
當然點名也可以只是請那人單獨展現舞藝,
至於部落格上的摩擦,就有點像踩到別人的腳,
有時是動作粗魯,有時是不小心,有時是默契不夠,或是進退節拍沒算準
而「別人的腳」有時是自己的舞伴,有時是其他的舞者,
王文華:Body
http://blog.sina.com.tw/15096/article.php?pbgid=15096&entryid=224609
說「身體能表達語言說不出的東西……身體是不會騙人的!」
這裡大家如果是用文字跳舞,我覺得是介於「會騙人」與「不會騙人」之間,
至少隨著時間與對話的累積,要騙到每個人,也不太容易,
所以大家一開始就知道,表現自己的真實面,才是最省力的做法,
而只要是真實地展現自我,就會吸引別人的目光,舞技優美與否並非重點,
若有虛矯,舞姿再怎麼優美,也難引起真實的共鳴,
所以我覺得有人謹慎多疑,有人大而化之,都好,
只要是自我的真實展現,都有可觀,甚至可貴之處,
即使大家在真實展現自己時產生摩擦,就當成是增加彼此瞭解,沒什麼不好,
我從來沒參加過舞會,上述比喻是全憑想像,想必有可修正之處,
即使比喻可以大致成立,也未必解決產生摩擦的問題,
只是提供一個思考的角度,也許跳舞的經驗,可以類比或是借用到這裡。
我在書店看《心靈莎莎舞》時,隨手看到「尼采說他只相信會跳舞的上帝」
這位一般認為反基督教的哲學家這樣說,給我不小震撼,
如果基督徒不只是想盡辦法要改變別人的信仰,同時也對跳舞這門藝術有更多領悟,
或許更能達到目的。
總之,我的信念是,在這裡或北一女部落格,不必想改變別人,也不必刻意改變自己,
心裡如果有氣,不必掛上笑臉,
說實話,我經過母親生病的那段日子,有個很大的改變,不是某個人使我改變,而是環境使然,
我本來很在意氣氛和諧,現在不怎麼怕氣氛不和諧,甚至吵架也覺得沒什麼關係,
愛除了是恆久忍耐……,也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真理」這字也有「真實」的意思)
「愛」本來就不必代表「喜歡」,看到不義,如果不處理,存心包庇,和稀泥,那就不是愛了
遵行「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時如果要付上吵架的代價,我也不會迴避了,
這也是我會說自己「有點憤世嫉俗」的原因吧。
以上是我目前關於部落格的態度,也算是告白,供各位參考。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7:06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6:46 AM 回應
怎糊塗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4:31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4:13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3:51 AM 回應
趙裘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5 03:02 AM 回應
好發問:
「牧者」在今天有許多不同的定義,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牧者,
如果算,應該也是廣義的牧者、另類的牧者,
甚至是有點「外表溫和,內心卻時常憤世嫉俗」的牧者吧,
我的想法是,在信仰的路上,自己曾因誤解而走過許多冤枉路,
所以只是想能盡量作一些事,減少別人在信仰上因誤解而走冤枉路的可能性,
但即使這樣的理想能達到,也僅止於讓人不走錯誤的路,但未必就代表能讓人走正確的路。
我認為只有上帝能讓人走正確的路,在這過程中,上帝會讓一些人參與其中,
以致於從外表來看,好像是這些人讓人走正確的路,
但這不是一成不變的,這次可能是這些人,下次可能是那些人
所以
> 棍與杖 (棒)﹐不管你“敢不敢當," 是不是已交到你手上了﹖
我想應該不是吧,但不能細講了,主烤官已經到台北和我連絡了,
八月初如果還有機會,那時再聊吧。
1056
> 再就是我要嚴正聲明﹐我說話絕不帶冷嘲熱諷的意思
我也壓根不認為您什麼時候有冷嘲熱諷的意思,
只是覺得您有誤解,很可惜,
但想用開玩笑的方式回應,現在再看,反倒覺得我自己在冷
熱諷,
盼您和各位格友見諒,
唉,我已經是第N次引用
在http://www.hssh.tp.edu.tw/comm/polite_2.htm
看到一句話
「若想要幽默一下,則必須特別小心。缺乏面對面的溝通,您的笑話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諷刺。」我會銘記在心,以後在網路上多多謹言慎行,克制賣弄幽默的衝動。
(69-72復興的)12215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6/02/13 03:01 PM 回應
這功課,可真難學(尤其是136不在身邊時,特別容易犯),向您致歉,請您見諒。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11:06 PM 回應
嘻嘻﹐光兄﹐你是一位牧者﹐你的羊很需要你的“棍與杖”來安慰和保護﹐使他們走過幽谷而不害怕。棍與杖 (棒)﹐不管你“敢不敢當," 是不是已交到你手上了﹖在宗教領域上﹐我很幼稚園﹐很需要棍與杖來管教。光兄﹐待你烤完之後﹐再和我們分享脆皮蕃薯餅好了。“救贖”在我的了解﹐是人想成為神心中的義人﹐所要選擇的“道路”和修習的過程。猶太﹑基督﹑回教的教義﹐都強調和平﹐“全心愛神﹐愛人如愛己﹐己所欲施予人.”但三大教內的領導人﹐卻又在敬拜的細節上﹐變得 "self righteous" 而鬧得紛爭﹑烽火不斷。看完美國前總統卡特所寫的“Our Endangered Values -- America's Moral Crisis﹐”我再度覺得﹐“If religion is flawed, it is man is flawed."
