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名、重聚、日不落
偶然,就是那麼偶然,
讓我們併肩坐在一起,唱一首我們的歌,
縱然不能常相聚,也要常相憶,
天涯海角不能忘記,我們的小秘密。
這首「偶然」是4、5、、6年級朋友耳熟能詳的歌。
當年是由臺大學生吳統雄,和其他幾位擔任山野服務、救國團自強活動的輔導員們共同創作的。
但不知為何,後來坊間出現作者為「林伯宜」和「劉家昌」的記載。
2008 年,「4年級部落格」的網友們秉懷舊之意追根究柢,結果找到林伯宜先生,出面說明當年「掛名」的經過,同時促成了「偶然35年重聚,2008」。
2009 年,劉家昌先生返臺,並傳聞將開演唱會。又促成「4年級部落格」和「北一女部落格」的網友們熱烈討論,希望能和劉先生通信連絡,聊聊「偶然」為何會誤植在他名下的始末。因為4、5、、6年級的朋友,和這首歌應有相當感情,這段「正名插曲」說不定可以吸引不少「老歌迷」回來重聚,為他的演唱會掀起另一個高潮。
也有網友建議,全球華人應該有幾首可以串聯「日不落」的大合唱歌曲,而「偶然」就是很好的選擇之一。
雖然,後來發現劉先生演唱會是項誤傳,網友合擬的信也沒有寄出。
但這個構想與行動應該可以繼續發展,也希望能夠連絡到劉家昌先生的關心人士能夠惠予協助。
二、 「偶然」的創作過程
作者:吳統雄
原載:我,被禁唱的民歌手-2
http://tx.liberal.ntu.edu.tw/FB/Musical_Poetry/W我,被禁唱的民歌手-2.htm#fortuitous
1. 偶然栽柳
「偶然」這首歌應該算由我執筆的集體創作。我在大學時代每學期都為救國團服務,擔任山野營隊的輔導員,久而久之,隊員們都稱我為「阿雄哥」。
有一年寒假,我在中橫公路慈恩站,幾位輔導員在一起,想要教隊友一首簡單的新歌,當時只有我比較熟悉樂理記譜,就由我寫了下來,並且介紹出去,一時間幾乎成為救國團團歌。
當年歌曲創作還有政府審查制度,由於它通過了新聞局審查,可以在電臺播放,我也成為中廣「民歌排行榜」的第一屆亞軍歌手,後來也有不少歌手翻唱。
過了一、兩年,我在中橫公路的洛韶站擔任輔導員,教一位原住民的小妹妹唱這首歌,她覺得歌詞太短了,於是我們又一起加了一段副歌:「為什麼」。
為什麼,忘不了你,
為什麼,惦記著你,
多少的時光溜走,
多少的記憶在心頭。
你悄悄的來,(合)悄悄的來,
又悄悄的走,(合)又悄悄的走,
留給我的只是,一串串落寞的回憶。
多年以後,有一次我突然在一家 KTV店裡看見有人點唱這首歌,字幕上詞曲作者寫「劉家昌」,我想,如果劉先生看到有人這麼寫,他一定也覺得很好笑吧,因為他和這首歌是一點也沒有關係的。
2. 民歌精神
如果「民歌」的定義,就是「經由民間多人互動、廣泛的口頭傳唱而產生、發展起來的歌曲」,「偶然」無疑是最具民歌精神的作品。
約在1977年左右,遠流(?)出版的歌本,曾經刊登我是「偶然」唯一的創作者,我還特地到該書局去,不是去要版稅,而是提出更正:作者應該是「吳統雄和山野服務的朋友們」。
當時好像沒有什麼著作權的觀念,作品樂於任人傳唱,有人願意印刷傳播就很高興了。而我創作的動機始終是抒懷與服務,當時完全沒有任何「商品」的念頭。不過,這本歌本,應該是歷史上,最早記載我和「偶然」關係的文獻。
雖然,第一代的民歌手們、我這輩的救國團輔導員們,還有我帶過超過千人的自強隊員們,都知道是我在推廣這首歌,我還是去主動更正,就是直覺的認為創作現場有其他貢獻者,我不必獨攬其名。
3. 重聚美談
2008年,網友 Kurich 兄發現海山唱片也出版過「偶然」這首歌,但作詞者寫「林伯宜」,經過他熱心查訪,林伯宜先生乃正式表明並非「偶然」這首歌的作詞人, 而是當年林先生擔任唱片海山唱片的製作人,想要出版這首歌,因為一時沒找到作者,所以才會掛林自己的名字。Kurich 兄並安排了「民歌偶然35年--重聚」活動,邀請我、林先生、與「偶然」有關、或有興趣的朋友,一同聚會。
2008年8月30日會後,Kurich 兄向林伯宜兄建議:請海山開1張「1元支票」給我,作為當初出版「偶然」的致意。
