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計畫,簡稱「都更」,是爲了更新市容,政府對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公寓,提供的獎勵辦法。
對02而言,雲和街舊居,從民國58年遷入,到民國93年舉家遷出,是爸爸的最愛,也有全家共同生活的最多回憶。如果能原地改建,使用坪數不變、有電梯、有車位,將爸爸的愛心透過祖產永遠流傳給子孫,將是02對爸媽的回饋。知道路途中困難重重,何況是門外漢,但是,不試怎麼知道,而且今非昔比,有了廣大的格友資源,大家互通有無,沒有悲觀放棄的理由。
都更的條件
根據銀行貸款部的說法,土地現值每坪至少100萬,都更後每坪售價要翻倍,才值得投入心血整合。
台北市都發局都更處
台北市地理e點通 查鄰近的所有目標地目及建號。設定目標範圍。
每1平方米=0.3025坪
現行容積率225:一坪土地可以興建2.25坪建物。
可銷售面積係數:1.65~1.7
公設比0.3:每1坪權狀面積,實際使用面積0.7坪。
原住戶與建商分配比例:6:4
車位另計。
範例
坐落:大安區龍泉段三小段
建號:00488-000建號
門牌號:雲和街X之X號
面積:153.48平方公尺 (153.48*0.3025=46.4277坪)
建物坐落地號:龍泉段三小段 0516-0000 地號
土地面積:224.00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4分之1
如果原地原面積重建,權狀坪數46坪)將會縮小為37.7坪,室內面積26.4坪(假設公設比0.3)
224(平方米)/4*2.25(容積率)*1.65(可銷售面積係數,含公設)*0.6(原住戶)*0.3025=37.7(坪)
室內使用面積37.7*0.7=26.4(坪)
由上述計算可知,除非永不改建,只要改建,卻不與鄰居合建,使用面積只會變小很多。唯有鄰居有共識,將建地合併變大,適用都更獎勵條款,才有機會不但使用面積不減,還可以有電梯及平面車位。提升居住品質並享受周邊環境的安靜及便利。
有人說都更最需要的就是一把無名火,將老舊建物完全摧毀,大家就會心甘情願地簽同意書。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18 08:56 AM 回應
馬克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17 07:16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17 04:20 PM 回應
馬克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17 02:08 PM 回應
只要帶身分證就可以申請了
而且是當場取件
要多大第號區
可以要求先看大張地籍圖
通常地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會答應的
但是碰到法將怪咖例外
那就先申請一張
不合意的話再申請旁邊的
另外
現在有專門教如何都更的補習班
可以先去上課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6 07:37 P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6 10:21 AM 回應
馬克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6 08:07 A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5 10:20 PM 回應

kurich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5 09:01 PM 回應
749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5 11:05 AM 回應
馬克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3/05 09:45 AM 回應
02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0/02/22 02:53 P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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