烏龜﹐很久沒和妳對話啦。看過 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 後﹐和同事聊起這本書所影射的意義與功課﹐他推薦我再看原作者的另一本書 “Tuesdays with Morrie -- an old man, a young man, and life's greatest lesson." 不騙妳﹐這本書比 RY 和光兄提到有關科學和意志的書容易讀多了﹐躺著看也不容易睡著。Mitch Albom 與他那位垂死的老教授﹐深度的刻劃出他們最後十四個星期的心歷路程 (湊巧是美國三個學分的課﹖)﹐告訴人該如何看待和走過這個世界。真是 “不知人﹐焉知神.”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10:09 PM 回應
> 哎由﹐我是傻子﹐才會明明知道會冒犯人家﹐還這樣去做/去說。
好吧好吧,說實話,我是看到RY大俠的精彩回應之後,您還沒動靜,想敲敲邊鼓,只是分寸沒拿捏好,
哎,這陣子136去達拉斯,少了她的耳提面命,我的潑猴本性就藏不住了,
好在她明晚就回來了,
那天她打電話回來,問我好不好,
我趕快大聲回答:「當然不好

!
聖經不是說『那人獨居不好』嗎?」
> 祝光兄烤蕃薯成功。
多謝多謝,不過我還有一個職業病,想必您也知道,就是看到錯不改,手就癢,
這次不是我烤別人蕃薯,而是我這個蕃薯被別人烤。
還有,我也常以傻子自詡,常覺得這世界就是需要不計算利害,為所當為的傻子。共勉之!
待烤的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04:17 P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11:38 AM 回應
1056
我貼文後就後悔了,
當頭棒喝貴在出其不意,
真正得道之士,哪會在給人當頭棒喝之前,還問人禁不禁得住,可以用幾號棒?
我這是露出馬腳,顯出我離道遠矣。
我有個不好的習慣,就是假設別人對話中會有弦外之音,並且試圖把它找出來,
所以把您過去的一些隻字片語,和這次的不合邏輯串在一起,解讀成您似乎對宗教有負面感受,
您講清楚了就好,在下唐突之處,也請您多擔待。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11:02 AM 回應
小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10:26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09:21 AM 回應
> 1056的心情一向是嘻皮笑臉
哎呀,
我本來是想用「醍醐灌頂」vs.「當頭棒喝」的
只是沒這麼大的膽子,
只好把強度降低,自創一個「醍醐徐降」和「醍醐灌頂」配。
> 您想不想猜猜我的後繼問題是什麼﹖
那要先看您頭還昏不昏囉,
再看您的問題是(虛心求教的)真問,還是(已有答案的)反問
還有,
您禁得起「當頭棒喝」嗎?幾號的棒子?
不過看到您說
> 說句要冒犯基督徒的話﹐在下的看法是“人們依著自己的形像造神”﹐不信的話﹐請
> 看早期的天主教﹐神是金髮頭髮還微捲﹐猶太教耶穌是棕髮﹔印度教的神﹐長得像
> 印度人﹔中國的觀音﹐簡直就是仕女圖走出來的﹔非洲土人的神﹐厚唇而膚色黝黑﹐
> 奧林匹亞山上﹐充滿了希臘的俊男美女神。
您那兒是離赤道不遠嗎?您的頭,還真是昏得不輕耶,
否則怎麼講的是早期的天主教、猶太教、印度教、佛教(中國的觀音)、精靈教(非洲土人的神)、希臘神話
卻把帳都算在基督教頭上?