我覺得這個構想,很有創意。我當初參與「偶然」的創作、推廣,純粹就是為年輕朋友介紹:「唱我們的歌」,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過營利的念頭。所以從來沒想過,是否有版權費、費用多少的問題。
但,我向林兄建議,請海山將各種產品記錄改為:「統雄和山野服務的朋友們」。 如果海山願意主動致意,開1張「1元支票」,並附個短文裝裱,我覺得確實是對「民歌開拓時代」的紀念,與對其他無名參與者的感懷。
林兄也將這個建議轉達給海山了,不過,迄今尚沒有任何回音。
相關事件發展和討論的詳細過程在:
林伯宜先生來函 http://tx.liberal.ntu.edu.tw/txcomm/Lists/Discussion/DispForm.htm?ID=163
民歌偶然35年--重聚 http://tx.liberal.ntu.edu.tw/txcomm/Lists/Discussion/DispForm.htm?ID=185&Source=http://tx.liberal.ntu.edu.tw/txcomm/Lists/Discussion/DispForm.htm?ID=187
1元支票 http://tx.liberal.ntu.edu.tw/txcomm/Lists/Discussion/DispForm.htm?ID=228
4. 正名活動
2009年2月,劉家昌先生回到臺灣,傳聞準備在10月開個演唱會。「四年級部落格」和「北一女部落格」的網友,希望和劉先生連絡,表達幾點想法:
(1)正名:坊間誤植「偶然」為劉先生所作,希望劉先生協助正名。
(2)重聚:如果能比照林伯宜先生協助正名經驗,循例安排和當事人、相關熱愛「偶然」的人士聚會,甚至一起在劉先生的演唱會重新詮釋演出,說不定還會成為再次集合4、5年級生共同記憶的盛會!
(3)日不落合唱:網友符濟群先生正在推動四海的華人,組一個「日不落大合唱」,認為以「偶然」為基礎,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4)一元支票:化公案為美談的構想,也請劉先生參考。
當然,偶然作者要正為什麼樣的名?目前只能想到「吳統雄和山野服務的朋友們」。我很抱歉,我真的已不記得近40年前,在中橫風雪小站中其他友人的名字。印象中有一位比我矮胖、笑瞇瞇的輔導員提議要給隊員們一些欣喜,所有的輔導員就一起起鬨,我就開始寫譜。
我真希望當時的同工們,也能站出來,假設當時提議的朋友叫趙二哥,那麼正名為「「趙二哥和山野服務的朋友們」也不錯呀!
三、給劉家昌先生的信:期待代轉
劉先生,您好!
預祝您演唱會盛大成功,並和你談談您熟悉的「偶然」,希望這首歌也能為您的演唱會,多增加一個高潮。
「偶然」是「吳統雄和山野服務的朋友們」在1973年的作品,創作的動機是第一代民歌手的吳先生,和其他擔任救國團的輔導員,為服務參加學生而作的團康歌曲。當時沒有什麼著作權的觀念,所以任人傳唱,後來又經由民間多人互動,形成是最具「民歌」二字精神的作品。而吳統雄的作品因絕大多數被禁,所以漸漸淡出民歌演唱的前臺,投入資訊領域。
2008年,網友顧先生發現海山唱片也出版過「偶然」這首歌,但作詞者寫「林伯宜」,經過他熱心查訪,林伯宜先生乃正式表明並非「偶然」這首歌的作詞人,而是當年林先生擔任唱片海山唱片的製作人,想要出版這首歌,因為一時沒找到作者,而當時又有送審制度,所以才會掛林自己的名字。顧先生並安排了「民歌偶然35年--重聚」活動,邀請吳先生、林先生、與「偶然」有關、或有興趣的朋友,一同聚會。
2008年8月30日會後,顧先生向林伯宜先生建議:請海山開1張「1元支票」給吳先生,作為當初出版「偶然」的致意。這段公案,也因此可成為美談。
後來發現,也有唱片掛名您(劉家昌先生)為作者,不知是否也是相似原因?不知劉先生是否也願意和林先生一樣說明?如果也願意循例安排和當事人、相關熱愛「偶然」的人士聚會,甚至一起在您的演唱會重新詮釋演出,說不定還會成為再次集合4、5年級生共同記憶的盛會!
網友符先生正在推動四海的華人,組一個「日不落大合唱」,認為以「偶然」為基礎,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更可以號召4、5年級生一起來參加您的演唱會。劉先生如果願意借10月演唱會,將此觀念發揚出去,也將是一舉數得。
敬請您和我們連絡,告知您的意見,謝謝!
共同連署人
吳統雄
顧宗鏞
符濟群
林 莉
廖傾移
任幼玲
鄭 寧
周詠珊
*後記:原來傳聞臺中市胡志強市長要邀請劉家昌先生開演唱會,而連署人中正好有人與胡市長熟識,這封信本來擬請胡市長轉交。
現在演唱會雖然不開,但連署人的熱情不減,建議事項仍然可以相近方式實現,所以希望有認識劉先生的熱心人士能惠予代轉。
四、歡迎繼續連署、回應、與徵求
所有連署人歡迎對「偶然正名」與相關活動有興趣的朋友,繼續連署。
連署意願敬請通知統雄:
gymsean.geo@yahoo.com
若有任何進一步的活動,我們會主動以「群體討論函」通知連署人。
其中「偶然日不落大合唱」是個浪漫、但有可能實現的構想,尤其歡迎喜歡唱歌的朋友連署。
在擬信給劉先生的過程中,連署人之間有一份「群體討論函」,其中有許多有價值的建議、有情趣的故事。
但「群體函」還是具有私函的意味,服務員不便代為轉貼。所以歡迎各連署人將願意公開分享的資訊,再貼入回應欄中。
「偶然」從前以「同仁、社團歌本」形式印刷呈現的很多。
但正式出版的似乎只有「遠流」(名稱因年代久遠、記憶模糊,不完全確定,但屬於當時的大書局,還有自己的店面。)以當時的出版環境,堪稱印刷精美!
我們也希望擁有這本歌本的人士,能夠惠賜正確出版社名稱、掃描檔案或影本,作為歷史紀念。
或有相關資訊,敬請惠賜統雄:
gymsean.geo@yahoo.com
民歌偶然35年重聚影音上了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jJL1vQZFq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6PiOui0mC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ZMNyXDx1mo
2009, 09, 27
感謝老K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7/28 11:46 PM 回應
數位音樂創作特區更新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6/14 02:37 AM 回應
烏龜唱的偶然....^_^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2/20 03:39 PM 回應
懷念老歌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1/01/28 03:24 AM 回應
樂論整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8/26 03:49 AM 回應
友格談歌禁,引了一些我網站上的資料。
網路上不時有這個話題,那篇「我,被禁唱的民歌手」也被引用過幾次。過去我看到了,都沒有參與。這次在「四年級」被引,似應該回應一下,但又怕治絲益棼,躊躇再三,在關心格友的鼓勵下,決定還是回應吧!
相關的討論好像可以歸為3個主題:
1.被禁的歌,該不該禁?歌曲審查的歷史評價為何?
2.如果不該禁,為什麼被禁?有什麼影響?
3.有關黃螢先生。--這是一個非常意外的主題。
1.被禁的歌,該不該禁?歌曲審查的歷史評價為何?
民主自由主義認為創作是基本言論自由,不能禁。
民主保守主義認為「若是妨礙國家安全、侵害個人權利」可以禁。
極權主義認為「莫須有理由」,「誰是皇帝」有權就可以禁,否定有創作自由。
禁歌曲目在網路上隨便一查,比比皆是。
我不談自己的作品,也不談我不熟悉的作品,談一下我相當認識的「第一代民歌手」們的作品。
他們作品的所有歌詞在:
http://tx.liberal.ntu.edu.tw/FB/Musical_Poetry/OurSongs.htm
如果任何人認為其中那一首歌「妨礙國家安全、侵害個人權利」或是其他原因該禁,歡迎來此張貼說明。
如果當前很少人、甚至沒有人認為那些歌該禁,歌曲審查者當年所為,就不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是管制創作、壓制思想。
有意思的是,一首歌到底有沒有妨礙國家安全,現在與當年應該不會差很多。但當年卻是反過來,很少人、甚至沒有人敢辯護,為什麼呢?