您如果頭還在昏,即使您說您禁得起當頭棒喝,我也得反著聽。
還有,猶太教不信耶穌,至少目前還不信,
不但不信,多半猶太教信徒對基督教還十分敵視(諸多歷史因素至少是表面的原因),
您如果有猶太教朋友,可別貿然寄聖誕卡給他,
否則他要是給您當頭棒喝,可別怪我沒提醒您啊。
好啦好啦,別鬧了,
說正經的,有個感覺,不知道對不對,
幾次看到您談宗教,覺得您好像心裡先有股不平之氣,然後再用「意志」拉回來,
是看過什麼人事物,讓您覺得對宗教很感冒嗎?
還是對基督教特別感冒啊?
我自己從前確實是對基督教特別感冒,
大學時遇到高中同學說他去教會,我就趕快冷嘲熱諷一番,
大四住宿舍時,有學弟挨家挨戶敲門請人參加佈道會,我是拿掃把把他趕走的,
但說不出什麼道理為何對基督教這麼反感,
如果您心中有結,要不要136九月參加五十遊輪時,打電話給您,和您多聊聊啊?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06:24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4 12:29 AM 回應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3 09:37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3 02:27 PM 回應
也是機械人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2 07:59 AM 回應
1056, 您說得一點沒錯:「人們依著自己的形像造神。」
所以上帝在十誡裡警告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保羅也對雅典人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我們既是上帝所生的、就不當以為上帝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
耶穌也說:「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我想「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這裡指的「形象」,是超越那有形的形體的。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2 07:42 AM 回應
阿芹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2 06:55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2 06:09 AM 回應
抱歉,在下再咕嚕一下,談談科學。上的「自我」
Go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 在數學、邏輯、電腦、人工智慧等領域上帶來的影響是滿深遠的。如果您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一些由它而出、非常類似的「不確定理論」:
Church's Undecidable Problem - "Peano arithmetic and first-order logic are undecidable."
Turing's Halting Problem - "A general algorithm to solve the halting problem can not exist."
Tarski's Indefinability Theorem - "Arithmetical truth cannot be defined in arithmetic."
有趣的是,您觀察西方的科學史,是建立在一種「心物二元」Dualism 的基礎上。也就是研究的主體與客體 Subject & Object、觀察者與被觀察者 Observer & Observed,有著明確的界線。這在古典力學與數學的領域裡,也都還相安無事。然而到了二十世紀,當研究的主體與客體、觀察者與被觀察者,發生干擾、混淆、或融合時,便衍生出這些「不確定理論」。
在下所舉「巨人」與「量尺」的比喻,與「這句話是錯誤的。」在邏輯上的共通點,就是「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也就是主體與客體的混淆。同樣地,在近代物理,「相對論」產生於觀察者對光(觀察者的工具)的觀察,與「量子力學」裡薛丁格的貓咪「既死又活」、海森保的「測不準原理」等,都牽涉到觀察者與被觀察者的干擾或互動。事實上,在當代物理,「自我相似」Self-Similarity 與「自身遞迴」Self-Recursion,也是研究 Fractals,
Chaos, Complexity Theory 的基本觀念,本身也帶著不確定性。
更有趣的是,咱們東方人受到老、莊、佛、禪思想的薰陶,早已有「心物一元」Monism 的觀念。「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莊子齊物),常是主體客體不分的。而西方則是到文藝復興時,才逐漸受到重視 (Baruch Spinoza 算是重要推手吧)。
在下的淺淺見是,想要以人腦完全了解人腦(完全了解甚麼是意志、意識、Self),是緣木求魚。想要以人腦,來設計達到人腦智慧的電腦,當然也就不可能。(倒是人腦設計出來的電腦病毒到處亂跑,咱們猛打電腦抗生素,真是煩死人啦。)
人想要完全了解自己,靠自己恐怕不可能,還是得靠上帝的啟示吧。因為,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Another Self-Reference!?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2 01:36 AM 回應
>> 愛薩克.牛頓的葬禮,有眾多王公貴族出席,由牛頓的朋友兼同事亞歷山大.波普(Alexander Pope)主持,他發表了一段感人的頌讚詞之後,朝墳墓灑下泥土~ << 阿芹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9 06:50 AM 回應
有意思﹗原來我們都看類似的書﹐記得類似的人和事。阿芹所引述的原文如下﹕
“Sir Isaac Newton's burial, attended by kings and nobles, was presided over by Alexander Pope, friend and colleague, who gave a stirring eulogy before sprinkling dirt on the tomb.”