新聞局的審查組織形式上並不是特務機關,但在氣氛上卻是和「白色恐怖」的陰影連結的,心理上的恐懼使人敢怒不敢言,也無處可言。
警總壓制人民生命、財產自由,新聞局壓制人民思想、文化自由,兩種壓制是否有輕重?孰輕?孰重?請大家自行判斷。
而行使過這些壓制的人士,其造成過的傷害與責任,是歷史上存在的事實。
2.如果不該禁,為什麼被禁?有什麼影響?
我在「短評蔣經國」一文中曾指出:
「朝中有老虎,一定滿街有狐狸。
威權之下必有爪牙,難免白色恐怖,發生如「自覺運動、統中會」等莫名其妙、可恨可憾的冤案。」
http://tx.liberal.ntu.edu.tw/~BlackPool/1983Legis/AP-Poll.htm#Jiang
狐狸一定自我擴權,而Power corrupts,新聞局的文化審查,更是 Absolute power。
歷史的鐵則:壟斷保障暴利。在威權時代,報業市場的兩報、廣電市場的三臺、音樂市場的淨化歌曲圈圈,確實可以輕鬆獲利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我在學生時代,有一次去華視等待上節目,遇到一位林姓、頗有才氣,但也不甚得意的詞曲作者,他告訴我:市場上「淨化歌曲」的創作,都包在幾位新聞局評審的手裡,所以只要出現有競爭潛力的新人,一定要痛打。我當時還覺得這樣的評論,是否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
我不知道,他當時是不是善意的在點醒我什麼,因為年輕時我對金錢有點 naive,一直到35歲以後,才真正認知金錢的力量。即使當時我聽懂了,以那時一個窮學生,也無任何資源、或任何魅力取得外在支援作進一步的活動。
我當時沒有經歷過、也沒有嘗試去了解過是否有其他黑幕。但當時新歌不容易通過是個事實,「莫須有」理由的不通過也是事實,確實影響了臺灣音樂創作的發展。
3.有關黃螢先生。--這是一個非常意外的主題。
我在以往的文章中,只談歌禁的「事」,從來沒有提過「人」。這次扯出黃螢先生,真是非常意外。
約在1965-1985年間,每位歌曲作者,可能都必然認識黃先生。
大家都知道新聞局審查組織裡,擔任政治作戰的先進很多,但多半很低調,只有黃先生在外到處宣導、主辦活動,很樂意讓大家知道他在新聞局中肩負重大責任,大家也都對他很敬畏。我記得,他也來過臺大審查。
幾年前,我巧遇黃先生,聊了兩句,匆匆間感覺他年紀大了,言談變客氣了。
但友格上登的照片真有意思,一近看,眉宇充滿戰鬥意識的神色沒變,指著對方鼻子嚴格教誨的姿態也沒變。
黃先生可謂「人如其詞」,是黨國前鋒、永遠提防匪諜、面對假想敵人、說打就打、說幹就幹、殺氣騰騰。
阿甲有1段評論:「這些男生怎麼唱歌都只會用吼的,聲音裡一點感情都沒有。原來男同學們在成功嶺幾個月,唱的都是這 種歌」,也許就是「詞如其人」吧?
也許把音樂當戰爭,就是不能對敵人仁慈。
新聞局禁歌絕大多數沒有理由,但我有一首歌「別離」,得到一個嶄新而驚奇的評語:「多齒音,很難唱。」禁!
後來黃先生本人告訴我,這首歌是他禁的,評語是他寫的。
這首歌在:
http://tx.liberal.ntu.edu.tw/FB/Musical_Poetry/W我,被禁唱的民歌手.htm#goingaway
歡迎大家試聽,是不是真的很難唱?還是只有黃先生覺得很難唱?
即使真的很難唱,我到今天也還沒有想通,為什麼「很難唱」會是禁歌的理由?