"The DaVinci Code," p.392, Dan Brown, Doubleday, New York, April 2003.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10 07:56 A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9 01:28 PM 回應
阿芹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9 06:50 AM 回應
說到科學與宗教﹐忘了引述十七世紀末葉的英國詩人柏普 (Alexander Pope) 一首有趣的詩﹕
Nature and nature's laws lay hid at night,
God said, "Let Newton be" and all was light.
太始渾而暗
律法殊難探
神遣牛頓行
造化現光明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9 12:02 AM 回應
RY 和 1056 的見解, 使我想到一些有關科學與宗教的問題﹕
“若完整便不一致,若一致便不完整”-- 那 Godel 所打斷的﹐是不是他自己的美夢呢﹖是啊,“物理的基本理論﹐幾百年來修正了好幾次.”但是﹐Physical laws and mathematical theories are flawed; it is because man is flawed。物理﹑數學理論有缺陷﹐是不是如 1056 所擔心的, 是因為人有缺陷﹖自柏拉圖以來﹐政﹑教﹑學﹑哲方面﹐有許多人似乎同意 (or compromised) 把神看成是一位數學家 --- 神用恢宏瑰麗的數學設計並創造宇宙。當牛頓 / 萊布尼茲的微分學問世後﹐人們很興奮的認為﹐神如果有設計宇宙的藍圖﹐那微分學就是可以用來解讀那套藍圖的工具。這個想法, 現在看起來雖是幼稚﹐但在十七世紀﹐卻是一個很大的突破。想憑借數學來解讀造物者心意的熱望﹐一直到今天﹐仍激勵許多“有志者,”想利用數學來探究天人之際﹐表述萬物之變。量子力學之父 Paul Dirac, 看到數學能這麼簡美有力的敘述自然界的物理法則, 他曾寫下:“我們大概可以這麼說﹐神是非常高段的數學家﹐ 祂用很高深的數學營造宇宙。我們對數學的微薄知識﹐只能讓我們很有限的認知﹑敘述這個宇宙的律法。我們如果不斷的邁向更高深的數學境界﹐我們或許能對宇宙﹐甚至對造物者本身﹐能有進一步的了解。”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8 11:27 PM 回應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8 06:00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7 12:57 P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3 01:33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3 01:15 PM 回應
Pupil - “愛因斯坦認為上帝對人類的命運,或個人的行為沒有興趣。”﹖﹖﹖那上帝對什麼比較有興趣﹖是不是上帝唯一真有興趣的事﹐只要人完全謙卑地徹底信服祂﹖
上帝是無限的,因為人與宇宙萬物一樣,都受造於祂,是有限的、不完全的。就這方面來說,面對祂的完全、聖潔與公義,"要人完全謙卑地徹底信服祂",也是理所當然的。
然而,上帝也是人性的,因為人與宇宙萬物也不一樣,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又使人可以與祂溝通,是祂所寶貴的,是祂所愛的。請參考圖示: 
這想愛因斯坦所認識的上帝,與基督徒所認識的上帝,是有所不同的。請參考:
Einstein & Faith - Time Magazine April 5, 2007
http://www.time.com/time/magazine/article/0,9171,1607298,00.html
1056 - "Godel 的不完全理論..... "
二十世紀初的數學家,懷抱著熱情與理想,認為所有數學體系都可以由一組公設和一套邏輯推導出來。「數學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這部鉅著的作者羅素(Russel)與白頭(Whitehead),以及 Hilbert 與 von Neumann 等人,都想要證明「數學原理」的完整性(Completeness)與一致性(Consistency)。
然而 Godel 卻來打斷了他們的美夢,證明了「數學原理」,若完整便不一致,若一致便不完整。他的證明中使用了一個詭辯(Paradox),最簡單的形式便是這個陳述:「這句話是錯誤的。」你無法證明它的是非。
這好比,一個強壯無比的巨人,可以舉起宇宙任何的物體,除了他自己以外;又好比,你可以用一把尺,來衡量宇宙所有物體的長度,除了這把尺自己;引申到,你可以用人腦,來理解周圍所有的事務,除了人腦本身,尤其是牽涉到意識,意志,自我等等。
烏龜 - "我想聽 Spinoza 的哲學思想,可以也談談嗎?"