歌禁時代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9 08:18 PM 回應
阿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5 01:31 AM 回應
名冊我都沒有保存。
曾經有不少隊友來信,有些還很感性。
但幾次搬家,終於全部丟掉了。
尤其我記憶力特差,連我的副領隊、其他輔導員,除非是校友並長期連絡,我幾乎全忘了。
****
幾年前,有一位熟女,突然跑到臺大我課堂上找我,說我曾經在花蓮帶過她。
我請她喝一杯咖啡。
她和說了很多,勾起了我早就忘掉的許多事…感謝她。
也許真該辦個「阿雄哥重聚」吧!
re:曾參加中橫健行在大禹嶺讀訓的一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4 10:36 PM 回應
nobod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4 05:04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4 03:36 PM 回應
曾參加中橫健行在大禹嶺讀訓的一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4 02:19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4 06:09 AM 回應
曾參加中橫健行在大禹嶺讀訓的一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4 01:09 A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3 03:32 PM 回應
義工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3 08:29 AM 回應
恭喜並感激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11 11:55 PM 回應
1.我被禁的曲目、過程,在:
http://tx.liberal.ntu.edu.tw/FB/Musical_Poetry/W我,被禁唱的民歌手.htm
至於被禁的理由,簡單說:就是沒有理由,時代因素。
2.我教過團康的,還有:
(1)如夢令
http://tx.liberal.ntu.edu.tw/FB/Musical_Poetry/Singles.htm#Dream
曾小小流行一下,但沒有廣泛流傳。
(2)從此
http://tx.liberal.ntu.edu.tw/FB/Musical_Poetry/GuanGuan.htm#FormNowOn
因為需要又唱又跳,好像只有我本人帶過。
這2首歌請您試聽一下,並建議可否再重新推薦。
3.劉先生反映個人修養,我目前沒有還手的計畫。
4.但真的需要一位義務律師,協助完成正名活動。
細節我再想一下後報告。
5.大禹嶺是我感情最深的駐站點之一。
您是那年去的?
我帶過可能數千人,希望也有「與阿雄哥重聚」的機會。
re:大禹嶺讀訓的一員-請大家試聽並建議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7 03:02 PM 回應
曾參加中橫健行在大禹嶺讀訓的一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7 12:42 AM 回應
任我行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5 05:17 AM 回應
在現場參與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4 08:14 PM 回應
bbb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3 07:53 PM 回應
無端被打的人,如果還手,可能變成打來打去,make things ugly。
積極思考:正名的下一步:
劉雖然承認偶然不是他作,他不向當前出版的公司說,公司也不會改。
所以,要怎麼辦?誰能找位義務律師嗎?
****
不過,第二封信的過程和內容,還是請版主貼到正文。
留下歷史記錄,雙方的著眼點,一目了然。
不還手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3 03:43 PM 回應
對這種人沒甚麼好期望的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3 11:29 AM 回應
請版主將「給劉老師家昌先生的第二封信」貼在正文
劉先生從反應模糊,再變為人身攻擊,令我非常驚訝!
他一直對外強調我們「指控」他,所以請把前後2封信都貼出來,請大家看看,我們有指控他嗎?
還是劉先生自己作了什麼,自覺被指控呢?
我現在對第二封信裡這句:「以您的身分、聲望來領導,而我們團結在您身邊高唱」有些後悔。
我們本意是認同瓜牛的建議,以為劉先生也是「偶然」的愛好者,請他一起共襄盛舉,結果被他曲解成想沾他的光。
****
寄第二封信的背景
02多次透過個人管道、包括大家熟悉的幾位名人轉交我們的連署信。但實在是久無回應,演唱會後更不可能找到他,所以在討論後才請媒體轉交。
劉先生收到連署信後,發出聲明:
> 劉家昌老師從未於任何公開場合,媒體,節目說此首歌是他的作品,
> 請此位投書者舉出確實證據。
> 若真如信上所說,唱片上有這樣的印刷,也請去詢問唱片公司。
使我們覺得十分困惑,經過大家通訊討論後,我以為是他的經紀人護主心切幫倒忙,建議把第一封信濃縮一下、把如果他真的不知道的事實報告一下。
經過通信傳閱、文字修訂以後,我們就寄出了修改後的第二封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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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師家昌先生,您好!