很抱歉,我對他知道的實在不多。只知道他因為泛神的思想,後來被猶太教視為異端。請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Baruch_Spinoza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3 08:07 AM 回應
巴山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7/01 02:05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30 01:58 P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30 01:01 PM 回應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30 09:16 AM 回應
Pupil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30 09:00 AM 回應
抱歉,我也來湊個熱鬧。
愛因斯坦看到自然界萬物按著不變的定律,一致而和諧地運行,從而產生對上帝的謙卑與敬畏之心。他認為宇宙萬物在下一時刻的分布,根據因果關係,完全可以由此時此刻的分布推算出來(Determinism),也就沒有人類自由意志存在的空間了。(叔本華所說"...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他也終其一生,認為上帝不會擲骰子,不願意完全接受量子力學。(基本粒子根據機率,同時有兩個以上的狀態)。
愛因斯坦雖然承認上帝是無限的(Infinite God),但是卻否認上帝是人格,人性的(Personal God)。他認為上帝對人類的命運,或個人的行為沒有興趣。他的信仰觀,更接近 Spinoza 泛神的觀念。泛神信仰者認為上帝即萬物,萬物皆上帝,萬物皆為生命共同體,彼此以靈溝通,沒有創造者與被造者之分。(道教,佛教,印度教,New Age都有類似觀念)。這一點與猶太教,基督教的一神信仰截然不同。(創造者與被造者,是決不混淆的。)
http://www.pantheism.net/
在科學的領域裡,除了量子力學帶來了微觀宇宙的不確定性,混亂複雜理論(Chaos and Complexity Theory),也帶來了巨觀宇宙的不確定性,(例如亂流或雲層的預測,生物界細胞組織等自主的能力)。人類的自由意志,似乎又有存在的空間了。有趣的是,愛因斯坦的好友歌德爾(Kurt Godel),提出的不完全理論(Godel Incomplete Theorem),認為在一個完整的數學邏輯系統,必定存在某些陳述,你無法證明其或是或非。(必須跳出這個系統,藉著其他系統來證明。)自由意志的存在與否,似乎有點類似。。。
我該不該接下去呢?
r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30 08:38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7 06:36 AM 回應
我七月16-29日有密集討論,現在好像在準備期中考,一天睡四小時,
八月初可能可以喘口氣,您們若有興趣,可否那時再說?
這題目我覺得與「預定論」有點關係,有一本書《基督教預定論》,已無版權問題,網路上有免費電子書
中文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new/ReformationTheology/predestination/big5/frame.htm
英文
http://www.ccel.org/ccel/boettner/predest.toc.html
這本書講得很詳細,我能說的也不會超過它的內容了,
另有一本《加爾文主義五要點》是它的濃縮,
https://shop.campus.org.tw/ProductDetails.aspx?productID=000101141
http://www.cmi.org.tw/cmi/model_books_temp3.cfm?book_no=2665001334509
還有一本《認識預定論》,作者是Sproul(我記得RY大俠說過他喜歡這位作者)
https://shop.campus.org.tw/ProductDetails.aspx?productID=000102445
至於
(一)
{ 宇宙有一位看不見的琴師﹐所有的微塵﹑蟲鳥﹑人類﹑星辰, 都是隨著他彈奏的音樂而起舞。}
這琴師是否就是我們命運的導師? 生命的大主宰?
回應:
{}內的的話與「命運的導師,生命的大主宰」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解讀與體會,
所以可以含混地說「是的」,
但愛因斯坦所說的,應該是猶太教的上帝(舊約),據我所知,他並不相信三位一體的上帝(新約)
簡單說,他並不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他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解決了人類「罪」的問題
(二)
{here and now 的錯誤﹐也可能只是它的益處還沒有被發現而已}
是否要藉由修行中解業?
回應:
基督徒會認為,只有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才能“解決人類「罪」的問題”
(假設「解業」與“解決人類「罪」的問題”是對應的觀念)
(三)
{生命緊密的聯結﹐相互影響﹐但是終極的因果}
是否因為眾生共業, 生命共同體, 凡事相互效力?
最後在愛中的到寬恕, 而靈魂終得在琴音中拋離罣礙, 輕舞飛揚, 脫離苦海而去, 不必在再來.
回應:
「最後在愛中的到寬恕」的「最後」如果是指靈魂離開身體之後,
恐怕大部分基督徒(宗教改革後的新教)不會同意,而認為需要人在世時,表明需要並接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
而不是最後都自然地發生在每個人身上,
“棍與杖”應該是有(我自覺不敢當的)典故,
不過我現在看到「棍」就想到可以把我壓成餅的「趕麵棍」了
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dict&DocNum=59633&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趕麵棍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7 06:30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7 03:45 AM 回應
到圖書館借了
Mitch Albom 的 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在週末斷續的看完了。文章簡易﹐但令人深思。世事沒有湊巧 (There is no random acts)﹐犧牲不是損失 (When you sacrifice something precious, you aren't losing it; you pass it on)﹐生命緊密的聯結﹐相互影響﹐但是終極的因果﹐又往往不是當事人所能看得見﹑察得到的。烏龜﹐謝謝妳介紹這本書。愛因斯坦 (Gee, 又是他) 的宗教觀認為﹐“宇宙有一位看不見的琴師﹐所有的微塵﹑蟲鳥﹑人類﹑星辰﹐都是隨著他彈奏的音樂而起舞。” 心頭聽到什麼樣的音樂﹐就跳什麼樣的舞﹐這不也是一種 “a man can not will as he wills" 嗎﹖那所謂的 "here and now" 的錯誤﹐也可能只是它的益處還沒有被發現而已﹖光兄﹐是這樣嗎﹖迷失的群羊﹐想由哲入聖﹐有待您的啟發與感動了﹐你的“棍與杖”不應該收起來啊﹗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7 12:10 AM 回應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6 09:07 A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6 08:49 AM 回應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6 05:27 AM 回應
小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02:29 PM 回應
地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01:08 PM 回應
地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01:05 PM 回應
哎,有些話既然說了,還是盡量說清楚一點,免得造成別人的困擾。
叔本華的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似乎是講到意志的源頭(一個人 wills to will,引發意志的那個更深的意志)
可是我引用的翻譯「無法決定他想要什麼」意思有點轉變,
「無法決定他想要什麼」有點像保羅那句話「不知道該怎樣禱告」,但少一個「該」字,
「不知道怎樣禱告」是一個境界,
「不知道該怎樣禱告」是另一個境界,
這「該」把一個絕對的標準帶進來,是叔本華這句話似乎沒有討論的
叔本華這句話似乎只是寫出他的觀察,沒有加上價值判斷(所以沒有「該」),
而愛因斯坦說這句話是他容忍力的來源,
使他面對人生逆境時﹐可以藉此安慰自己,
大概是覺得這句話讓人認清人的困境(包括自己與別人),
因此不報太大的希望,也就不會太過失望,也能容忍自己或別人的瑕疵、缺點、甚至固執、頑劣了,
但這句話只是觀察,並未提供解決之道。
至於阿玉姊妹「萊茵河上的一葉小舟……快要撞到山壁的感覺」的比喻,
也讓我想到,有人把意志的盲目比成失去航路的輪船:
有很大的動力讓船前進,但不知道該航向何處。
而這比喻比叔本華這句話更點出問題的嚴重性:
人類
不只在「空有動力,航向不定」的困境(如果按照保羅,就該改成「空有動力,航向錯誤」。)
更是在「前有山壁,下有暗礁」的險境。
好了好了,不能再說了,
受不了的人也請放心,我又得埋到工作堆裡,不會再說了。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12:34 PM 回應
Turtl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10:22 AM 回應
阿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09:57 AM 回應
我對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的解讀是:
前面的can只是代表「可能」,而不是「必然」
後面的not是cannot,是否定這可能性,才是「必然(不可能)」
舉個日常生活的例子,幫孩子命名,常常是父母(或祖父母)「意志的表現」,
這「意志的表現」可能是禱告、許願、或是實際教養上的工夫,
而人的「意志」也會忖度時勢,而不至於太離譜,
所以
固然為孩子命名所表現的意志(意願)未必能實現,但「也會有」實現的例子
這「也會有」即前述
> can只是代表「可能」,而不是「必然」
的意思。
我印象中有遇過這種「人如其名」(包括小名、自己取的「字」、「號」、英文名字)的例子,
但一時想不起來,各位若有實例(自己或別人),是否可以提供?
叔本華這句(抽象的)話應用在命名上,就可以「表現」(representation)成
「人可以實現給孩子命名時的願望,但不能決定該怎樣為孩子命名」
此外,我固然同意
> 隨心所欲, 不逾矩的境界難,
> 無欲無求更是難上加難的人生功課
但我覺得叔本華這句話並不是在說怎樣可以「隨心所欲, 不逾矩」或「無欲無求」
而是在否定「隨心所欲, 不逾矩」或「無欲無求」的可能性
如果可以「隨心所欲, 不逾矩」或「無欲無求」
那麼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就該改成
can will as he wills, too.