很高興您收到我們的信。
但看到您經紀公司代發的聲明後,我們有一絲困惑。也許我們表達的能力不夠好,所以再把原信的重點陳明一下:
第一、我們非常樂意您使用「偶然」,如果這是包括您在內,大家都喜愛的歌,網友符先生正在推動四海華人組一個「日不落大合唱」,「偶然」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以您的身分、聲望來領導,而我們團結在您身邊高唱,會有深遠的意義。(完全以您是否有興趣而定。)
第二、偶然是最具「民歌」二字精神的作品,應該正名,以緬懷第一代民歌精神、與山野服務歷史的價值。過去一些歷史因素造成陰錯陽差,使林伯宜先生也掛過名,但他快意明確說明,現在更成為我們的好朋友。同理,您應該也希望趁此解除一些歷史的糾葛。
第三、如果您願意協助正名,如何化公案為美談,具體的作法,我們都尊重您的建議。(譬如邀請2、3位四年級的朋友到您演唱會,簡短緬懷當年大家投入民歌運動的熱愛,會是很溫馨圓滿的插曲;或是其他任何您建議的正面作法,都會非常好。)
我們期待偶然是個團圓的契機,希望能夠盡速獲得您本人的指示。
附注:順便向您報告:「偶然」是銀霞小姐出道唱片第二首主打歌,作詞、作曲者寫您的大名:
http://tw.mojim.com/tw101333x7.htm#2
http://mojim.com/twy101333x7x2.htm
除了唱片外,有人授權以您為作者名義,在KTV播放「偶然」也已經幾十年了。
您現在知道有人以您的名義在外從事各種活動,想必您一定會積極處理。
共同連署人
吳統雄、顧宗鏞、符濟群 、林莉、廖傾移、任幼玲、鄭寧、周詠珊
(全球臺大、北一女、建中校友、四年級部落格熱心網友)
一同敬上 2001/4/1
請版主將「給劉老師家昌先生的第二封信」貼在正文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4/03 12:29 AM 回應
當場提出,可能被誤會鬧場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24 04:25 PM 回應
正在思考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24 07:37 AM 回應
好消息,02在連絡劉先生中。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22 11:53 PM 回應
電視與我-廣播與我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9 07:53 PM 回應
劉家昌頻上電視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4 08:01 PM 回應
按錯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2/09 11:07 PM 回應
沒看懂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2/09 02:42 PM 回應
「鬼湖探險」事件我讀過,記憶中是幾個少不更事的年輕人,在準備不周之下登山(這我在高中時也幹過,現在回想真是危險!),一群媒體也跟上瞎起鬨、後來又冷嘲熱諷(這種情形現在也常發生)。
真不知怎麼扯上建立叛亂基地?
鬼湖探險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2/08 06:40 PM 回應
金蟠桃音樂劇第一輯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1/22 12:41 PM 回應
劉家昌4月真的要出來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1/22 12:36 PM 回應
隔壁在談Lady GA GA
談Lady GA GA,可以有3個角度:她的音樂、視覺、與內容。
她的音樂是節奏多重於弦律的,雖然我個人認為會留為歷史的音樂,還是必須以弦律為重。她的音樂仍在水準以上,至少比Sorry Sorry要豐富一些。
尤其在Mix與後製方面,複雜度與精細度,恐怕只有美國這種綜藝工業才能作得出來。
她的視覺,也許又可以分作神貌和肢體表演。
她的神貌對我而言是普通,尤其是大鼻子,對我很沒有吸引力。但她線條的天賦、靈活的動力,確有帶動力。究竟年輕、有本錢。
最值得注意的,是她傳達的內容。
簡單說:就是極為豪華、投資極大、連配角的才藝也極要求、然後再加一條極薄遮羞布的Porn Site.
所有表現的內容就是:SM, Orgi, Master-Slave, Anal, kinki,...
我不能說,她只是 for dirty men,但確是打開了人性隱藏的各式各樣Fantasy。
食色性也。說不定「色」中除了生兒育女的天賦責任外,還有純慾的一半。所以,就會有市場。也吸引更多消費者以「高級」的姿態,來放縱自己的欲望。
但她所有作的動作,又是 New Mexico 連續性殺人犯,強迫受害人作的動作…,這又說明什麼?