了
順便一提,我覺得聖經舊約〈以西結書〉四七章1-5節
是以「游泳」描寫「隨心所欲, 不逾矩」的境界
http://cb.fhl.net/read.php?id=21703&TABFLAG=1
而聖經新約〈羅馬書〉八章26節
================================
我們原不知道該怎樣禱告;可是聖靈親自用言語所不能表達的歎息為我們向上帝祈求。
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
http://cb.fhl.net/read.php?id=28155&TABFLAG=1
就是在說
"A man cannot will as he wills."
(前述奧古斯丁、加爾文、愛德華滋這方面的論點,皆源自〈羅馬書〉),
〈羅馬書〉八章26節直接說到「聖靈」,
〈以西結書〉四七章1-5節我覺得也與「聖靈」有關,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是人離開上帝之後的困境,
解決之道在於上帝設立的救恩,即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
> 我同學好嗎? 令堂好嗎? 要來參加特會訓練嗎?
多謝問候。我很忙,你同學也忙,
但我想我的壓力比她更大,我是不可能出門了,
她七月這趟也可能不會到加州了,
但我不能替她代言,還是以她說的為準,
我父母都好。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08:37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5 03:58 AM 回應
阿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4 10:52 PM 回應
>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 愛因思坦所拋下的這句話﹐我還是沒有很懂。 哎﹐太枯燥的話題了﹗
>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06:14 AM 回應
>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這句話是叔本華說的,
> 大概的意思是:人可隨自己的意志作任何事情,只是他無法意志(控制)自己的意志。
> 的確是很枯燥的話題;
> 莫宰羊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08:51 AM 回應
嘻嘻,無奈我對枯燥的話題更有興趣,
雖然已被工作磨子左右來回壓,扁了又扁,
還是忍不住冒個頭上來說幾句,請多忍耐。
我的想法是:
有些話題枯燥,是因為它原本無趣,
有些話題枯燥,是因為它比較抽象,
而「抽象」意味「涵蓋面更廣」的「上層討論」
(所以哲學也稱「形上學」、meta-physics),
看似枯燥,一旦弄懂,觸類旁通,其樂無比,
就像武功祕笈,
乍看枯燥,一旦弄通,一通百通,妙用無窮。
我覺得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應是屬於後者(抽象,而非原本無趣),
我印象中有人將它翻譯成
「一個人確實可以做到他想要作的事,但無法決定他想要什麼」
叔本華好像認為,意志的力量固然十分可觀,但意志本身是盲目的,
若是這樣,也與這句話相合。
這題目據我所知,早在四、五世紀,奧古斯丁、伯拉糾
http://en.wikipedia.org/wiki/Augustine_of_Hippo
http://en.wikipedia.org/wiki/Pelagius
就已經討論了,
後來十六、十七世紀宗教改革後期,這又成為一個議題,加爾文、亞米念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hn_Calvin
http://en.wikipedia.org/wiki/Jacobus_Arminius
這兩個陣營也討論過,
我所景仰的約拿單.愛德華滋
(Jonathan Edwards (1703-1758),他的畫像見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nathan_Edwards_%28theologian%29)
認同加爾文的看法,認為人看似有自由意志,其實沒有,
他有一篇論文,題目是〈論意志的自由〉,
聽說至今仍是許多哲學系指定必讀的經典,全文見
http://www.ccel.org/ccel/edwards/will.toc.html
他的分析很細緻,對這題目有興趣的,固然可以看,
有失眠困擾的人,也不妨試試,
讀這篇文章好像爬山,我好幾次讀到一半就睡著了。
蕃薯餅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4 07:56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03:18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03:13 PM 回應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11:12 AM 回應
不舞之鶴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10:37 AM 回應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10:07 AM 回應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10:02 AM 回應
好發問好大的學問! 由楊過跳入絕谷,藉題發揮三言兩語說出叔本華的意志世界。
"A man can do as he wills, but not will as he wills." 這句話是叔本華說的, 大概的意思是:人可隨自己的意志作任何事情,只是他無法意志(控制)自己的意志。 的確是很枯燥的話題; 我也不懂哲學, 再說下去, 真是不舞之鶴為羊公辱了。
既然「傳聞舊低迴﹐我心何悒悒」,那就「清歌時一曲, 餘音響入雲」,聽聽歌吧: Die Lorelei.
抱歉, 我也走錯教室了。
莫宰羊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08:51 AM 回應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2 06:14 AM 回應
小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0 01:09 PM 回應
儉班在這邊有點沉默啊。看到烏龜勤練神鵰俠侶﹐想起某冬月﹐讀神鵰後的雜感﹐改了幾個字﹐哈﹐一首打油詩﹐給儉班插插花﹕
浮生有夢讀神鵰﹐千古真情伴風騷﹔
昨晚容顏今朝老﹐伏櫪猶鍾快意刀。
襄陽飛石擊大汗﹐絕崖縱身至情拋﹔
書罷掩卷輕歌起﹐獨望長空雪曼飄 。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20 10:39 AM 回應
阿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9 07:47 AM 回應
阿玉, 這首歌是我們儉班高一時, 班際送舊比賽時用此音樂配舞. 跳的舞由王萱, 萬以嘉, 童蓓蒂等人自編自導的動物園. 劉珍芳扮演山羊, 山羊綽號由此而來. 胡桃莉穿頑皮豹裝或是頑皮虎, 王萱, 我穿猴子裝. 一干人有十幾隻動物. 衣服都是王彥方, 麻煩她舅舅借來的. 我們邊唱邊舞, 歌舞劇哩. 好像沒得名, 但真好玩. 可否把此歌搬遷儉班.
Yeah, {Breaking up is hard to do. .......Now I know I know that is true. Don't say that this the end. Instead of breaking up I wish we will make it up again. ........ }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9 01:52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9 03:19 P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7 11:45 AM 回應
西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7 11:11 A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7 10:58 A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7 10:56 AM 回應
西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7 08:05 AM 回應
代倪子貼文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7 08:04 AM 回應
我是不是WOW﹖糗啦﹗人家是宰羊談物理﹐我是物理莫宰羊﹔一個是不敢試鬥雞﹐一個是想學人家射大鵰﹑﹑﹑﹑哎﹐還是讓 WOW 來回答好了。妳知道嗎﹐勤練神鵰的﹐多是性情中人﹐烏龜﹐祝妳學業猛進﹐呵呵呵~~~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6 08:04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01:52 PM 回應
西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12:51 P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12:31 PM 回應
也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12:06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10:46 AM 回應
也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09:34 AM 回應
好發問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5 09:15 AM 回應
倪子該罰﹗早就跟西湖把課上完了﹐至今未繳片紙隻字“束脩”﹐功課半個字也沒寫。
怕是花了半天學的功夫﹐又全還給西湖了。眾桃李們﹐快快去將倪子拿來﹐罰寫五
十大字。
喂﹗倪子﹐西湖功課要給妳規定清楚﹐妳要用中打寫五十個不一樣的﹑大大的字﹐
妳可別給西湖copy and paste 五十個“大” 字啊﹗
西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09:10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02:08 PM 回應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01:32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11:43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11:34 AM 回應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10:55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07:29 AM 回應
BYN園丁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06:52 AM 回應
我們儉班要求搬家, 早先就有同學提過了, 我們要搬回母校, 收回同情分.
阿甲說得好.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4 06:21 AM 回應
~*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10:36 PM 回應
猜Doh Do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12:59 PM 回應
猜Doh Do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12:58 PM 回應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12:14 PM 回應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10:17 A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9:07 A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8:52 AM 回應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7:38 AM 回應
Doh Do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7:06 AM 回應
禁不住大笑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6:10 AM 回應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5:57 AM 回應
粉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5:35 AM 回應
夠驢吧!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3 03:18 AM 回應
Turtl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2 03:25 PM 回應
Doh Do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2 10:25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1 02:00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6/01 01:43 PM 回應
2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11:44 PM 回應
!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11:43 PM 回應
阿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07:55 PM 回應
阿平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03:21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01:36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01:31 PM 回應
1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08:50 AM 回應
胡桃粒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06:01 AM 回應
2056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1 12:53 AM 回應
小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0 03:40 PM 回應
猜一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30 09:30 A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29 07:47 PM 回應
小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10 05:13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5/05 06:35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25 05:37 AM 回應
阿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24 06:46 PM 回應
阿玉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24 04:26 PM 回應
unome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24 03:38 P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24 01:35 PM 回應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23 05:20 A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18 07:57 AM 回應
烏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7/04/18 02:23 A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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