好像感觸到很多東西,但自己分析力好像又不足,說不完整。
總之,音樂,反而是Lady GA GA的音樂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
Lady GA GA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2/29 12:24 AM 回應
88水災-重建之歌組曲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2/18 02:05 AM 回應
我到「臺大校史館」「臺大地下校歌」版加上以下回應:
「望春風」作詞者李臨秋的靈感取材來自「西廂記」,作曲者鄧雨賢則是以中國五聲音階的特色創作。所以,「望春風」確實是在藝術基礎上,能夠反映中華文化與情感、深具婉約派傳統的好歌。
http://gallery.lib.ntu.edu.tw/archives/670#comment-94108
如果以後再有唱「望春風」的時候,主持人或來賓主動增加作這段說明,也許會有潛移默化的幫助。
能否皆大歡喜?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1/12 12:37 AM 回應
臺大校友發了一封「地下校歌」的群體信。我被列入 bcc。
內容主旨:臺大校友反對「「望春風是臺大地下校歌」的說法-尤其反對這個說法可能成為文獻記錄。
1. 我的獻醜Top 10
我有時會在學校的 Faculty Lounge 彈個鋼琴自「愚」娛人,如果彈10首以上,一定都會有「望春風」。
除了好聽外,也為了演奏的情趣。因為「望春風」是5聲音階,和弦進行可以很自由揮灑,譬如根音高半音的減7和弦,一般作為對比的短促經過和弦;但在「望春風」裡就可以作長和弦,而且別有韻味。
2. 「望春風」是臺大地下校歌?
確實從來沒有聽說過。我也無法主動聯想到「望春風」和臺大任何的共通點。
我有過一本臺大社團(合唱團?)的歌本,其中有「望春風」。但曲譜有錯,早年我教Midi時,曾經用來考學生對樂理的敏感度。
3. 再學習過程
開始時我很意外,為什麼臺大校友反應這麼強烈?但後來我也許可以理解。
我上網搜尋了一下資料,2筆可能較嚴謹的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C%9B%E6%98%A5%E9%A2%A8
http://home.comcast.net/~tzeng2/TaiwanPopSongs/
還有1筆很特殊的觀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COwc0uascc&NR=1
我才意外知道,「望春風」曾經被改為日本軍閥的徵兵曲。
如果「望春風」是從徵兵曲改來,鼓吹戰爭與侵略的歷史意義,無論如何在那個國家,都是不恰當的。
但「望春風」是「被」改,就不是「望春風」的問題。
正如「義勇軍進行曲」也曾經被莫名其妙的改為毛澤東個人崇拜。(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A9%E5%8B%87%E8%BB%8D%E9%80%B2%E8%A1%8C%E6%9B%B2)
比較特殊的是,有人把「望春風」(實際上是指日本徵兵歌)和「臺灣精神萬歲‧大和精神萬歲」連結在一起。
我能夠理解「臺灣人不是中國人」、其「白馬不是馬」的立論基礎;但「臺灣人是大和人」的一廂情願,可能只能當成個人信仰而尊重了。
或許,在長期選舉活動中,打族群主義的人,為了在形象上區隔,音樂全打臺語歌,久而久之,使好幾首無辜的臺語歌,被蓋上政治的標籤。
4. 「望春風」信仰內涵的「大中國意識」
不過,「望春風」作詞者李臨秋說,他的靈感來自「西廂記」,作曲者鄧雨賢也是以中國樂理為基礎,所以,「望春風」就藝術基礎、文化信仰內涵而言,實在是非常「大中國意識」的。
一個事實,認知卻可以是如此不同,甚至南轅北轍。
(不好意思,最後我又要用這句結尾:這就是人類行為的基礎:http://tx.liberal.ntu.edu.tw/ (http://tx.liberal.ntu.edu.tw/txcomm/%26Adoption/)呀!」
望春風-by統雄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1/10 01:38 PM 回應
打抱不平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0/18 09:34 AM 回應
工作人員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0/18 12:01 AM 回應
您好:我是<被遺忘的時光>作者,也是民謠風<大海邊><俏姑娘><別了彩雲>原唱~小烏鴉陳宏銘,歡迎您來我的部落格逛逛,裡面有我的詞曲創作的心情點滴,同時我的個人最新創作專輯CD於10月15日正式推出,專輯的新歌已經在我的部落格中發表,歡迎您隨時來聽聽看囉!祝安安^^.............
我的部落格 http ://littlecrow.pixnet.net/blog 或搜尋(小烏鴉陳宏銘)
小烏鴉陳宏銘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0/17 11:36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0/17 07:33 PM 回應
小烏鴉兄太厲害了!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10/17 06:02 PM 回應
瓜牛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9 02:48 AM 回應
瓜牛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8 11:13 PM 回應
BYN園丁之一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6 11:45 PM 回應
歡迎轉貼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6 11:27 A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6 06:47 AM 回應
BYN園丁之一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6 05:14 AM 回應
02 真快!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09/16 12:53 A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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